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岁的克拉克坐在吧台角落。
    他咬着吸管,小口啜饮面前的果汁。他看着舞池里的拉娜,手掌偷偷在裤腿上搓了又搓。拜托,这可是毕业舞会,他鼓起勇气上前,拉娜笑着握住他的手。遗憾的是他的舞姿笨拙得惊人,他连连道歉,旁边是窃窃的笑声。他不擅长肢体配合,并时刻处于精神紧张之中,空气对于他有浮力,像是行走在水里,必须时刻控制自己,以免不小心浮起。
    在拉娜彻底生气之前,克拉克回到椅子上。拉娜和另一个男孩子在舞池中央起舞。他看了许久,最后拨弄着胸前的相机,取景框对准了她。
    “嘿!肯特!来给我们拍个照!”四五个男孩搡着他合影。那张悄悄拍下的拉娜拍的不算好,她迈着轻快的舞步跳出了取景框。他的心也跟着跳了出去。
    二十岁的克拉克握着电话激动万分。
    “妈,我找到了……”
    “天啊!是吗?”玛莎在高兴之余红了眼眶,“你找到了你的……”
    “我会回家的。不不……妈你别多想了,我是说,我过一段日子就回农场。” 他的声音低沉温柔,继续道,“我还没找到我要找的。我找到了一个‘朋友’。我拍到他了,妈。”
    他笑出声,“准确地说,现在还不是——但我觉得,我觉得我们会成为朋友的。”
    男孩的声音隔着电话有些失真。
    “因为他也有一件披风。”
    三十二岁的克拉克不会无动于衷。
    小镇青年的逻辑十分简单。他穿上制服,感知命运的召唤,甚至扭断佐德的脖子。然而事与愿违,舆论作鸟群飞散,在人海中荡出圈圈涟漪,局势诡谲变幻。或许解决完这些破事后就可以好好休息一番,在床上睡到世界毁灭。
    他如愿以偿,而且得到的比这更多,这是一次长长久久的安眠。
    克拉克·肯特一生短暂的记忆在眼前流淌。他从男孩长成青年,一路旅行,在大千世界寻找自己的血亲,隐隐约约找到了精神上的同伴,或是一个志同道合的魅影。彼时一切还未尘埃落定。画面一纵而去,又回环而上。他站在生命的终点,又回到一切的起点。他终将找到自己为何而生,为何而来,如何在人间安身立命。他找到自己的披风,胸前金红的族徽如河流蜿蜒。
    血肉愈合,脉搏鼓动,超人睁开双眼。一个黑影凑到他跟前。耳朵是尖的。
    他的脑子混混沌沌,冒出一个念头:
    “我拍到他了,妈。”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