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过了一个时辰后,皇帝的声音传了出来。
“来人。”
一直警觉等待在门口的皇甫端和林征应声而入。
“微臣在。”
“皇甫端送大将军和莫先生出城。记住!今天的事情不可外传。”
“臣领旨。”
皇甫端带着慕容啸天和莫迪离开以后,房间里就剩下了皇帝、张了然和林征三人了。
林征跪在地上低着头,皇帝看着林征半天后才说道。
“林征,朕该怎么赏赐你好呢?”
赏赐当然是多多益善了,可着劲的给点金银珠宝、土地宅院、美女骡马。。。。。。
“微臣能为皇上效命实属分内之事,不敢奢望赏赐。”
“朕果然没有看错你。”
卧泥马!听这意思是不打算赏赐了!?皇上呀!你咋听不懂啥是客气话呢?
“你先把朕的金牌拿来。”
纳尼!?不赏赐就算球了,这还要往回要东西,还有没有天理了?还有没有王法了?
不行,金牌可万万不能放手,这可是应付姬存孝的救命法宝啊!
更是在大奉官场上耀武扬威的神兵利器。
不行,我要反击,可不能任人宰割,皇帝老子也不行!
“微臣有事禀奏。”
“哦。。你有什么事情要禀奏?”
“微臣自从调查大将军被刺案以来,一直认为此事蹊跷颇多,疑点重重。”
林征故意换了一口气,皇帝的好奇心果然被勾了起来。
“你发现什么疑点了?”
问就对了,就怕你不问,一问一答之间,这拐就好卖了,不。。不。。不。。搞错了!是这事就好办了。
“启禀陛下,微臣发现疑点有三。”
“第一、凶手福伯跟大将军出生入死几十年,情同手足、无冤无仇,我以为福伯杀人动机值得怀疑。”
“第二、凶手福伯自毙之前说的话耐人寻味,我觉得此事值得深究。”
“第三、大将军遗体被莫先生带走之前,还被另外一伙人,盗取了内脏,这伙人又是什么目的呢?值得追查。”
大将军当朝一品,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的死本就已经引起了朝堂上不小的震动。
若是大将军死亡的背后还有种种阴谋,而作为皇帝一点都不知道,这是皇帝万万不能接受的。
林征的一番话,惊得皇帝一身冷汗。
“朕命你查办此时,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微臣遵旨,只是微臣要查办此案,可能有诸多不便。”
“有什么不便的?”
“前两天微臣要不是有皇帝钦赐的金牌,微臣连皇陵禁地都进不去,查案就更别提了。”
皇帝这才回过味来,此刻终于明白了林征的小心思,身子往后一仰,思考了起来。
权衡利弊之后,皇帝还是决定把金牌继续留在林征手上。
毕竟是好马配好鞍,宝剑赠烈士,红粉送佳人,荡妇归勾栏。
林征拿着金牌,说到底也是为了更好的给自己办事。
“林征。”
“微臣在。”
“我看金牌你就不用还回来了,这样方便查案,另外再封你大理寺司务之职。”
皇帝心海底针,他可不想让林征轻易猜透了他的心思,拿捏了他。
你不就是想要金牌吗?朕给你,不但给你金牌,朕还给你升官,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朕就是让你摸不着头脑,看不透朕的套路。
我了个去!这是什么节奏,林征完全跟不上。
皇帝老子这么好,看来是我误会他了。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罪过呀罪过,该死呀该死。
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摊上这样的老板,哪有不卖命的道理。
从今以后我林征生是皇上的人,死是皇上的鬼。
您请好吧,擦亮眼睛看我的表演,不!是看我的表现。
“臣谢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看着林征感动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皇帝微微一笑,放下了心来。
林征再三谢恩后,便退了出去。
。。。。。。
啷哩个里格朗,呀,朗格里格朗。。。。。。
穿越大奉当大官,谁料皇帝有慧眼,有慧眼,咱皇帝,官升一级好呀,好开心呀哈哈。。。。。。
林征哼唱着黄梅小调,看着自己新官服上面的白鹇,那是一个意气风发。
连着几天,林征都一直沉浸在一种亢奋的状态当中。
一个不小心又晋升成五品官员了,一年左右的时间连升四级。
林征又一次打破了自己原来连升三级的时间记录。
五品官刚刚好,林征很满意,要是再多升一级,那可惨了。
天不亮就要起床去上早朝,又跪又拜的不说,还得站着聆听皇帝的教诲。
林征才不愿意吃这份苦头呢。
不过这个小小的五品官职,跟手里“如朕亲临”的金牌比起来,那顶多就算个毛线,呸!毛线都不如。
人逢喜事精神爽,春风得意马蹄疾,忽如一夜春风来,我去!又是该去明月楼的日子了。
林征兴奋的睡不着觉,金牌在手、天下我有。
此时此刻这份愉悦的心情,必须要找人分享一下才行,谁配呢?
普天之下,唯有善解人意又善解人衣的诗诗姑娘了。
对了!去上原县给诗诗姑娘带回来的胭脂水粉,还没顾得上送过去呢。
这下不去都不行了。
“当。。当。。当。。”
有人敲门,会是谁呢?不会是慕容春雪吧?她来了可是要坏事的呀。
敲门的节奏,少了一份王霸之气,应该不是她。
“林大人。。林大人在不在家呀?”
这声音听着耳熟,我擦!是老犹太。
老犹太是林征给这个敲门的人起的外号。
老,自然是源于他皱皱巴巴,活像蛋皮子一样的脸。
犹太是这个人嗜财如命,活脱一个守财奴。
林征打开了门,把老犹太邀请进了屋子。
老犹太进屋坐下后,对着林征一笑,本来遍布皱纹的脸,更是扭曲到了磕碜的地步。
“林大人,这个月的房租到期了,您看方不方便给结一下。”
没错,老犹太就是林征的房东。
老犹太在京城有两处宅院,都是这么多年做小本生意的时候,在手指缝里抠出来的。
林征住的这所,是新的,而他自己住的那所,又破又旧又小。
为什么他要把新的租出去,自己住那个又破又旧又小的呢?
无它,能多赚几个租金而已。
老犹太收租的时间把握的很准,日子一到,风雨无阻,一定准时来收租。
“这样吧,王员外。缓两天我给您送到府上去。”
林征不是没有钱,只是林征也知道理财,他的钱存在钱庄里。
身上的零钱也不够支付房租的。
再者林征确实也不喜欢,老犹太这种收租特别准时的房东。
在交租的时候,已经习惯了拖欠个三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