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我要说真相 > 正文 第1章大雾岭的雨
    当几滴雨穿透滚滚白雾落在刘民脸上的时候,他就知道最坏的情况降临了。
    苍白的脸上沾满雾水,神色比周围的雾还要凝重,他顿住脚步,转身道:“胖子,要变天了,你先回去。”
    在刘民身后,被称为胖子的高大青年脸色一变,他的体能已经消耗到了顶点,即使知道担心的事情终于来了,依然无力做出多余的反应,只是弓着圆滚滚的腰双手参着膝盖,气喘吁吁道:“民,民子,一起走。”
    胖子心头飘起一丝轻松之意,这鬼地方他是一刻都不愿意再停留,若非老爷子拿烟杆子敲他脑壳,打死他都不做眼前这头犟驴的驴友。
    他费力直起腰,扫了眼四周,浓郁到凝成水团的雾气飘来荡去,以他为中心,仿佛形成一个圈子,这个圈子两三米的视野范畴,之外是一片灰灰蒙蒙,任凭风再大也吹不散白雾的包围圈。
    忽略胖子圆球般的肚子,是个魁梧的家伙,一米八几的身材,雾水沾在胡渣上,像只脂肪过剩的圣诞老人,穿一套红色的迪卡侬登山服,不过早就皱皱巴巴,胸前和两袖有几处地方被尖锐的石头棱角磨破了鲜艳的表层,露出雪白的绒毛,湿雾粘在防水的料子上面凝聚成水,滴滴答答往下滴。
    担心刘民犯傻,胖子道:“民子,这里已经是极限,再往前走,十死无生,现在掉头还不算晚,咱下去吧,该回去照顾英姨了。”
    雨点慢慢增多,一点一滴敲打在头上,胖子抬手扯掉脑袋上那顶湿漉漉的狗头帽子,甩了甩,脸上一凉,被几滴慢悠悠的雨点砸中,冰凉入骨,爬山产生的余热仿佛在一瞬间挥发掉,好容易捂热的两只肥耳发出严正抗议,冷痛的不行。
    胖子打了个冷颤,赶紧将狗头帽套上,心里咒骂这鬼地方,一遇阴雨天,比终年皑皑白雪的南极还要寒冷,可诡异的是,四千米海拔的大雾岭愣是没看到一处结冰,连一片白雪都不曾飘过,反倒随处可见茂盛的松树与铺天盖地的藤曼,偶尔,还能碰到从石缝里涌出的潺潺流水。
    真他妈不科学。
    大雾岭绝对是天气预报的法外之地,别看这里阴雨绵绵,山峰之外艳阳高照也是常有的事。任何高科技在这里都不好使,通讯信号就别想有了,指北针在不停的转圈,连无处不在的雾都他妈是酸的。胖子要不是信赖这套牛逼吹到天上去的迪卡侬保暖服,老爷子就是把他脑壳敲穿了他都不肯踏进山脚一步。
    刘民摇摇头,对胖子咧嘴一笑:“来都来了,我想再走一段,你回去吧。”
    胖子一看这招牌式的笑容,眉头猛的一跳,心想糟了,这小子犟癌发了。
    瞥了眼站在浓雾中盯着他的刘民,胖子虽不想承认但不得不佩服。
    刘民1m75的身材,比他足足矮了半个头,就算多套了几件压箱低的陈年毛衣在里面也不算臃肿,可想而知,脱掉几层毛衣他两肋会露出几根排骨?
    还有下身那条布满补丁的粗棉裤,究竟是啥年代的产品?反正胖子是没见过,再配一双纳了三层底的布鞋,说他是十万里长征的红军都有人信。
    就这幅病殃殃的体形,穿着与保暖没多大关系的粗棉衣,背一个破烂布包,布包里放一捆百来米的绳索,刘民他就敢攀登大雾岭主峰,而且在云山雾里如同仙境般的山峰爬了将近2千多米,其间好几次遇到直上几十米的悬崖峭壁,他就敢徒手攀扯几根垂下来的老藤硬生生爬了上去,光是站在下面看,
    胖子的腿都一阵发软。
    没听刘民哼过一声。
    胖子在心里嘀咕,这小子虽然从小跟老爷子学拳练脚,有些底子,但真正让人忌惮的是他身上一股道不清的韧劲,还有腼腆软弱外表下藏得很深的一股狠劲。
    老爷子说过,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刘家一家子都是犟驴,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一旦逼急了,总会让人大吃一惊。
    但这种事能犟吗?犟有用吗?胖子难得做回好人,苦口婆心劝道:“老爷子说过,樟树林的气,大雾岭的雨,民子,不是开玩笑的,碰上其中一个,一只脚算踏进了阎罗殿,英姨的事咱再想别的法子,没必要冒这种险。”
    大雾岭的雨究竟有多恐怖?胖子没有切肤感受过,但他清楚记得老爷子说过,凡是拨地而起的山峰越往高处越陡峭,便越难形成山洞和平坡,大雾岭3km海拔以上更是如此,找一块避雨的地方难如登天,加上雨天石滑,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伏在石面上活活冻成化石,要么冒雨前行,在某个瞬间手一滑摔个粉身碎骨。
    两种选择同一种结果。
    如果只是这样,还不至于让山下的村民谈雨色变,大雾岭的雨最恐怖的地方在于雨除非不下,一下就下个不停,两三个月不带喘口气的。根据山脚下老樵夫回忆,那年他大孙子刚呱呱坠地,大雾岭下起绵绵阴雨,起初还不太在意,直到那兔崽子要上小学了,老樵夫才惊觉这雨足足下了七个年头。
    胖子憋在心里的话是,你把小命犟丟了,家里病重的老娘还能活吗?那刘家岂不成了绝户?胖子没有把话挑明,他知道刘民心里比他更清楚。
    刘民眼中闪过一丝感激,转眼又化为一股坚定,小心翼翼地卸下驮在背后的布包,双手递了过去,平静道:“这些叶子你带回去,我妈那里麻烦你帮忙照看一下,不用给她弄啥好吃的,她只咽得下隔年大冬米熬的粥,一天煮一次就成,煮粥的时候米不用多放,每次一竹杯,加三大海碗水,小火慢慢熬,越稀烂越好。”
    鼓鼓的破旧布包递到跟前,隐隐闻到一股大雾岭上特有的芳香,胖子没有伸手去接,紧紧盯着刘民的眼睛,低声道:“操,我照顾自己都费劲,这事免谈。”
    刘民道:“如果太麻烦就算了,煮壶白开水吧,放在床头边就成,她自己能倒。”
    胖子仿佛被什么顶住喉咙,喘不上气,怔怔地盯着脸带笑容显得很平静的刘民,好一会,才把目光移到装满叶子的背包上,他知道,布包里填满了刘民在崖边一片一片摘的雾茶,每一片叶子上面都沾着血。
    大雾岭有四宝,1千米海拔长的老参,2千米的雾茶,3千米的崖柏,4千米的桃胶。
    老参基本上被人采摘殆尽,剩些三两年以下的新参,费些苦力总能挖到一些,价值不高。
    崖柏像画家,生长在悬崖峭壁之上,活着的时候没啥用,非要等到树根自然枯死、树杆在大雾中煎熬数年才显出尊贵的身份与傲视群树的价值。采挖的难度姑且不论,能碰上一株,算踩中集了数年的狗屎运。
    至于峰顶的桃胶……算了,那玩意就是个传说。
    偏偏刘民此行的目标就是传说中的桃胶。
    算来算去,只有生长在2千来米的雾茶值得费一番工夫,那野叶子城里人爱喝,除了味蕾享受之外,还清血管,降血压,减肥,听说呷上一口逼调就上去了,是抢手货,一般能卖个好价钱。
    纵然如此,救刘民母亲那条苟延残喘的命,这点雾茶只是杯水车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