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小说网 > 修真小说 > 书剑酒 > 正文 第一卷青萍末第三十二章月有阴晴圆缺下
    有个孩子本该当是冻死在去年寒冬,许是天意弄人,在花朝时节的黎明前,被人发现在泥泞中面色发紫止不住的颤抖,活了便好。
    只不过就算活了下来,也无人在意罢了。
    浊水巷这个时辰本应是一派安静平和的光景,却不知怎地多了一个身着锦袍的富家子弟,而他身后则有几个家仆穿着的同龄人,使得嘈杂不堪。
    “小四儿,捉住直接宰了!”
    一个家仆模样的人诚惶诚恐道:“明白。”
    原是这锦袍少爷看到一条流浪狗躺在浊水巷口那条小湖岸边,起了歹意。随他同来的仆人正拿着柳条对其抽打。
    这狗似是刚未出生多久,但右边后腿一瘸一瘸的,便在岸边休憩,不曾想天有不测风云。
    流浪狗早先是“汪汪”恐吓,就是不知是壮胆还是吓人。
    不远处,微风拂过草鞋孩子那张惨白的脸庞,心中有些抵触,不过最终还是坚定道:“小狗也是会痛的……”
    富家少爷微微一愣,在府上还从未有人敢这么对他说话。
    转过头看去,是一个与之同龄的人,有些清瘦。
    那位下人嘲笑道:“你算什么东西?知道咱少爷是谁吗?算了,乞丐就是乞丐。”
    草鞋孩子撇了眼流浪小狗,面色平静说道:“诸位是读书人,想来也知道人贵在有自知之明这个理,世间没有谁是低人一等的。”
    从始至终锦袍少爷便没有说话的意思,想来也是不屑于与之言语。
    下人见少爷没有阻拦之意,内心膨胀,再无半点顾及,“看来当真是无知啊,大家也看到了,他就是坏人,打死他!”
    在下人带领下,一群十一二岁的孩子拿着柳条朝着草鞋孩子身上抽打,那是一股火辣的疼痛!
    见他没有反抗,越发猖狂,越打越用力。
    草鞋孩子抱着头弯腰,只是觉得背后阵阵烧灼滚烫,眼中不经意间闪过一丝金色,悄然无声。
    众行凶者尚未反应过来,一人手中柳条被抢夺过去,草鞋孩子使用着超乎他们的力气使劲挥舞。
    “呃啊!!”
    领头人大叫一声,心中早已没了那个锦袍少爷,倒退两步哭喊娘亲。
    众人似是被孩子这股突然而来的凶狠气势吓着了,也跑回锦袍少爷身边。
    他们不知道的是,所拥护之人从未高看过他们,他们从出生命运便也决定了,一辈子都将会是主仆之分!
    湖边,只剩下黑瘦孩子和那个富家子弟放过的流浪小狗。
    孩子静静看着它,眸子中早已没了同龄人的怯弱,而小狗眼中还有凶狠。
    草鞋小孩轻轻咬下他方才护住的最后一颗糖葫芦,不顾背后那些伤痕。
    少顷,待嘴里最后一丝余香消逝,眉间有了笑意,这才蹲下身子,伸手想拿起流浪狗那只瘸的腿。
    “汪汪!”
    忽地,小狗似是受到惊吓,误以为许均也是先前那些人同伙,一口咬在孩子显得黝黑的手腕上!
    孩子痛叫一声,看着大出血的手腕,眼中多了些戾色。
    猛然起身,用脚狠狠一踹!
    只见小狗连续翻滚一下,落入湖中。
    还未走远的锦袍少爷听到声响,转过头看去,神色十分诧异,年幼的他实在是想不通许均在家仆手中救下狗是为何,先前一副圣人说法的模样着实令他不喜。
    又回想起父亲曾道:人与人是绝对不可能平等的,有些人生来便是下人!便是疯子!
    流浪小狗因为瘸了一条腿,只得在水中不停摇晃,良久,湖上终是没了动静。
    孩子席地而坐,默默看着这一过程,眼中毫无生机,手腕处的疼痛实在忍受不了,血流不止。
    “手给我。”
    身后传来一道温和的声音,草鞋孩子带着疑惑转头看去。
    阵阵微风吹过。
    却见一位身着白色素衣,头发以竹簪束起的白衣读书人。
    白衣书生见许均不信任,轻笑一声。
    草鞋孩子还没反应过来,手便不知怎地被书生抓住。
    他不知为何,总觉得这个白衣书生异常奇怪,但就是说不出来。
    这书生给他的第一印象很是奇怪,身上那股气势少见,见到这个人后,第一反应是,他不是坏人……但,又不像好人。
    这个人,就是怪。
    回过神来,大叫一声,手腕那里的伤口竟完全愈合!若不是那些血迹,许均都怀疑他方才是在做梦。
    不等孩子道谢,白衣书生问道:“为什么?”
    孩子愣了下,下意识回答道:“它咬了我。”
    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杀了个生灵,孩子第一反应不是害怕,反而,占据心头最甚的还是一股说不出来的悸动。
    这便奇了怪哉。
    书生脸色无悲无喜,“它怕你,咬你是它的天性。”
    孩子略微思索,天性?“它咬了我,踹它也是我的天性。”
    两两无言。
    白衣书生脸上毫无情绪,缓缓抬头看了看这方天幕,神色阴晴不定,良久,抬起一手,轻声细语道:“天法道,道法自然,便是如此吗……”
    ——
    黎明后的桃李街,一个草鞋孩子再次被冬雪浸泡地面色发紫,微微有些瑟瑟颤抖,却仍不愿回浊水巷,只因他看见不远处那糖葫芦摊子,有些口馋,但也不敢走进一步。
    时间不久,但也让摊子主人记住了那极为瘦弱的身影。
    终于有一次,卖糖葫芦的落魄书生信手摘下一串糖葫芦,轻声道:“给你,不收钱的。”
    街道卖糖葫芦,自然算不得大事,可在这毫无烟火气的冬日饥荒里,摊子主人却是个衣着浅薄的落魄书生,就显得些许诡异。
    孩子蓦然抬起头,拘谨望了书生一眼,努力挤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撒腿就跑进浊水巷,再没来过。
    爹去得早,娘也不疼,说是孩子,其实用少年二字更贴切些。
    “吃糖葫芦么?”
    说话的是一个奶声奶气,透着清澈嗓音,一身精细青衫,长得粉雕玉琢的丫头。
    只不过语气依旧算不得言善。
    此刻她伸手将一串刚买的糖葫芦递向眼前那个头发杂乱无章,神色呆滞的草鞋少年。
    天地大寒,已分不清是雨是雪的银丝忽然降下人间,白茫茫一片的青石街道,这个好似从天上被贬人间的漂亮丫头,好似成了少年眼里唯一的亮色光彩。
    草鞋少年小心翼翼盯着她看,当看着那双毫无杂质,似有日月星辰的眸子时,一阵失神,竟然鬼使神差般点了点头,颤颤巍巍伸出手接过。
    接过那串糖葫芦后,少年明显能闻到,从竹签上传来的山楂片味,他忽然想起自娘亲走后,自己好像有两日没有吃东西,不是不想,而是没有。
    在不远处,衣着单薄的白衣书生不知为何,想起本话本书册上的一句话。
    请不要把陌生人的些许善意当作瑰宝,而将亲近之人的全部付出当做天经地义的事,对其视而不见。
    可书生忽然觉得,这样是不完全对的,书上道理盈篇满籍,可有些善恶如何与做人的道理,终究是在书外。
    两个年纪不大的孩子,初次重逢,就好像让整个世界,忽然活了过来。
    粉瓷丫头看着少年,从他的眼中看到了自己,只有自己。
    雪一直在下,只不过少年眼里的万千世界,仿若静止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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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色下的大雨瓢泼中,朦胧中有个虚岁不过六岁的草鞋少年,背着快要超过自己脑袋的竹箩筐,约莫是山上采药忘了时间,遥望了四周,毫无落脚休憩的地方。
    宁初一满脸无助,浑身湿透,分不清是雨是汗。
    那个草鞋少年死死攥紧挎在肩上的那两根系带,死死咬住唇间不让自己哭出声。
    这是他第二次上山,只因第一次上下山来回返程有药铺的长者带着,兴许是因孩子的第一次采药,老人为了照顾孩子的步履艰辛,二人走得很慢很慢,箩筐也是老人背着,虽走了一日的路,孩子却走得异常轻松,快要到药铺时,老人却忽然放下箩筐,让孩子接着背,孩子只是蹲下身在起身这微小动作,就令他后背似如阵阵烈火灼烧。
    除去天黑时的难受,可以说这一日轻松至极。
    药铺掌柜眼拙,只是稍微抬头望了眼孩子,就从账上划了三枚铜钱。
    第一次挣得太容易了,让少年萌生出钱无尽量的想法。
    这笔钱财,对于这约莫六岁的他来说,可以去买两个热腾腾的包子充饥,也可以买能吃饱三天的大米。
    可三枚铜钱最终的落脚地,是落在位老谋深算的糖葫芦贩子腰包里。
    买下的糖葫芦孩子也没吃,只记得是进了那重病在床的小姑娘嘴里。
    草鞋少年看的眼馋,听着小妹咀嚼的声响,走到屋门外,望着迎春花,双手合十,碎碎念叨:“人来人往日日,花开花落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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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二次上山这躺,宁缺永远记得,少年是次日黎明前才回到的家。
    少年没说,宁缺没问。
    这位不太明白人类间悲欢离合的妖土少女,忽然间泪面朦胧,低声喃喃道:“哥哥哟,我的傻哥哥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