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卷王公主上位记 > 第 24 章 下火的凉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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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桃花婢叫过来(s)?(),

    我再嘱咐嘱咐她们。”沈逢春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来?小??说???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心里十分不安。

    前方斥候来信()?(),

    辅国大将军预计今夜到凉城,凉城县令有眼色,自动献出了府邸,他已经差人从早上就开始准备宴席,就等着萧长凛到抵达,给他接风洗尘。

    小道消息称,萧长凛此次前来支援,只带了五千精兵。

    开什么玩笑,陈吉昌手下十二猛将,每个人手上最少的有一万兵卒,多的,三万兵卒。

    陈吉昌对外敢称百万雄兵,就算他吹牛了,那打个对折,不还也有五十万嘛!

    五十万对五千,这不是来送死吗?

    五千这个数字肯定不准确,一定是他放出来的迷惑敌人的假消息!

    萧长凛可是堂堂正二品辅国大将军,就连他这个从二品,手上还有二十万兵马。

    这样想想,他心里稍微好受些。

    沈逢春四十多岁,比正常发福的中年男人更胖点,是从二品宜州大都督,因府牧职位空缺,他不仅是地方军事长官,还监管民政,整个宜州都在他的掌管之下。

    可惜现在已经被匪军赶出城,窝在凉城县等待救援。

    丢了宜州城,这罪过说大可大,株连九族的也有;说小可小,降罚俸禄的也有。

    一句话,如何处置,全看长官心情。

    萧长凛才十八,已经官至正二品,虽说只比自己大一级,可官大一级压死人啊,更何况他战无败绩,对比现在自己接连战败,如何奉承他都不为过,做低附小,把他当爹敬着都行!

    沈逢春做好计算,扭头看了看站成一排的桃花婢,心又放下去了一半。

    桃花婢是他家养的舞姬,从小就买进府里,找了妈妈们|调||教|到大,容貌比外面的花魁还美艳,才情比世家的小姐也不遑多让。

    萧长凛再怎么神勇,他也是个血气方刚的少年人,人不风流枉少年!

    美酒佳肴,美姬娇婢,几杯酒下肚,绕指柔再吹吹枕边风,大家敞开了一说,一切将会变得美好而和谐。

    沈逢春看了看天色,正是下午,太阳还在天上还挂着,秋风里却带着凉气,树叶已经落了,院落里透着萧瑟。

    何县令这府邸真不怎么样!

    要不是他这一群美姬点缀,这屋子实在住着没劲头。

    他看向人群中央牡丹花似的嫣儿,秾艳明丽,生生把秋景衬得生动,他瞧着就喜欢。

    “嫣儿,你第一个出场,一定要打好头阵,令人眼前一亮,登时忘记今夕何夕。”

    嫣儿嬉笑着应下,扫视过周遭的姐妹,眼里是尽是得意。

    她穿着薄薄的红色纱衣,头上顶着夺目的红花,皮肤吹弹可破,眉眼间风情万种,她为沈逢春办了很多事,探听消息、拉拢伙伴,是沈逢春最宠爱的美婢。

    “玉腰,如果嫣儿没被官人叫走,你就上场,跳你最拿手的扶腰舞。”

    玉腰与嫣儿长相不同,她一双狐狸眼里像是藏着钩子,笑起来妩媚动人,尤其是盈盈一握的细腰,摇晃起来,不知道闪瞎了多少人的眼。

    沈逢春看着玉腰,她穿着绿色纱衣,更衬得肌肤赛雪,这种货色,坊间难见,只有他有。

    玉腰瞟了一眼嫣儿,眉眼里是藏不住的蔑视,嫣儿虽美,年纪却大了,要不是督公念旧情,她早已顶上去做后院第一人。

    嫣儿瞪了一眼玉腰,眼看两人又要吵起来,沈逢春正要拉架,同九跑了进来。

    “报,督公,萧大将军在县城外驻扎了……”管家同九火急火燎喊道。

    什么!这么快就到了?

    斥候怎么传的消息?!

    沈逢春大惊失色,上峰来援,他竟没有做好迎接工作,这是何等的失误!

    他连忙朝拴马桩跑去,肚子上的肉一颠一颠的。

    *

    萧长凛带的五千精兵,四千人是冲锋陷阵的重甲铁骑,一千人是擅长游击的轻骑。

    还有个别起居随侍,和梅雪海主导的医官。

    宜州山地多,城镇星罗密布,不似荒原,那里地广人稀,打起仗来就要长途奔袭,主要依赖骑兵;在这里,骑兵跑不开,况且还要夺城,宜州城池壁垒坚固,只能重用步兵里的攻城手。

    怎么看,他都应该带来步兵。

    可长风军在边关,边疆守卫不能贸然撤军,况且步兵行进速度慢,不擅长疾驰,最重要的是,上头命令这次行军,不让他带大军回来。

    将军带大军回内地,容易引人猜想,这是忌讳。

    但也没说让他征调宜州府兵。

    所以他要用拿过来沈逢春的兵权,还要亲自训练宜州府兵。

    不然一旦战事有变,沈逢春背后给他点火,那还了得?

    所以不论沈逢春愿不愿意,他都要让他把兵权交出来。

    萧长凛正和韩元、于越商讨战术,守卫来报,宜州都督沈逢春求见,他挥挥手让高寻把他带进来。

    等了半晌,帐子外才传来求见声:“下官沈逢春求见辅国大将军。”

    “进来。”萧长凛声音毫无波澜,听不出情绪。

    没有情绪就是最大的情绪,从小他爹骂他前,就是这装出这幅不冷不热的样子。

    好说,沈逢春心下了然,这是在气头上呢,让他出出气又何妨!

    于是缓缓跪下,从掀开帘子那一刻就开始磕头,膝行一步磕一下头,比朝圣的信徒更虔诚,他把头嗑的咚咚响,到萧长凛脚边的时候,额头都破了,他脸上又是血,又是泥,又是泪,红的黑的一片,都看不清原本脸色,整个就是狼狈。

    萧长凛眼神闪了闪,也不阻拦,他想要使苦肉计,这种程度可是远远不够的。

    于是他坐到正位上,端起了杯子开始饮茶。

    今天的茶水有点苦涩,也不知里面放了什么,是下火的凉茶吗?

    沈逢春放声大哭,仿佛有天大的委屈,偷偷见到萧长凛无动于衷,一点都没有要阻止的意思,根本不给他台阶下,一时有些惊愕,这和他的设想不一样。

    以前但凡他示弱装可怜,对方再怎么生气,都要碍于面子扶他起来,听他哭诉当官的不易,然后两人感同身受,逐渐无话不谈,于是他趁机邀请对方赴宴,献上黄金美女,一晌春宵过后,敌人也能变朋友。

    于是他立马开口,哽咽着诉苦推进剧情:“王爷,不是下官用兵不利,实在是陈吉昌此人凶残阴险。我本来为着百姓着想,不想让宜州沦为战场,于是给他许诺了高官厚禄,他也答应了,招安之事本来很顺利,只等他一投降,立马就封他为宜州兵马右都尉,仅低于左都尉陈忠信半级,够给他面子了,但他出尔反尔,假借投诚,反而杀了我个措手不及。”

    萧长凛皱了皱眉,终于有了不悦的表情。

    对,就是这样!

    沈逢春仿佛得到了鼓励,加大力度哭嚎,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跪在一个少年脚下,一把鼻涕一把泪诉说自己的不容易,这个诡异的画面就这样产生了:“他不是父母官,心里没百姓,根本就是拿百姓的安危威胁我!我怕伤着百姓,一直无法痛下杀手,无奈且战且退,最终沦落至此。我知道我优柔寡断,这是弱点,可是为人父母官,就得替百姓着想啊!”

    萧长凛心道,此人借口还挺多,明明就是打不过,还拿百姓当借口。如果他心里这么有百姓,为何宜州的税额比别的地方高?明明有了饥荒,也没见他给难民们免税,就连军户战死,他也没给人家抚恤。

    可是他没有斥责和拆穿他,而是按下不悦,顺着沈逢春的话说:“优柔寡断?”

    沈逢春见他听了进去,心道有戏,于是期期艾艾暗自自夸:“王爷,我是书人出身啊,心肠最是柔软,对百姓宽厚仁慈,见不得他们受苦。”

    这话一出,韩元当即想到了路上遇到的民众——本来好好的在路边休息,一见到官兵跟见了鬼一样,边骂边四散逃走,嘴里骂的就是他沈猪好色,当街强抢民女,逼死弱者妇孺,于闹市纵马伤人——向前一步就要反驳,萧长凛一个眼刀过去,他钉在原地,张了张嘴,把‘你仁慈,天下没有人不仁慈,跟何况慈不掌兵,你骗谁玩呢?’这句话压了下去。

    萧长凛伸手扶起沈逢春,安慰道:“沈都督仁慈,百姓之幸。”

    沈逢春暗自放松,他爹是两朝元老,对当今有从龙之功,陛下都对他和蔼亲切,没有人会真的为难他的,于是他按照流程邀请:“王爷风餐露宿,到了这里我要做东,磨刀不误砍柴工,请王爷到府上稍事休息,整顿过后再攻打宜州,打死陈吉昌那狗贼!”

    萧长凛放下茶杯,点头应允。

    一行人骑在马上徐徐行走,从城外到城里,枯叶在马蹄下打着卷儿,路上人家几乎都没开灯,开了灯的,在听到石板路上的马蹄声后,也赶紧把烛火吹熄了。

    凉城县令何胜是个六十多岁的小老头儿,他四十多才中举,五十多才当上县令,住的宅子还是前任留下的,现在沈大都督要征用,他一个区区八品芝麻官,立马收拾铺盖卷腾地儿,

    他候在府门前,远远看见萧大将军和沈大都督带着随从骑马而来,他这辈子也没想到能招待这样两员朝廷高官,连忙提起灯笼小跑相迎,原本准备亲自拉缰,结果还没靠近,就被同九给挤到一边,差点撞到萧大将军的随从,那个方脸随从挺随和,没怪他,反而扶了他一把。

    高寻扶起县令,瞥了一眼同九,同九立马换了一副面孔,嘻嘻笑着点头示好,见高寻没什么表情地又扭过头,心里纳闷,不知哪里得罪了这个小伙子。

    县令府不大,但是张灯结彩,院子里挂满了红的绿的各式各样的灯笼,喜气洋洋。

    厅堂已经收拾好,丰盛的饭菜和珍贵的名酒摆在桌上,座位后面是乐府伶人,吹拉弹唱做伴奏,热闹非凡。

    沈逢春哈腰邀请萧长凛落座,就连两个随从都有正坐。

    他没带韩元和于越,沈逢春邀请了的,但是萧长凛说虽然凉城偏僻,离宜州城不近,却仍属于宜州境内,恐匪贼来犯,留了两位将军坐镇军中,只带了左卫高寻和医官梅雪海来赴宴。

    来赴宴为何带医官,沈逢春一开始没弄明白,只当是大将军有隐疾,要大夫随侍。

    可他见了梅雪海之后,浸淫风月场所多年的经验告诉他,没这么简单——军营没女人的时候,有的人拿男的凑活。

    等有女人了,他就不好那口了。

    果然还是年轻火力大,如果再添一把柴……

    他顿时心里有了数,朝着同九眨眨眼,两人相视一笑——今天这事儿能摆平!

    众人落了座,同九悄悄隐进黑暗,提灯进入书房,打开了都督的箱子,里面是一些宝贝药丸。

    他拿了两粒,来到舞姬做准备的偏房,招了招手,叫来一个名唤芙蓉的少女。

    芙蓉人如其名,清纯娇俏,他选这个舞姬是有缘由的,他看到大将军的那个医官长得面如好女,不施粉黛仍纯洁清丽,宛如水中含苞待放的芙蓉,当时就明白了,萧长凛好这口。

    芙蓉把这两粒黑芝麻大小的药丸粘在指甲上,问道:“今日的酒还不够吗,怎么还用得着这种药?”

    同九说:“今天这个人不一样,带了伴儿,不能等他喝醉了被他的医官带走,你要在他还没醉之前,把药放进去,让他在席上就把持不住。”

    芙蓉低头一笑,说明白。

    同九本来都走了,出了门又想起什么,返回来对芙蓉窃窃私语:“你换一身不那么露的白衣服,打扮成处子的样子,把血囊带上,等同了房,你就说是你的初夜,让他带你走,回头给我们递情报。”

    “像嫣儿姐姐那样吗?”

    同九见她很上道,在她脸上亲了一口以示嘉奖。

    她们这些舞姬,能随便给任何人玩,只要沈逢春觉得有必要。幸运的,跟着个良人做妾,不幸运的,蹉跎到再也没有利用价值,被赶出去。

    芙蓉看过有年老色衰的姐姐被赶出去,也知道她们的去处,不就是小巷里的暗门子吗,她娘以前就是做这个的,她六岁那年她娘死了,好像,才二十五吧。

    虽然她们都是沈逢春的人,可是管理她们的却是同九,什么样的吃食用度,什么样的计划任务,那都是同九说了算。

    她早慧,年纪虽小,却知道掌握她们命运的人里,同九算一个,哄他开心了,他给你找个好的客人,惹他生气了,他给你找个凶恶的客人。之前有个柳姐姐就是没让同九睡,结果被挑出来推给了一个爱打骂人的,柳姐姐当夜就死了,她们还被叫去观看尸体,尸体上鞭子印,巴掌印,牙印,柳姐姐的嘴唇生生被咬掉,牙齿白森森露在外面。同九说,不听话就是这个下场,于是她当夜就去了同九的屋子,把自己的初夜献了出去,幸亏她去得早,后面去的,同九都没让她们进屋。

    芙蓉换了素净的衣衫,画上了楚楚动人的淡妆,就连发饰都只簪了一支木头簪子,整个人出尘婉约。

    她随着侍女款款进入宴会厅,在容貌平凡的侍女的衬托下,越发显得美貌出众。

    侍女们按照顺序去往每个人的桌子边伺候,她自然被分到主坐。她跪在小桌边,给桌子的主人夹菜斟酒。

    她偷偷看了一圈四周,宴会刚开始,嫣儿姐姐正在跳舞,众人的目光都在她身上,没人注意她这个侍女。

    她又抬头看向主座上的人,如果他也不查,那她会趁机下药,却不想她刚抬起头,一时竟看呆了。

    那个人剑眉星目,美如冠玉,他也在看嫣儿跳舞,但是与平时的客人不一样,他脸上丝毫没有痴迷之色,相反,他神色清淡,萧萧肃肃,清风抚松,竟有一股孑然独立的仙人气度。

    如果是这样的人,今夜死了也无怨无悔。

    这时嫣儿一曲舞毕,沈逢春举杯:“这一舞春华秋实,祝我大周千秋万世!”

    芙蓉知道这是好机会,没有人能在这样的祝词下拒绝喝酒,拒绝了,就是对大周不敬,那可是要被人拿住把柄的罪过。

    她执起酒壶倒酒,用宽袖掩盖住手,趁机把指甲伸进酒杯里,速溶的药丸沾水即化,待她把酒杯高高举到头顶献给萧长凛,无色无味的猛药已经融于酒水。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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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方斥候来信,辅国大将军预计今夜到凉城,凉城县令有眼色,自动献出了府邸,他已经差人从早上就开始准备宴席,就等着萧长凛到抵达,给他接风洗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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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万对五千,这不是来送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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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长凛可是堂堂正二品辅国大将军,就连他这个从二品,手上还有二十万兵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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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现在已经被匪军赶出城,窝在凉城县等待救援。

    丢了宜州城,这罪过说大可大,株连九族的也有;说小可小,降罚俸禄的也有。

    一句话,如何处置,全看长官心情。

    萧长凛才十八,已经官至正二品,虽说只比自己大一级,可官大一级压死人啊,更何况他战无败绩,对比现在自己接连战败,如何奉承他都不为过,做低附小,把他当爹敬着都行!

    沈逢春做好计算,扭头看了看站成一排的桃花婢,心又放下去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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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长凛再怎么神勇,他也是个血气方刚的少年人,人不风流枉少年!

    美酒佳肴,美姬娇婢,几杯酒下肚,绕指柔再吹吹枕边风,大家敞开了一说,一切将会变得美好而和谐。

    沈逢春看了看天色,正是下午,太阳还在天上还挂着,秋风里却带着凉气,树叶已经落了,院落里透着萧瑟。

    何县令这府邸真不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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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腰,如果嫣儿没被官人叫走,你就上场,跳你最拿手的扶腰舞。”

    玉腰与嫣儿长相不同,她一双狐狸眼里像是藏着钩子,笑起来妩媚动人,尤其是盈盈一握的细腰,摇晃起来,不知道闪瞎了多少人的眼。

    沈逢春看着玉腰,她穿着绿色纱衣,更衬得肌肤赛雪,这种货色,坊间难见,只有他有。

    玉腰瞟了一眼嫣儿,眉眼里是藏不住的蔑视,嫣儿虽美,年纪却大了,要不是督公念旧情,她早已顶上去做后院第一人。

    嫣儿瞪了一眼玉腰,眼看两人又要吵起来,沈逢春正要拉架,同九跑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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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长凛带的五千精兵,四千人是冲锋陷阵的重甲铁骑,一千人是擅长游击的轻骑。

    还有个别起居随侍,和梅雪海主导的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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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看,他都应该带来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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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也没说让他征调宜州府兵。

    所以他要用拿过来沈逢春的兵权,还要亲自训练宜州府兵。

    不然一旦战事有变,沈逢春背后给他点火,那还了得?

    所以不论沈逢春愿不愿意,他都要让他把兵权交出来。

    萧长凛正和韩元、于越商讨战术,守卫来报,宜州都督沈逢春求见,他挥挥手让高寻把他带进来。

    等了半晌,帐子外才传来求见声:“下官沈逢春求见辅国大将军。”

    “进来。”萧长凛声音毫无波澜,听不出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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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长凛眼神闪了闪,也不阻拦,他想要使苦肉计,这种程度可是远远不够的。

    于是他坐到正位上,端起了杯子开始饮茶。

    今天的茶水有点苦涩,也不知里面放了什么,是下火的凉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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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但凡他示弱装可怜,对方再怎么生气,都要碍于面子扶他起来,听他哭诉当官的不易,然后两人感同身受,逐渐无话不谈,于是他趁机邀请对方赴宴,献上黄金美女,一晌春宵过后,敌人也能变朋友。

    于是他立马开口,哽咽着诉苦推进剧情:“王爷,不是下官用兵不利,实在是陈吉昌此人凶残阴险。我本来为着百姓着想,不想让宜州沦为战场,于是给他许诺了高官厚禄,他也答应了,招安之事本来很顺利,只等他一投降,立马就封他为宜州兵马右都尉,仅低于左都尉陈忠信半级,够给他面子了,但他出尔反尔,假借投诚,反而杀了我个措手不及。”

    萧长凛皱了皱眉,终于有了不悦的表情。

    对,就是这样!

    沈逢春仿佛得到了鼓励,加大力度哭嚎,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跪在一个少年脚下,一把鼻涕一把泪诉说自己的不容易,这个诡异的画面就这样产生了:“他不是父母官,心里没百姓,根本就是拿百姓的安危威胁我!我怕伤着百姓,一直无法痛下杀手,无奈且战且退,最终沦落至此。我知道我优柔寡断,这是弱点,可是为人父母官,就得替百姓着想啊!”

    萧长凛心道,此人借口还挺多,明明就是打不过,还拿百姓当借口。如果他心里这么有百姓,为何宜州的税额比别的地方高?明明有了饥荒,也没见他给难民们免税,就连军户战死,他也没给人家抚恤。

    可是他没有斥责和拆穿他,而是按下不悦,顺着沈逢春的话说:“优柔寡断?”

    沈逢春见他听了进去,心道有戏,于是期期艾艾暗自自夸:“王爷,我是书人出身啊,心肠最是柔软,对百姓宽厚仁慈,见不得他们受苦。”

    这话一出,韩元当即想到了路上遇到的民众——本来好好的在路边休息,一见到官兵跟见了鬼一样,边骂边四散逃走,嘴里骂的就是他沈猪好色,当街强抢民女,逼死弱者妇孺,于闹市纵马伤人——向前一步就要反驳,萧长凛一个眼刀过去,他钉在原地,张了张嘴,把‘你仁慈,天下没有人不仁慈,跟何况慈不掌兵,你骗谁玩呢?’这句话压了下去。

    萧长凛伸手扶起沈逢春,安慰道:“沈都督仁慈,百姓之幸。”

    沈逢春暗自放松,他爹是两朝元老,对当今有从龙之功,陛下都对他和蔼亲切,没有人会真的为难他的,于是他按照流程邀请:“王爷风餐露宿,到了这里我要做东,磨刀不误砍柴工,请王爷到府上稍事休息,整顿过后再攻打宜州,打死陈吉昌那狗贼!”

    萧长凛放下茶杯,点头应允。

    一行人骑在马上徐徐行走,从城外到城里,枯叶在马蹄下打着卷儿,路上人家几乎都没开灯,开了灯的,在听到石板路上的马蹄声后,也赶紧把烛火吹熄了。

    凉城县令何胜是个六十多岁的小老头儿,他四十多才中举,五十多才当上县令,住的宅子还是前任留下的,现在沈大都督要征用,他一个区区八品芝麻官,立马收拾铺盖卷腾地儿,

    他候在府门前,远远看见萧大将军和沈大都督带着随从骑马而来,他这辈子也没想到能招待这样两员朝廷高官,连忙提起灯笼小跑相迎,原本准备亲自拉缰,结果还没靠近,就被同九给挤到一边,差点撞到萧大将军的随从,那个方脸随从挺随和,没怪他,反而扶了他一把。

    高寻扶起县令,瞥了一眼同九,同九立马换了一副面孔,嘻嘻笑着点头示好,见高寻没什么表情地又扭过头,心里纳闷,不知哪里得罪了这个小伙子。

    县令府不大,但是张灯结彩,院子里挂满了红的绿的各式各样的灯笼,喜气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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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赴宴为何带医官,沈逢春一开始没弄明白,只当是大将军有隐疾,要大夫随侍。

    可他见了梅雪海之后,浸淫风月场所多年的经验告诉他,没这么简单——军营没女人的时候,有的人拿男的凑活。

    等有女人了,他就不好那口了。

    果然还是年轻火力大,如果再添一把柴……

    他顿时心里有了数,朝着同九眨眨眼,两人相视一笑——今天这事儿能摆平!

    众人落了座,同九悄悄隐进黑暗,提灯进入书房,打开了都督的箱子,里面是一些宝贝药丸。

    他拿了两粒,来到舞姬做准备的偏房,招了招手,叫来一个名唤芙蓉的少女。

    芙蓉人如其名,清纯娇俏,他选这个舞姬是有缘由的,他看到大将军的那个医官长得面如好女,不施粉黛仍纯洁清丽,宛如水中含苞待放的芙蓉,当时就明白了,萧长凛好这口。

    芙蓉把这两粒黑芝麻大小的药丸粘在指甲上,问道:“今日的酒还不够吗,怎么还用得着这种药?”

    同九说:“今天这个人不一样,带了伴儿,不能等他喝醉了被他的医官带走,你要在他还没醉之前,把药放进去,让他在席上就把持不住。”

    芙蓉低头一笑,说明白。

    同九本来都走了,出了门又想起什么,返回来对芙蓉窃窃私语:“你换一身不那么露的白衣服,打扮成处子的样子,把血囊带上,等同了房,你就说是你的初夜,让他带你走,回头给我们递情报。”

    “像嫣儿姐姐那样吗?”

    同九见她很上道,在她脸上亲了一口以示嘉奖。

    她们这些舞姬,能随便给任何人玩,只要沈逢春觉得有必要。幸运的,跟着个良人做妾,不幸运的,蹉跎到再也没有利用价值,被赶出去。

    芙蓉看过有年老色衰的姐姐被赶出去,也知道她们的去处,不就是小巷里的暗门子吗,她娘以前就是做这个的,她六岁那年她娘死了,好像,才二十五吧。

    虽然她们都是沈逢春的人,可是管理她们的却是同九,什么样的吃食用度,什么样的计划任务,那都是同九说了算。

    她早慧,年纪虽小,却知道掌握她们命运的人里,同九算一个,哄他开心了,他给你找个好的客人,惹他生气了,他给你找个凶恶的客人。之前有个柳姐姐就是没让同九睡,结果被挑出来推给了一个爱打骂人的,柳姐姐当夜就死了,她们还被叫去观看尸体,尸体上鞭子印,巴掌印,牙印,柳姐姐的嘴唇生生被咬掉,牙齿白森森露在外面。同九说,不听话就是这个下场,于是她当夜就去了同九的屋子,把自己的初夜献了出去,幸亏她去得早,后面去的,同九都没让她们进屋。

    芙蓉换了素净的衣衫,画上了楚楚动人的淡妆,就连发饰都只簪了一支木头簪子,整个人出尘婉约。

    她随着侍女款款进入宴会厅,在容貌平凡的侍女的衬托下,越发显得美貌出众。

    侍女们按照顺序去往每个人的桌子边伺候,她自然被分到主坐。她跪在小桌边,给桌子的主人夹菜斟酒。

    她偷偷看了一圈四周,宴会刚开始,嫣儿姐姐正在跳舞,众人的目光都在她身上,没人注意她这个侍女。

    她又抬头看向主座上的人,如果他也不查,那她会趁机下药,却不想她刚抬起头,一时竟看呆了。

    那个人剑眉星目,美如冠玉,他也在看嫣儿跳舞,但是与平时的客人不一样,他脸上丝毫没有痴迷之色,相反,他神色清淡,萧萧肃肃,清风抚松,竟有一股孑然独立的仙人气度。

    如果是这样的人,今夜死了也无怨无悔。

    这时嫣儿一曲舞毕,沈逢春举杯:“这一舞春华秋实,祝我大周千秋万世!”

    芙蓉知道这是好机会,没有人能在这样的祝词下拒绝喝酒,拒绝了,就是对大周不敬,那可是要被人拿住把柄的罪过。

    她执起酒壶倒酒,用宽袖掩盖住手,趁机把指甲伸进酒杯里,速溶的药丸沾水即化,待她把酒杯高高举到头顶献给萧长凛,无色无味的猛药已经融于酒水。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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