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老千 > 正文 第七百一十一章知己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彦秋,我必须提醒你一点,这是一淌浑水,你们搞不过唐老大的。”
    异色郑重的说道,话中,难免有些警告的味道。
    异色是了解唐一杰的人,是唐一杰的亲信,他的了解程度远比谢少立多。
    而且这些天来,谢少立也没跟我提起过什么关于唐一杰的势力背景,他告诉我的就只有,一个本地的地头蛇,在当地有点势力,很难缠,其余的只字未提。
    我也不清楚他是故意隐瞒,还是一无所知。
    今天过来逛九浔镇,目的也是想了解关于这个镇子更深一些的消息。
    能碰到异色,算得上缘分。
    “异色,唐老大的背景,应该不止表面这么简单吧,我在砖厂没啥投资,谢少立分了我干股,也没告诉我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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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抽了一口烟,试探的追问。
    “有些话,我也讲不好,我只能告诉你,九浔镇的事,不要掺和的好。”异色凝重的说。
    异色毕竟是唐一杰的人,我和他算是刚刚交上的朋友,有些话,他站在中立的角度,能提醒我一两句。
    再深的,关系到唐一杰利益的,他肯定不会说,这一点,我也猜到了。
    唐一杰是他的大哥,我又算什么?人家没理由会透露给我消息。
    异色不是傻子,里外拐还能分得清。
    “行,我也就是出来讨口饭吃,先试试水吧,水太深的话,我也就撤了,还是保命要紧呀。”
    我淡淡一笑,将手中的烟按灭,苦笑着回答道。
    单凭异色的一两句劝说,我不可能收手,一切还要等待帷幕拉开之后,再做定论。
    我这番话也是告诉他,这淌浑水我肯定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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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万一我搞不定唐一杰的时候,我会撤,异色你若是拿我当朋友,在关键时刻,就该帮我说说好话了。
    “我们这地方,自古出悍匪,穷凶极恶的鬼地方,下手都狠,你自己注意吧。”异色抬眼望向一旁,咋了咋舌,说。
    “好。”
    关于江湖的事情,我们就此打住。
    双方都识趣的不再提,毕竟,我与他是两个战线的敌人。
    接下来,我们聊起了东北,聊起了我的经历。
    有些话,我憋了一肚子,在东北那边,我不能跟人透露半句。
    身边兄弟也不能诉说,只能跟这位异地的陌生朋友,发发牢骚。
    诉说和倾听,都是拉近彼此关系的良药,尤其是在配上酒精之后。
    从小酒馆内出来,他又买了些小菜,热情的非要拉着我去他家里再喝,说家里消停,能喝个一醉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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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没有拒绝,或许我和唐一杰会变成仇人,或许我会成为异色的敌人。
    但现在,我们之间还没有任何冲突,他们不至于杀人灭口,这一点,我可以放宽心。
    这一晚,我们两个人像是心灵孤独百年的抑郁者,终于遇到彼此的知己。
    我有很多的兄弟,可我心里的憋屈,不能讲给身边人听,那些事是关系到横河江湖的,是秘密,他们知道了,对我不利。
    那些东西不是笑话,只是压抑在心的故事。
    跟异色讲,没有关系,因为异色不是横河人,这辈子,他都可能不会去到横河这个地方。
    所以我不怕他知道我在横河的秘密。
    异色也有很多的兄弟,当天晚上第一个出头的王泽,还有先前路边遇到的二林和东子,那些人都是异色的兄弟,从小玩到大的铁兄弟。
    可同样,有些委屈,有些心里话,他也不能跟这些人讲,我则成为了一个倾诉对象。
    两个人同病相怜,自然惺惺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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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彦秋,你晓不晓得,我最开始,特别讨厌别人叫我异色,听到这个外号,就好像有人用钢针戳我的脊梁骨一样,他吗的。”
    异色坐在小马扎上,借着橘黄色的灯,灌了一大口啤酒。
    “哈哈哈哈,我也挺好奇,好端端的小伙儿,外号怎么带个色字,你说,你是不是剽窃哪家小少妇了?”
    我有些喝醉了,玩笑之类的话,也就随口而出,丝毫没有任何顾忌。
    这一刻,我们两个刚认识的新朋友,相处方式,更像多年老友再度从逢一般。
    这就是缘分,正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我和异色,就称的上知己,所以聊起天来,很快就能打的火热。
    被我这么一问,异色的脸上,却露出一抹神伤之色:“你他吗的,看老子像那样的人啊?
    老子的女人,这么跟你说,只要老子愿意,能从九浔排到省城长沙,还得打个来回,你信不信撒。”
    “我信,我信。”我玩味的笑着,嘴上虽然说着信,心里却在说:我信你个大头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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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这个外号,哎,别提了,那都是少年时的事,这,他吗的老子也是受害者啊......”
    异色苦着脸说道。
    长夜漫漫,接下来,他跟我讲述起了他外号的来历。
    异色这个名字,来自于他的高中时期,跟他初恋有关。
    这件事,他的确是受害者,一切都是舆论,都是小镇人民的流言蜚语,这才毁了两个人。
    异色有个初恋叫王娟,两个人是高中的同桌。
    在那个封建的事情,早恋等同于犯罪,是明令禁止的。
    两个人的早恋,自然也引起学校老师的关注和重视。
    王娟本来学习不错,在整个学年排名都在前列。
    却因为早恋被学校点名批评,还叫了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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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色学习不来就不好,又从小就不是听话的孩子,对于学校的批评和点名,完全不在意。
    但王娟不同,她来自九浔镇下面的农村,家庭困难,家里还有弟弟。
    王娟的本就不同意她上学,若非是看她成绩良好,因为上学闹死闹活,态度也如此坚决的份上,早就让他辍学打工了。
    如今,出了这档子事情,在王娟的父母强制态度下,王娟辍了学。
    王娟辍学后,在九浔镇找了一份工作,给人家卖衣服。
    到了社会上,很多学校的单纯和稚气,也就蜕变了。
    镇子就这么大,闲言碎语的,王娟是因为什么辍学的,大家也都清楚。
    步入社会,赚了钱,王娟开始梳妆打扮。
    一个单纯朴素的学生妹,这种形象在人的心中,已经根深蒂固,突然,王娟开始效仿着电影电视剧中的流行女人,画起了浓妆,这极大的翻转,外加因为早恋而辍学的丑事,成为了人们的话料。
    流言蜚语,谣言不止,那些无所事事,不知用什么事情消遣的罪恶人们,开始对王娟指指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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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传十,十传百,传着传着,一个女孩的清白,就没了。
    有的说,王娟辍学后,在父母的逼迫下,是做起了皮肉生意。
    也有人说,王娟是为了杨异文(异色)跟别的男人睡觉,换了钱给杨异文买自行车,包养杨异文这个小白脸。
    反正,各种各样的污蔑的话,风卷残云般席卷了这个十七八岁的女孩。
    那个年代,清白对于一个女孩儿而言,比命还重要。
    早恋都能成为罪,更何况是清白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