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厂公请就位 > 第二十七章我想多赚些钱
    与张大胡子一通瞎聊,也不全没结果。
    这是宋歌第一次与人详谈身世,其实很有触动。
    有件事是显然的,自己的新身世有多瞎,亲戚阿朱的身世就同样有多瞎。
    宋歌当然早就明白这个浪迹天涯的女孩和自己一样绝不可能是双湖的,恐怕同样身怀秘密。
    他一度很好奇会是什么样的秘密,她到底是谁?
    之前宋歌不太在乎,小日子过得悠哉,在三亚时一度甚至淡忘了这茬。
    不过到了苏州,两人融入人群中生活后,却越来越敏感。
    互相不知根底是有巨大风险的。
    所谓关心则乱,宋歌不止一次自问:“如果哪天阿朱突然消失了怎么办,去哪找?”
    今天经过大胡子一番聊天,这个问题更加清晰了:“如果阿朱哪天不辞而别,我能找到她吗?”
    恐怕找不到。
    这样的担心看似多余,其实很现实。
    两人都像飘在空中的蒲公英,偶然黏在一起不容易,风大点可能就散了。
    阿朱说过手机比身份证更能证明一个人存在,不是没道理的。
    如果她离开,只要换了手机号就很难再找到。
    两人身份信息同样简单,九族都灭了,没地方打听消息。
    在宋歌的那个时代,虽然也没有高效的联络工具,但绝大多数人能够依靠宗族定位,跑不到哪去,现在已丧失了这个条件。
    两朵蒲公英黏在一起的时间越久,被突然吹散的可能性就越大,或许就在下一秒。
    这种危机感,让宋歌难得地有些焦虑。
    当年镇守松亭关面对鞑靼铁骑,他都没有焦虑过,该睡时睡,该砍人时冲出去砍人。
    穿越也没让他焦虑,大明亡了只是有些生气,现在却焦虑了。
    阿朱是他情感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寄托。
    不过宋歌并不认为是男女之情,两人更像是互相牵绊的兄妹。
    他所理解的男女之情带有时代局限性,非常朴素,就是干那事。
    不干那事、甚至没想过干那事,当然不算男女之情。
    宋歌不喜欢这种有心事的感觉,但也不知道能如何处理。
    原本倒是不难搞定,打破砂锅让人说真话曾经是他的职业。
    不过问出来的结果通常不会太好,甚至更加出乎意料。
    他想不出能问出什么惊喜,那最好别刺探阿朱的秘密,很可能自找惊吓。
    “瞻前顾后,”宋歌心里不禁感叹:“我怎么变得如此软弱了呢?”
    牵挂就是软弱,软就是怂,变怂绝不是好事,菩萨都看不起。
    狠人成佛只需要放下屠刀,善人却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简直是自找麻烦。
    不过为了阿朱,还是值得的。
    晚上宋歌把白天见张大胡子的事告诉了阿朱。
    她不信大胡子能贯彻宣传策略,笑道:“娱乐圈里哪有秘密,或许哪天大胡子忍不住,当独家秘闻就告诉了别人:宋歌这个人的经历很传奇,小时候在大漠里遇到个老道,拜师学成了武当神功。”
    看着她微笑的样子,宋歌的焦虑缓和了不少。
    看来以后得多和妹妹在一起,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阿朱说的当然有可能,所谓圈中秘闻都是自己爆料的,就像小孩子尿床,自家人不说不晒被子,外人不可能知道。
    其实已经有事验证了这一点,前几天打人张大胡子下封口令,结果第二天远在京城怀柔拍《金粉世家》的刘亦非就知道了。
    “表哥,听说昨天你把剧组的武师一锅端都打了,一人对战六十人?”
    她说是刘濤说的,人数不知为何增加了二十个。
    哪天宋歌打出了名头,早晚增加到一百个。
    宋歌很想问阿朱:“既然娱乐圈没有秘密,我们兄妹也是圈内人,是否某一天也能够坦诚相见没秘密呢?”
    这话只是想想而已,终究没有问出口。
    宋歌从小接受严格训练,守秘观念根深蒂固,不太可能说出自己的奇怪经历。
    自己的事隐瞒不说,阿朱凭什么告诉他?
    今后还是少胡思乱想这事吧。
    不过宋歌接下去却变了不少,变得更加随和,变得更加虚心好学,与剧组中许多工作组都打成了一片。
    这些天《天龙八部》都在影视城拍戏,推进得有条不紊。
    一星期后将分出一队前往浙东桃花岛拍摄,不过宋歌和阿朱依然留在影视城。
    现在宋歌不仅参与武师设计打斗场景,兴趣广泛了许多,有时间也去摄制组默默地看人家工作,或者去照明组登高架帮忙固定灯具。
    甚至去服装组插一手,帮忙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这挺令大家惊诧,不明白这个心狠手辣的家伙怎么突然变得平易近人。
    宋歌说自己入行晚,什么也不懂,什么都需要学习。
    阿朱当然察觉了他明显的变化,散步时不止一次问过:“你在瞎忙什么,真的只是好奇?”
    影视城距离酒店不远,阿朱经常在晚饭后陪着宋歌四处逛逛,有时候走着走着就又进了影视城。
    晚上城里黑漆漆一个人没有,很适合蹓跶,两人翻墙进去相当熟练。
    然后就在唐宋元明一条街上来回晃悠,特别惬意。
    后来干脆成了固定的路线,只要天气好就翻进来。
    被阿朱问到第三次时,宋歌终于说了些心里话:“我觉得影视很适合我,想多学些,未来能有更多的路可走。”
    “学摄影、灯光、服装?”
    “技多不压身。”
    阿朱觉得有趣,揶揄他:“那想不想学化妆呢?”
    宋歌很正经:“有你在,我就不用学了。”
    “你好好演戏早晚能成明星,混不到需要去做灯光师的。”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明白摄影师如何工作,能增强镜头感,学会了打光,站位就不会差。”
    “那倒也是。”
    宋歌打了一番哈哈,并没有说出真实想法。
    穿越几个月来,他挺享受无拘无束的生活,这是之前没有过的。
    甚至今朝有酒今朝醉,一点也不为今后着想。
    一切终归尘土,没什么好绸缪的,余生就随遇而安吧。
    不过现在他想法变了。
    与大胡子聊过后,他作了一个假设。
    假设阿朱会一直与自己相依为命,那么余生都居无定所,合适吗?
    哪天病了怎么办?
    未来老了工作不动了,也跳不起来翻不了墙了,怎么办?
    阿朱的确混日子,但未必需要一个同样混日子的大哥。
    宋歌毕竟曾经是非常有功名心的人,本性会被压制,但不会彻底改变。
    在剧组中站稳了脚跟,稍有触动就会重新审时度势,而后迅速改变了想法。
    既然做了影视行,那就应该努力做到最好,爬到最高。
    而且未必非要演戏一条路走到底,一旦功成名就,谁说不能编剧导演呢?
    他有丰富的人生阅历,拍一部第一人称的《我与万历》,应该是可以的。
    《我与公主不得不说的故事》,同样视角独特。
    万历的援朝抗倭之战,他也亲身经历过,这个应该没人正经写过拍过。
    这些当然只是随便打个比方。
    未来大有可为,钱足够的话甚至可以成为投资人、制片人。
    所以与阿朱并肩走到一家酒肆门口时,宋歌看着窗户上映着的弯月道:“多学点本事,主要是想多赚些钱。”
    “为了赚钱?”
    “是,我想赚很多钱。”
    两人的目光在黑洞洞反光的玻璃上相遇,默默凝视了许久。
    宋歌觉得心有灵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