流星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被怪物觊觎的美人NPC > 第 154 章 番外八
    黎开和丈夫结婚第二年,怀孕了。

    这是她第二次怀孕。

    她第一次怀孕的时候自己没有意识到怀孕()?(),

    白天在厂里上班?(小?╬说)_[(.)]??来?小?╬说??╬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s)?(),

    下班后自己做了卤味和便当在厂附近的路上卖()?(),

    大概是高强度的干活熬垮了身子,没能留住那个孩子。

    流产对她的打击很重。

    一直以来她都很想拥有自己的孩子,想要拥有一个自己的家。

    她是一个没有家的小孩。生父不详,母亲并不爱她,她稍微长大一些()?(),

    还没成年,就听到母亲商量着要把她卖给邻村的张瘸子当媳妇。

    所以她逃跑了。

    她没有学历,小学也没有完,但她很勤快,手脚麻利,学什么都快,最开始她是去一家饭馆里当洗碗工,她把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主动拖地,店里有大黑耗子蹿过去的时候,她徒手就抓住了那只肥老鼠。

    那家饭馆会接一下外送的单子,一般都是老客户,有一次老板忙不过来问她能不能去送。

    她说能。

    饭馆有一辆自行车,是老板的,一般外送的单子都是骑着自行车去送的,她其实没骑过自行车,她没有这个机会。

    以前在村子里她见过疼爱孩子的父亲教小孩骑自行车,小孩蹬轮子,父亲就牢牢抓着把手,孩子在骑大人在跑,一路护得那样牢。

    她没有护着她骑车的父亲母亲,但没关系,她学什么都很快,她握住把手摇摇晃晃骑了两下,就掌握了技巧。

    她把老板让她送的饭挂在了把手上,骑着年少时羡慕的自行车,在烈日当头,用力蹬着脚踏板。

    大颗大颗汗珠从额头上滚落,和泪珠一起掉了下来。

    对第一份工作她很感激。

    老板给了她钱,包了她一日三餐,还给了她住地方——允许她在饭馆关门的时候呆在里面睡一觉,虽然是打地铺,但给了她容身之地。

    除了这些外,她还从这份工作学到了怎么做菜。

    这些倒不是人教她的,而是她在旁边看来的。

    她学什么都很快,在饭馆打工这半年,她不断看,不断记,把店里大厨的手艺学了个七七八八。

    然后她就离开了这家小饭店。

    她很感激这份工作,但她知道这份工作是赚不到多少钱的,她太迫切地想要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属于自己的房子了。

    她要去赚钱,赚更多的钱。

    第二份工作是她自己做了盒饭,到一个厂附近卖给没时间做饭的工人吃。

    她做的盒饭便宜、量大、味道好,很快就打出了名声,生意特别好。

    厂里上班的工人们在买她盒饭的时候和她聊了起来,他们告诉她,这是一个家具厂,如果她未来想买家具可以直接到厂里来买,价格会更便宜。

    当时一听她就动了心思。

    她想进这个厂里上班。她想要学习做家具的手艺。她想要今后家里的家具都是她自己设计的。

    她找人伪造了年龄,假装自己已经成年了。

    然后她根据那些工人之间的称

    呼,敏锐地发现了其中地位最高的一个老师傅。

    她留意着这个老师傅的口味,发现这个老师傅喜欢吃辣,但她不擅长做辣,她是闻到辣椒就会呛出眼泪的那种人。所以她卖的盒饭里几乎没有辣的。

    发现这一点后,她学着去做辣菜。

    很快她成功了。

    她专门给那位老师傅准备了辣口的盒饭,和对方打好了关系,最后她拜了对方为师,成功进厂打工。

    她确实学什么都很快,不管是做饭、骑自行车还是做家具。

    师父说她聪明,问她有没有上学,她说自己上了小学二年级,后来家里原因就没再上了。

    师父叹了口气,看了她一眼,那是一个很惋惜的神情。

    于是她就说,没关系,我现在可以去学。

    她自己买了学生的书,去学着书写字、算数。

    她觉得知识是有用的,哪怕去卖盒饭也要会加减算数,不然收钱都收不明白。

    再后来她上了成人夜校,她在成人夜校里也是学得最快最聪明的那一个。

    这些年,她靠自己的脑子、靠自己学到的东西,靠自己的勤劳努力赚了很多钱,比母亲当初要把她卖给张瘸子多得多的钱。

    可能是因为当初在村里的时候,他们从来不会发现她的聪明,哪怕发现了也不觉得这能卖到更高的价钱。

    女人笨一点对他们来说才更好,太聪明的就会逃跑了。

    随着她年纪的渐长,周围想要给她介绍对象的声音越来越多了。

    她是通过朋友介绍和唐文良认识的。

    唐文良戴着一个眼镜,看起来很斯文,脾气也很好。

    他的父母早年因病去世了,家里就他一个,算是孤儿,他问她的家里情况,她想了想说,我也是孤儿,无父无母的孤儿。

    唐文良给她的见面礼是一盒护手霜,外国牌子,看起来很贵,她用不上,她的手干惯了粗活,用不了这么好的东西。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唐文良提了一袋雪梨给她,说上一次听到她咳嗽,觉得雪梨能润喉,让她多吃一点。

    她都不记得和唐文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咳嗽过。

    她从来没被人细致地关心过、在意过。

    小时候她发烧生病了,母亲并不管她,那时候她还小,总是不明白为什么她大夏天会冷得发抖、但头和脖子又滚烫。

    别说咳嗽一两声了,就算是鼻涕挂在嘴唇上,母亲也不会管她。

    她和唐文良第三次见面,唐文良请她去了西餐厅吃饭。

    她没去过这种地方,在那之前她根本不知道怎么用刀叉,但从进餐厅到入座的那短短几十秒,她就观察到附近那些人吃饭的动作、拿刀叉的方式还有种种细节了。

    这些并不需要她刻意去做,她好像天生有这样一种能力。

    唐文良反而刀叉用得有点磕磕绊绊,他说自己是第一次来,从前也没有来这里的想法,但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他和她见过面后,每次途径这里,脑海里冒出来的念头就是要带她来这里

    坐一次。

    那天约会结束,唐文良和她一起散步消食,他们走在路边,遇到有人卖花。

    卖花的小姑娘走上来,对唐文良说:“帅哥,送给女朋友一朵玫瑰花吧。”

    唐文良红了脸,低着头,从花篮里挑出了一朵郁金香。

    那是她人生第一次收到花。

    她人生的第一束花,第一次礼物都来自于唐文良。

    从小到大她都没有收到过任何礼物,哪怕是一件新衣服、一双鞋子,她所有的东西都是拣着别人不要的、穿旧的。

    她接过了那朵郁金香,听到唐文良说“郁金香的花语是聪颖能干”

    。

    唐文良是一个文化人,过大学,工作是坐办公室的,文化人说话就是不一样,还会说花语。

    什么是花语?花也会说话吗?

    她收下了那朵花,回家插在了矿泉水瓶里。

    她认真养着那朵花,直至那朵花枯萎。

    他们第四次见面是在网吧,唐文良听说她在学电脑打字,特意给她下载了一个练习打字的小游戏,游戏里她扮演逃犯,被警察追捕,打字速度决定了角色的行走速度。

    她学东西的速度很快,一个下午速度就快到能追着警察跑。

    唐文良一直在旁边看着她。

    游戏结束后,唐文良教她注册了一个可以在网上聊天的软件。

    唐文良登陆了自己的账号,在她的面前打字问道:“你为什么突然想要学电脑了?”

    她也打字回道:“别人都会这个,我也要学,以后总归用得上。”

    清脆的键盘敲击声在她的耳畔边响起:“你总是很聪明、学得很快,很勇敢、很厉害。”

    她不是第一次被唐文良这么夸了,唐文良夸了她很多,但从来没有夸过她漂亮。

    她确实只是普通人长相,五官端正,不丑,也不好看。

    她转过头看身旁的唐文良,唐文良戴着眼镜,也是普通人长相,五官端正,没有什么大毛病,不过男人长得端正就可以算好看了,所以在相貌上来说,她和唐文良相比好像没什么优势。

    一定要说的话,她不近视,不需要戴眼镜,比唐文良好一点。

    其实唐文良的条件比她好一些,唐文良过书,工作体面,没有婆媳矛盾,村里还有旧房子和田。

    耳边传来的键盘敲击声慢了下来,速度有些卡顿。

    她有点奇怪,因为唐文良不是初学者,打字速度比她快很多。

    正当她想要回过头去看唐文良那边的情况时,软件上跳出来了唐文良的新消息:

    “黎开,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愣在了屏幕前。

    身旁传来了唐文良紧张到发抖的声音,“可以吗?”

    她回过头,看到唐文良举着一个金戒指,脸比那天晚上送她郁金香的时候还要红。

    她接过了金戒指,戴在手上,尺码刚刚好。

    唐文良还没牵过她的手呢,居然估得这样合适。

    “我们结婚吧。”她平静地说。

    他们结婚了,唐文良问她想要什么样的婚礼,她说如果唐文良真的想对她好,就再给她打个金镯子、金耳环吧。

    她的母亲,一个这辈子一点也不爱她的农村女人,最爱的是金首饰。

    唐文良给她打了这一套金。

    她只在结婚那天戴在身上,后面全都锁了起来。

    家里所有的钱都由她把控,她和唐文良都工作不久,钱并不多,虽然很多家具都是她自己做的,节省了一笔钱。但买了房、电视机、冰箱等一些东西后,他们手头的钱就不剩多少了。

    她需要钱。

    她很需要钱,钱是她的骨头、是她的精气神、是她的命,没有钱她的魂好像就被抽走了。

    结婚后她赚钱反而更加拼命,谁也劝不住,她太想赚钱了,赚很多的钱,把花出去的钱全都补回来。

    因为有了冰箱,所以有些菜她可以放得更久,以前她总担心一次性菜做得多了卖不完就浪费了,现在她敢大着胆子做得多了。

    有些时候真的做多了,在冰箱放了两天也不适合卖出去后,她就自己拿去吃。

    唐文良劝她别吃。

    她说她吃她的,唐文良自己可以去吃新鲜的。

    于是唐文良就陪她一起吃。

    她每天早上晚上都要备菜,唐文良每天都会帮她备菜。

    那时他们还没买车,家里有一辆三轮车和自行车,唐文良只要来得及,就会让她和那堆菜坐在三轮上,拉着她去厂里。

    常来买便当的客人见了唐文良这个生面孔,都会好奇地看一眼。

    有一个熟客笑嘻嘻问唐文良这是怎么回事。

    她介绍说这是她丈夫。

    唐文良是一个不擅长言辞的人,这个时候他会不好意思地笑一下,然后从口袋里取出他们结婚的喜糖。

    从厂里下班后,她晚上继续在路边摆摊卖菜。

    卖得差不多了,她会捡着路边的废品拉回家。

    他们第一个孩子就是在那样的情况下流掉的。

    听医生说孩子没了的时候,她呆了很久。

    唐文良一直陪着她,对她道歉,对她说他会更加努力赚钱,希望她不要这么累了。

    她呆呆看着唐文良。

    她以为唐文良会怪她不小心,她记得小时候她不小心打碎了一个碗,那天母亲拿着扫帚抽她,打到最后扫帚都断了。

    一直以来她好像都没有犯错的权利。

    她问唐文良,“你不怪我吗?”

    唐文良很诧异地看着她,镜片后的眼睛是红的,她这才注意到原来唐文良的眼睛里都是泪水,只是强忍着没掉下来,唐文良对她说:“我怎么会怪你?”

    她疑心唐文良是在骗她,嘴上说着不怪,心里应该是有埋怨的,只不过文化人不会像泼妇骂街一样讲出来。

    她想这件事总归是她不对,所以后来唐文良再不让她吃剩菜的时候,她什么也没说,静静地就把剩菜倒了。

    当时唐文良还很惊讶,似乎真的没想到一下子就劝住了她

    ,她还记得唐文良最开始还是板着脸,一副要和她说很认真的大事的态度,当她真的就同意把剩菜倒了的时候,唐文良有些结巴了起来。

    ()?()

    他结结巴巴地说什么不是不让你吃这个,是书上说食物放久了会变质,吃下去对身体不好,吃多了伤身体,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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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她说,小时候我想要吃这个剩菜还没有这个条件。

    ()?()

    唐文良突然握住了她的手。

    ()?()

    结婚到了现在,握手的时候,唐文良还是会脸红,他不敢看她,低着头说:“以后我们不会再过那样的日子了。我会让你和我过上好日子。”

    她看着唐文良,她冒出了一个很奇妙的,也很大胆的想法。

    她觉得唐文良好像是喜欢她的。

    唐文良喜欢她。

    她有点呆住了。

    她原本以为唐文良大概是觉得她适合结婚,勤劳能干会持家才娶的她。

    她既没有文化、也不漂亮,她从来没有想过唐文良娶她的原因是喜欢她这个人。

    他们决定结婚时,唐文良才和她见过几次面呢?

    四次。

    四次怎么就喜欢上她了?

    她问唐文良:“你喜欢我?”

    唐文良像是耗子见了猫一样,握住她的手吓得都要抽过去了,她牢牢地握住了唐文良的手,她常年干活、力气比唐文良大,一下子就反握了。

    她想起当初她答应和唐文良结婚,一方面是唐文良条件不错,另外一方面则是唐文良看起来没她能打架。

    她见多了打老婆的男的,那些男的力气是真的大,发起火来可以把女人的头发揪住,从村头拖到村尾。

    就是这个原因她一直不敢留太长的头发,不然一把就被人抓住打了,否则留长发多好啊,头发长长了就能拿去卖钱了。

    唐文良不挣扎了,任由她抓着手,低着头和哑巴一样点了点头。

    “你从什么时候喜欢我的?”是和她上了床之后喜欢她的吗?

    床上的时候唐文良确实表现得很喜欢,总是要亲她。一点也不知道羞。现在大白天不拉灯了倒是会脸红了。

    唐文良又没动静了。

    她也感觉自己问得突然,其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刚刚自己心头一热就问了出来。

    她说我困了,我要去床上躺着睡一下了。

    唐文良扶着她上了床。

    她闭着眼,唐文良拿着蒲扇给她扇风。

    她一开始并不困,只是不知道要说什么,只想着装睡先把这个场面敷衍过去。到后面躺着躺着也真的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天已经暗了,她从床上坐起来,看到床边放了一封信,上面写着吾妻黎开亲启。

    她怔了一下,打开了这封信。

    “三年前的七月二十一号,我去老乔餐馆吃饭。我的桌子底下钻出来一只肥耗子,你徒手抓住了它。当时我想对你说谢谢,但声音太轻了,你可能没听到。

    后来我常常去这家店吃饭,却经常看不见你。有一天我问了老板,他说

    你在后厨帮工,负责洗碗,一般情况下不会出来。

    你现在冬天手上就生满了冻疮,不知道是不是当初洗碗落下的毛病。

    后来我又去找你,那天我买了塑胶手套和护手霜想要送给你,但老板却说你离开了。

    我找不到你了。

    我以为再也找不到你了,直到一年前我无意中走到了家具厂附近,看到你摆着盒饭叫卖。

    那边离我的学校比较远,我总是错过你的摆摊时间。

    再后来有一天,你突然不摆摊了。我问了路过一位常来买盒饭的工人,他告诉我,你进厂当了女工,最近没时间再出摊了。

    再后来,我工作了,我托人找到了你的工友,他答应帮我们介绍认识。

    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

    我只是经常会想到你一个人那么瘦小,但要站一整天洗那么多的碗,你抓起老鼠的那只手红彤彤的,又有一层被水泡的发白的颜色。

    每次出摊的时候,你都要一个人忙很久。我记得你一开始算钱的时候有些慢,后来就算得很快了。

    如果你从前能去上学,书也许会得比我好。

    我不知道什么算是喜欢,但我很想照顾好你。让你以后不要再这么辛苦了。

    黎开,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你永远也不要再离开我。?[(.)]??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黎开是一个生来就不受期待的孩子。

    她的名字就是最好的证明。

    她叫黎开。黎开,离开。

    这个名字也许是指那个离开的男人,又也许是她的母亲希望她在肚子里的时候就自觉离开。

    小时候每当母亲不顺心了,就会掐住她的肩膀,问她为什么还不离开,为什么还不滚出这个家,为什么要像虱子一样贴在她的身上甩也甩不掉赶也赶不走。

    为了让自己变得有用,黎开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做饭。

    那个时候她搬来一个小板凳站在灶台前,小板凳的一条腿短了半截,每当她踩在上面炒菜的时候板凳就摇摇晃晃。

    在别人家的小孩都在上学的时候,她一个人洗全家的衣服、拖地、做饭、种地、喂鸡、放牛、割猪草。

    但她的母亲总也不喜欢她。母亲说她是讨债鬼。

    她的母亲是恨她的。

    小时候母亲去外面吃到了好吃的,回家的时候嘴巴都是油光,却没有带任何吃的给她。

    她常年吃不到什么肉,饿极了她会下地去抓泥鳅吃点肉。

    冬天的时候她总是很冷,她住的破房子漏风,寒风不断吹在她的身上,刺骨的冷,她自己所有的衣服和被子都裹在身上,依然冷得发抖,那时她就很奇怪,奇怪为什么她的脸和脖子都是滚烫的,身子却这么冷。

    后来她才知道这是发烧,原来发烧除了全身都发热的发烧外,还有这种发冷的发烧。

    小时候的那场冬天差点就冻死了她。

    母亲开门的时候,她听到母亲说,你怎么还活着。

    然后母亲走了过来。

    给了她一个温暖

    的怀抱。

    屋子那么冷()?(),

    被子是怎么捂也捂不热的()?(),

    唯独母亲的拥抱是那么温暖。

    温暖得好像风雪全停了。

    直到现在()?(),

    她也分不清那个怀抱到底是真实的◤()◤?来◤小♀?说◤♀?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还是她幻想出来的。

    后来她自己学着书识字,书上说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说小女孩快要冻死的时候,见到了奶奶。

    她就突然又想起了妈妈。

    想起了那个冬天不知道是真实还是虚假的怀抱。那个怀抱是如此温暖,仿佛回到了她被妈妈怀在肚子里的时候。

    没有打骂,没有饥寒。

    母亲曾经很冷漠地和她提起过去的事情,是当初生下她的时候,就把她扔在地上了,她以为这么小的婴儿会死,结果一直没死,一直哭,哭个不停,哭啊哭啊哭得她烦死了,她生孩子的时候那么痛,都怪她,都是她害的,她都没有力气哭了,而她这个讨债鬼却还要哭。

    哭到最后,她实在是受不了了,就挣扎着探出半个身子,把哭个不停的她抱在了怀里。

    然后她就不哭了。

    黎开又想起了这些过去的事情。

    她想起了她的母亲,那么讨厌她、恨她、对她那么坏的母亲,却又没有坏得那么彻底,每当她真的要死掉的时候,会抱一下她的母亲。

    她给她取名叫黎开。她现在长大了、彻底离开了她。

    这样很好。

    黎开一只手攥住了那封信,一只手捂住她的小腹。

    她浑身都在哆嗦,一种刺骨的痛从心脏痛到她的子宫,痛得她喘不过气来。

    唐文良推开门进来的那一刻,被她吓了一跳。

    连忙过来问她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

    她紧紧抓住了唐文良的手,呼吸都在颤抖,她听到自己颤抖着说:“我的孩子……离开我了。”

    “永远离开我了。”

    唐文良抱住了她。

    那是一个结结实实的温暖拥抱,不用猜测是真实还是虚假,不用担心会不会随时抽身离去,唐文良用力地抱住了她。

    她的泪水不断往下流,打湿了唐文良的衣服。

    唐文良安静地抱住她,对她说:“我们会再有孩子的。”

    半年后,她怀了唐郁。

    这一次她牢牢记着经期的日子,时间不对后她立刻去检查。

    然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每天晚上,她都会小心翼翼把手放在自己的小腹上,屏住呼吸去确认这个孩子的存在。

    她的宝宝在她肚子里的时候舒服吗?会觉得冷吗?她的宝宝会满意她这个妈妈吗?

    唐文良也喜欢摸她的肚子,还喜欢将耳朵贴在她的肚子上去听。

    她问唐文良听到了什么,唐文良说是咕噜咕噜的声音。

    她说应该是她肚子饿了的叫声。

    唐文良愣了下来,立刻站起来说要去给她做饭。

    说着就急急忙忙地走了。

    她摸着肚子,望着唐文良的背影,脸上忍不住露出了笑。

    每天晚上睡前的时候,唐文良会拿起书念给她肚子里的孩子听。

    唐文良说这叫胎教。

    暖黄色的灯光洒落在唐文良的身上,唐文良拿着书,一字一句得很认真,很温柔。

    她不懂什么叫胎教,她也从来没有和唐文良说过,最开始为什么每次唐文良这样念书的时候,她都会闭上眼睛。

    ——因为似乎不闭上眼睛的话,眼泪好像就会流出来。

    她并不喜欢流泪。

    从小到大的经验都告诉她,流眼泪不会带来什么好结果,她的母亲最讨厌她掉眼泪,每次她不哭还好,一旦她哭了,她的母亲就会发疯一样打他。

    她在心里对肚子里的宝宝说,宝宝,你听到了吗?

    你有一个很期待你出生的爸爸,你有一个很期待你来临的妈妈。

    你可以在妈妈的怀抱里流泪,妈妈永远也不会骂你为什么要哭鼻子,但你最好不要流太多眼泪了,因为妈妈会心疼。

    宝宝。谢谢你愿意来到妈妈的家。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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