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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鹿弹(Buckshot)
    ……
    “‘你疯了吗,老家伙?看啊,你的胳膊上全是血——你在用折刀割自己的手臂?!’
    某次两人出行共同蹲守一只‘大猎物’时,一位资历尚浅的猎人在察觉身旁老猎人的疯狂行径时忍不住惊呼道。
    ‘安静点,别大惊小怪,小子。’‘老家伙’则不以为然地回答,‘只是这次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太顺利了,简直温馨、惬意得像个家庭派对——我甚至察觉不到危机所在。而你知道……’
    说到这里,‘老家伙’突然神秘地顿了顿,而后才又继续说道:
    ‘……在这里,痛苦从不吃人;而安逸,只有安逸,才真正令你陷入深渊。它是柔软的无形利刃,会沿着血管一直缓缓渗透进你的骨髓深处、直至神经末端;如数千根淬毒的细针,在你仍未察觉它时、便早已被它置于死地。’
    ‘……’
    遗憾的是,人们终究没能再见到这两人凯旋而归。
    当夜,他们只是仿佛静静地被路斯维塔利州巨大阴翳的一角所吞噬,旋即便如昏晓交际时的烛火般、无声消逝得无影无踪了。
    ——‘他察觉到了危机,却没能选对手段。’”
    ……
    一八九二年六月十四日·星期一(一)
    ……
    林德索尔·伊斯特伍德正心神不宁地仰在床上假寐。
    准确地说,大概早在半小时之前,他就已经伴着从房间缝隙射入的朝阳碎片苏醒了。
    拜几日里积蓄已久的疲惫所赐,他前夜没花多少功夫就得以沉沉入睡,甚至连身上的那副典型的牛仔套装都忘了换下。
    不过到了早上,他才意识到自己的睡眠质量其实并不理想,腰酸背痛、思绪浑浊,或许是拜这副连弹簧都早就断了的烂床铺所赐。
    他想起身,却感觉精神异常疲劳;而若要回身贪恋那甜美的困倦,他那已被思绪惊动了的精神、此刻则又显得太过清醒。
    而后,他就这样心神不宁地蜷在这简陋的木板床上,足足辗转反侧了三十分钟,却片刻都未能复归梦乡。
    同时也拜此所赐,肉体终于脱离了危险的林德,才终于有机会独自好好审视一下近几天来在自己身上发生的,太过唐突的一切。
    “首先,我是从那座破旧而致命的绞刑架上醒来,挣扎着勉强活了下来,然后才通过四周的琐碎细节、探寻到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些许秘密。”他回忆道。
    ——对,其结果就是那封之前的“林德索尔”留下的辞世信,以及那个军部官员“G.K”寄出信件的残骸,那难以解读、却似乎至关重要的几个零散的高频辞藻。
    ……“骑兵队”、“大搜查”、“古老的秘密”。
    ……“乌鸦与秃鹫”。
    ……还有……“祂们”。
    然而,还没等他缓过劲来研究这些事像碎片与他自身之间的联系,麻烦便已经接踵而至。他第一次凭自己的本事杀死了那些“路斯维塔利的造物”,那些被猎人们称作“地狱猎犬”的暴戾牲畜。而后……
    而后……他便被那不知名的某种“未知存在”轻易地一度杀死,又在整整三天后才被这位寡言而经验卓群的老猎人埃里希用那不知原理的“血针”所救。回程路上,他一路紧紧跟着前者的动作效法,分毫不敢放松警惕,才得以在“僵尸”、“骨鳄”、“水鬼集群”一类的怪物辈出的这个鬼地方——老猎人后来口中提到的‘血金镇’,逃到现在自己所处的这个郊外木屋据点。
    “唉……”
    想到这里,林德索尔不禁在心中无奈地叹了口气。
    ——不管怎么说,最近我在身边发生的这些事也太超自然了吧?!
    林德在心中忍不住默默吐槽道。
    最开始倒是还好,之前那位“林德索尔”的辞世信与信件残骸中的种种,都仿佛电影中的阴谋般,至少称得上有迹可循。
    他甚至有些飘飘然地想过,凭借来自百年以后的未来的自己记忆中残留的那些知识储备,自己或许能轻易地侦破一切,而后成个英雄、传奇之类的了不起的角色。
    然而,自从他不小心踩碎了房间地板上“波旁威士忌”的玻璃渣碎片,引来“那个东西”后,一切似乎就变得魔幻起来了。
    腹部露出森森白骨还能活蹦乱跳的“地狱猎犬”,不时在废弃大道上游荡的僵尸,漫山遍野的变异生物,还有那些似乎能在暗处肆意操纵它们的,幽邃、深远且不可知的“某种存在”……一件件难以置信的怪事就这样如烂纸团般被轻易地抛到他面前,令他应接不暇……
    “不过其实,相比之下这些倒还算好的了……”
    林德索尔心想。
    无论如何,这些怪物云云终究是身外之物。而既然已经得知,这个妖魔遍地的路斯维塔利州中,仍然有像老埃里希这样的一帮“亡命之徒”能够适应、生存下来,那这些便总归算不上什么大问题。
    至多,也就是要在日常生活中处处小心一点;否则便要做好脑袋搬家,或者变成满地乱跑、一不留神就要被人打爆脑袋的丧尸的准备罢了。
    ——但现在真正能令他恐惧、踌躇的,却是现在的自己。
    数十个小时前还令他在意不已的自己身世之谜,此时则仿佛已经不值一提。林德索尔清楚,现在正像个没事人似的躺在床上、在睡意与清醒中烦躁地挣扎着的自己,可是曾一度确确实实死过了的人。
    也许之前,在刚刚被老猎人埃里希救醒时,因为身体刚从长久的沉睡中苏醒、头脑还昏沉沉的,他或许才没能察觉到这一点的重要性。但自从那趟危险的返程之路接近尾声,一边望着老埃里希那个始终沉默而稳健的背影,一边接近这趟短暂旅程终点处的休息站时,林德的心里却愈发泛起疑问的波澜了。
    他清楚的记得,三日前,自己理应被“那东西”在最后一刻命中要害。他甚至仿佛记得,自己意识游离之际、“那东西”居然还俯下身来,确认过自己死相的光景。
    ——他理应已经死了。
    他敢断言,林德索尔·伊斯特伍德在那时的情境之下,绝无半点生还的可能。那东西不是人类,无需思考也不会怜悯;祂杀死他,不过是如一日三餐般朴实无华的进食。没有改变的可能,也并无改变的必要。
    可……他却分明记得,老猎人在自己的体内注入“血针”的一刹那,他的体内仿佛经历了一次创世纪般的超新星爆发;在一阵难以言喻的奇妙变化之后,他就那样重生了,灵魂与肉体都完好如初——在自己按理来说,已经死了三天,尸体都开始僵硬、发臭了的某个时间点。
    而当他反应过来,回过头再去查看自己身上理应留下的伤痕时,才发现别说是“那东西”自房间天花板的视野盲区袭击自己时,在头部留下的伤痕……就连先前那些“地狱猎犬”与他零距离肉搏时,在他手臂与大腿上留下的那些令他血肉模糊的刻骨爪痕,都业已消失的一干二净了,仿佛一切根本从未发生过一样。
    若是在平时,意识到这些的瞬间,林德或许便会怀疑起这一切的真实性,甚至觉得兴许倒是自己该去附近的精神科好好问诊一下脑子了;可惜,当他意识到自己竟根本毫发无伤的瞬间,他本人就正跟在老埃里希身后,小心翼翼地躲避着面前废弃道路上徘徊着的丧尸群呢。
    “那么,反过来说……倘若这一切都千真万确……”
    林德索尔慎重地缓缓延伸思维。
    “那就是,这位自称平凡无奇的老猎人埃里希,和那个所谓解释起来很麻烦的‘血针’,本就有着足够令人死而复生的,怪物般的能力。”
    ……而他呢?他想。
    无论怎样看来,现在他林德索尔·伊斯特伍德的存在,也已经远非自己所熟悉的人类范畴之内,而是个彻头彻尾的“怪物”了。那么这样一来,问题就剩下……
    ——他到底是成了恶魔、吸血鬼,还是丧尸?
    “只希望,至少别是三者中的最后一个就好了。即便变成怪物,我也希望自己多少还能留有点脑子。”
    林德索尔自嘲般地想。
    ……罢了。他侧过身,转念又想。
    ——既来之,则安之。无论如何,至少他现在所处的状态,体感还是比一无所知就那样死掉要强些的。
    而且,既然老埃里希说过会对自己解释清楚一切,那么他也理应无需再等太久,便能得知自己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了。
    虽然昨夜归来的老埃里希似乎异常沉默,赶他去休息时的态度也强硬得有些奇怪;但林德索尔还是想选择相信——相信老埃里希那个沉默却敦实的背影,也相信他作为人类……至少曾经和一度作为人类而留下的判断力。
    “咚、咚……”
    正巧就在这时,林德听到门外传来一阵略显急促的敲门声。
    ……好吧,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到。他想。那么,这就是时候搞清楚一切了,也省的他自己一个人闷头干耗起脑细胞。
    然而,还没等他来得及应答,对方却已经先一步闯入了他的房间,并如连珠炮般、电光火石地自顾自抛来一连串的话题了。
    “……怎么,原来你还在睡啊?”
    “……?”
    “喂、喂?能听得到我说话吗?……啊,是我的口音有点难懂?抱歉,你知道,我是从北方来的——比这里的人们常说的东北部,可能还要更北一些的某个国家。不过,这些都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我自己其实也不太清楚就是了,哈哈哈。”
    “……呃,不是……”
    “什么啊,既然听得懂你就多少先回应我一句啊?这样显得我多尴尬不是。”
    “不是,首先……首先您是那位啊请问?!”
    听到这里,林德索尔才终于忍不住从床上坐起来,对着面前这位方才毫不客气地闯入自己房间的陌生金发少女,大声质问道。若不是紧要关头中他的理性占了上风,他差点当即便要飚出一句母语来了。
    不同寻常的是,这位外貌看来大概十七、八岁年纪的金发少女,身上的穿着风格既不像当代的大小姐那般身着进口的丝绸罗缎,又不像平凡人家的女孩那样身着布衣长裙;相反,她头戴时髦的浅色骑兵帽,上身穿法式白衬衫配卡其色绒领皮夹克,下身则穿着紧身的浅色牛仔裤,将自己姣好、年轻、又丰盈得恰到好处的身体曲线,毫不吝啬地勾勒出来。
    另外,她脚上则穿着一双皮带扣的棕色“猎鸟靴”,而这反倒是对于来自现代的林德而言,她身上最为稀罕的事物。毕竟这东西不过在短短几十年后,就几乎已经绝迹。
    总之,这位唐突的金发少女整个人单从外貌看来、便有种稚嫩却本真的飒爽英气,唯独就是可惜嘴上烦人了些,才没给林德索尔留下太好的第一印象。
    不过,听了他所说的,金发少女却只是短暂地愣了一下,很快便又恢复到自己那副我行我素的聒噪样子,继续说道:
    “啊……不好意思,好像是我有点激动了。啊哈哈,毕竟自从师姐离开,这个房间已经空了挺久一段日子,好不容易才有新人入住,是我太急躁了。请问,你是林德索尔先生吧?”
    “呃……对。林德索尔·伊斯特伍德,是埃里希先生说可以让我在这里暂住一晚。”林德的语调这才变得平静下来。
    “果然。哦、不,我是说……你好,我是蒂尔列特,和你一样是埃里希先生的猎人学徒。不过嘛,虽然我年纪还没你大,但可是已经跟着导师混了十几年了,所以……对了,你可以叫我‘师姐’,怎么样?!”
    林德选择性地没去理会这位美国女孩颇有个人风格的“风趣”,以及她话中那些若有若无、闻所未闻的信息,而是顺着自己的关注点问道:
    “你是说蒂尔列特(Deerlet)……所以,就是‘小鹿崽’了?”
    “是这意思。不过,我个人觉得还是‘小鹿’好听一点就是。”蒂尔列特耸了耸肩,坦率地回答道。
    “如你所见,我是个孤儿,被家人抛弃之后几经辗转,才跟着埃里希先生在这里生活。那时候起,他们就叫我蒂尔列特;而我并不觉得这名字讨厌,所以就沿用下来了,就这样。”
    “……”
    “嘿,你怎么了,一言不发的?……哦,我想起来了,导师说过你是从外面来的来着。放心好了,这种事在路斯维塔利州可并不少见;呃,我想其实外面应该也差不多吧?所以,我也从来不觉得自己特别。只是,按埃里希先生的意思,我们可能会一起生活一阵子,就像一家人一样,所以我才觉得,不如先开诚布公的说了自己的事更好。”蒂尔列特说。
    “……等等,什么?”
    面对着少女口中连珠炮般蹦出的消息,说实话,林德自己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想从哪点开始问起了。
    “……哦,对了对了,刚才一打岔就忘了,我可不是来说这个的——走吧,林德索尔先生,早餐已经做好了。总之我们先去吃饭吧,有什么事之后再说,埃里希师父也在那等你呢!”
    于是,还没等林德索尔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他就被这位敏捷、伶俐的金发少女半推半就地拉到了这郊野木屋据点的客厅。
    如她所言,老埃里希果然就在那里等着两人。与林德索尔对上视线后,老猎人微微点头致意;而他虽不清楚这种礼仪在这里的具体意义,却也只好同样回礼。
    “啊,抱歉,请两位先在这里稍等一下啊,我这就去厨房拿菜过来。因为不确定林德索尔先生什么时候会起来,所以刚刚我就把它们放在煎锅里保温了。”
    这样说着,刚刚带着林德索尔来到客厅的蒂尔列特便又风风火火地走了,只留下林德与那个仍然如雕像般沉默的老猎人埃里希,彼此颇尴尬地对坐在一张不大的旧木桌上。
    “所以……”
    最终,还是老猎人先开口打破了沉默,说道。
    “我想你已经……算是见过她了,对吧,林德索尔小子?”
    听了他的话,林德只好不知所措地点了点头。
    “好吧,看你的表情也能明白。说实话,我也一直觉得这小子有点……烦人。如你所见,她做事总是这样,雷厉风行、横冲直撞,嘴又快得像只啄稻谷的麻雀。……天,看在上帝的份上,她就不能偶尔像个正常、普通的女孩一样,消停会吗?——大概就像这样。”
    说着,老埃里希苦笑着缓缓摇了摇头。而林德索尔,则仿佛突然与老猎人产生了“年长男性之间的共鸣”般,一起无奈地笑了起来。
    算起来,无论是灵魂还是身体,他也都已经二十七、八岁左右年纪,足足比这个“小鹿崽”大了近十岁;他早就步入社会,也早就失去了这种仿佛年轻人特有一般的活力了。
    ……不,说起来,自己曾经当真也有过这样的时候吗?
    林德突然有些不确信了。
    先前提过,他虽然还记得原先世界的一些琐碎知识,却几乎忘了所有关于自己过去的事。而在他的印象中,不止自己似乎从没这么活泼;自己身边能像那姑娘那样总是“来势汹汹”、口若悬河的家伙,自己似乎也没见过几个。
    不过,老猎人方才所说的内容给人的印象,却完全是在林德意料之外。他原本还以为,像对方这样习惯了沉默、狩猎、仿佛已经与“自然”融为一体的“高手”,就连刚生下来还是婴儿时都不会愿意多哭一声呢。
    而从刚才谈及对方的态度看来,老猎人埃里希对于那个十七、八岁、正值韶华的金发少女蒂尔列特来说,则简直就像是位在暗中呕心沥血的老父亲。
    “说起来,埃里希先生……”
    林德索尔赶忙调转话题,趁那只“小鹿崽”还没回来时抓紧时间问道:
    “我在想……今天,您也许会愿意与我聊聊,关于那个‘血针’的事情了?”
    听了林德索尔的话,或者说,听到“血针”这个词的瞬间,老猎人方才还难得显得和蔼可亲的表情霎时就再度阴沉了下来。短暂沉默片刻过后,他才低声答道:
    “当然,小子,我从没打算食言。只是,我说过,这件事解释起来有些麻烦——我已经很多年没亲自做过这件事了。你知道,我也需要些整理思路的时间。”
    “那么……”
    虽然已经得到了老猎人的肯定,但心急如焚的林德索尔却还是忍不住想进一步确认。毕竟,现在面前老埃里希的表情,却恰恰是那个他最摸不透、拿不准的缄默表情。
    “……先吃早餐吧。那之后,我们就来说这件事,林德索尔。另外,有件小事希望你能理解——我不希望那小子知道这件事,不要声张。”老埃里希说。
    林德不用想也知道,老猎人这里口中的“那小子”指的,想必就是那只说起话来和连珠炮一样的“小鹿崽”蒂尔列特了。
    不知怎的,老猎人埃里希即便对年少的少女也喜欢习惯性的称其为“小子”,也许是某些地方迥然不同的语言习惯,又或者老猎人对男女一视同仁的证明吧,林德想。
    “我理解。”林德索尔简短地回答道。
    即便还没得到答案,但结合自己身上所发生的种种考虑,他也足够猜到这个“血针”绝不是什么简单的好事了。
    而既然方才已经目睹了老猎人与那位无父无母的年轻少女之间、类似亲情的某种关系,他自然也能理解老埃里希此刻的想法。不过,他倒是有些好奇,老埃里希究竟是如何才能瞒住——那位一眼便能看出其内在茂盛求知欲的少女,这么多年之久的。
    这时,方才离开的蒂尔列特正巧刚从厨房回到客厅,手上还如同小酒馆的女服务生那般熟稔地用手掌心稳稳托着几个盘子。
    “久等了,两位。抱歉啊,刚刚感觉炒豆子有些凉了,我就拿回去稍微回锅了一下,这才多花了点时间。不过——看来你们两位倒是聊得很好嘛,呵呵。算了,既然不愿意被我听到,那我不听就是。”
    蒂尔列特略显神秘地淡淡一笑,说道。不知不觉,她的语调也难得恬静下来,反倒令人有些不自在。
    “……”
    当然,两人都识趣地没正面回应什么。他们只是略显尴尬地各自接过蒂尔列特手中的食物与餐具,便默不作声地吃了起来,那气氛尴尬得简直要让林德想起小学时刚被母亲教训过后的餐桌。
    不过,当林德再度偷眼望向身旁正坐在两人身侧的蒂尔列特时,才发现她的性格或许远比自己想象的要来得直接——看她现在那副对一切都不管不顾似的快意吃相,大概这人从最初开始,就根本没生气吧。
    如是,林德索尔才终于放心品味起面前餐盘里的食物来。
    算起来,昨夜归来时,他也只是狼吞虎咽地简单从老埃里希那里讨了几个奇怪的罐头吃——像是几乎只有结块酱汁的炖牛肉罐头,调味诡异的烤豆子罐头,闻所未闻的菠菜罐头与混搭得莫名其妙的水果罐头之流。那时他还以为,在这民不聊生的诡异地方,食不果腹已是常事,就连平时也多半吃不到什么像样的食物了呢。
    而现在,拜这位“小鹿崽”所赐,他的面前竟然摆着一整套所谓的“美式早餐”。
    ——黄油炒蛋、鹰嘴豆泥、炒豆子、两块燕麦饼、煎土豆饼、一碗墨西哥玉米羹,甚至还有两片焦脆可口的培根!
    在这简陋的据点中,林德可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能吃到这种酒店特供一般的丰盛早餐。当然,原本生在美食之国的他曾经只对美国贫乏的餐饮文化嗤之以鼻。
    然而,现在这可是在他整整三天……不、四天没吃过像样的食物之后了。
    别说是这样丰盛的美式早餐,就算是昨夜老猎人拿来的那些稀奇古怪的廉价罐头,他可都一度吃得狼吞虎咽、津津有味的。所以现在,就不难想象林德索尔看到面前餐盘里这琳琅满目的景象时的震惊了。
    “……”
    林德索尔·伊斯特伍德深深地咽了口吐沫。
    ——然后,他才小心翼翼地用勺子,挖了一小口黄油炒蛋放入嘴中……
    “……好香。”
    “……嗯?林德索尔先生,你说什么?”
    林德没有回答蒂尔列特的问题。相对地,他开始以行动做出回答,毫不顾忌地大快朵颐起来。
    这些原本只令人觉得油腻的早餐,此时其中的缺憾现今却反倒成了最大的优点。对于早就深陷营养不良与食不果腹的饥苦之间的林德索尔,这种油腻则正恰好击中了他味蕾的痛点。
    于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地,他开始理解起这些在调味方面根本称不上均衡、相得益彰,整体风味也远远称不上完美,甚至该说是偏激、怪诞的食物存在于世的意义。
    “哇,厉害……我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吃饭比我还快。看样子,你吃的还算合口味嘛。”
    几分钟后,蒂尔列特忍不住小声惊呼。
    自然,此时,在对方之后才开始进食的林德早已经后来居上,先一步消灭了整盘早餐与一晚燕麦粥,心满意足地擦起嘴来。
    “如果你还需要,玉米羹应该还剩有一些——据我所知,蒂尔列特这小子每次都会做多。”见状,一旁才吃了不到一半的老猎人埃里希暗暗补充道。
    “……因为这样做起来省事些嘛,分量也好控制。而且,也没有哪回真的剩下来过啊。”蒂尔列特为自己辩解道。“对了,林德索尔先生,如果你需要的话——装玉米羹的锅就在厨房那边的炉灶上,麻烦请自取吧,不必客气。”
    “好,多谢了。那我就再来两碗。”
    林德索尔当真毫不客气地答道,而后便端着碗大步向厨房走去,步伐似乎前所未有地强而有力。
    而与此同时,蒂尔列特和老埃里希则默默地望着他自信的背影,四目相交、而后短暂的一同愣住了一会。
    ……说实在的,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可能还挺喜欢这个说起话来有些烦人的小姑娘做的饭菜。林德在添饭的路上心想道。
    ——早饭后。
    不知老埃里希在身边说了几句什么,之后蒂尔列特很快便被支开房间,做自己的事情去了。而现在的据点中,则又只剩下林德与老猎人两人。
    “久等了,林德索尔。”仍旧身穿旧猎装的老猎人说着,示意他坐回在自己对面的位置上,“现在如你所愿,我们来谈谈‘血针’;以及被你所忘却了的,关于这整个路斯维塔利州的事。”
    林德听罢微微点头。不过,还没等他想好要从哪里问起,老猎人埃里希便又进一步继续说道:
    “我想,在我们回来这里的路上,你已经多少了解……或者说回忆起一些了吧?关于‘那些东西’——那些路斯维塔利州的诡异造物们。”
    “……算是吧。”林德耸了耸肩,回答。
    “而关于它们的起源……”
    老猎人顿了顿,说道:
    “倘若向前追溯,最早的记录或许可以找到数百年前。你知道,那是这片土地、这个国家还尚未被异乡人的文明所发掘,尚未被冠以开拓者之名——‘哥伦比亚’的时候。自那时候,从原住民部落留下为数不多的典籍、那些类似于神怪、信仰、传说一类的东西中,我们才最早发现了这些东西的存在。”
    “等等……不好意思,打断一下——请问‘哥伦比亚’,那是指这个国家的名字?”林德索尔略显唐突地打断道。
    看起来,老埃里希似乎完全没意识到对方在此打断的意义所在。他甚至短暂地迟疑了一下,才让林德确认了这件理应理所当然的事。
    “没错。”老埃里希回答,“这里是哥伦比亚——准确地说,是哥伦比亚合众国的路斯维塔利州。抱歉,小子,我没想到你会连这种事都想不起来了。也许,你的应激症状严重得远远超乎我的想象。”
    ——啊,什么?哥伦比亚?
    虽然这件事对老埃里希来说仿佛理所当然,但对自以为来自未来的林德索尔而言,却是一件不小的冲击。在他的印象中,哥伦比亚理应只是这个国家的某个省份、城市一类,怎么现在……
    ……等等。
    林德索尔的心中似乎突然剧烈地震颤了一下。
    ——说起来,我印象中的这里,叫什么来着?好像是……美国?
    但毫无疑问,这只是一个简称——美什么国来着?好像也是……什么什么,合众国?但具体又是什么……来着?
    然而当林德想到这里,那该死的记忆空缺却又突然猛烈地活跃、体现起存在感来。结果似乎就是自此开始,无论林德索尔再怎么费力地绞尽脑汁思考这件事,也只能记起“哥伦比亚合众国”这个名字了。而其他有关“美国”的一切,都似乎被他记忆中的什么,巧妙地进行了移花接木。
    不过,他倒是至少还记得,西部、原住民、移民国家,还有那个为这片土地冠以姓名的大航海家——克里斯托弗·哥伦布的故事。至少这些,还有那个对他这个不甚了解的人而言本就模糊不清的西部文化,似乎仍然是与他的认知间不存在太大偏差的。
    ……所以或许,这里就是类似与“平行世界”一类的,与我原来所熟识的世界有着微妙不同的,某种世界的分支吧。
    林德索尔姑且在心中暗暗先给出了个还算容易理解的结论。
    ——也对,而且这样说来,那些“超自然现象”若要解释起来,似乎也都变得合理多了。
    见林德的表情似乎终于平静下来,老埃里希于是才继续说道:
    “不过,那些几乎未成文字的记录往往不甚可靠;而目前为止关于‘祂们’真正有意义的知识,基本都是依靠猎人之间的口口相传。譬如我,就是从我的导师——许久之前的上一位‘老猎人’那里学来知识、技术、‘血针’与所有的一切的。”
    “……”
    “而这里,这个路斯维塔利州,则是整个哥伦比亚全境上下最大规模的——或许也是全世界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闭锁区’。即是说,整个路斯维塔利州的边境线,都由哥伦比亚陆军驻兵严加把守。任何人都可以随时进入路斯维塔利州,哪怕是通缉犯或杀人魔;但相反,若你想从这出去,那便真是难于登天了。”
    “真是……夸张。”林德试着应和道。
    “……的确。所以,除了极少数凭手段从政府那里弄到通行证的官商、走私犯与猎人协会的职员,仍然留守在这异化了的路斯维塔利州的人们,无论原住民、异乡人还是西部浪子,无论男女老少、老弱病残,都只有狩猎它们、而后从‘猎人协会’那里领取悬赏,取得唯独在这里通用的‘骷髅银币’、或者说‘骨币’,以此维持生计、换取食粮,这唯一的一种生存方式……结果,那群混蛋折腾了半天,就想出来这么一个昏招、要让我们和它们自生自灭……啊,真是群彻头彻尾杂种。”
    说到激动之处,老埃里希忍不住便随口骂了几句。不过,对于这位素来沉默寡言的老先生而言,从这之中也可见他对哥伦比亚军方的厌恶非同一般了。当然,此时的林德索尔还全无余裕去思忖这之中的缘由与深意就是。
    “所以……”
    结合自己先前从那份原本的那位牛仔——“林德索尔·伊斯特伍德”留下的辞世书中的内容,已经对这个“闭锁区”的概念多少有些了解的林德,当即问道:
    “他们把这地方严格封锁起来,只管出不管进,就是为了让全国各州郡的死刑犯、黑手党、变态杀人狂和那些西部遗老的牛仔们,同狩猎‘那些东西’的猎人和棘手的猎物们圈在一起,让政府所有的麻烦一起自生自灭?”
    “差不多,但也不尽如此。”
    说着,老埃里希的语气再度变得理智起来。
    “关键在于,他们始终根本没意识到,‘那些东西’对人类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准确地说,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人得以完全解决路斯维塔利州的谜题;区别就只是……我们手上掌握的消息、至少要比他们更多一些。我们曾切身与那些怪物们打过交道,无数次出生入死,也清楚他们绝不会简单地甘于被关在这狭小的世界里……仅此而已。”
    听到这里,林德索尔点了点头,而后则打断道:
    “抱歉,埃里希先生,我想先问一句……关于‘血针’,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您自己也早就注射过那东西了,没错吧?”
    没有回答,老猎人只是沉默地点了点头。而单就这一点,林德索尔心中仿佛便已有一颗巨石落地。
    “那么,所以……那究竟是什么呢?血清?脊髓?那些怪物组织的一部分吗?还是说……”林德索尔继续追问道。
    “呃……其实,倒也没那么糟。”
    老埃里希略显不知所措地继续回答道:
    “我想,也许是回来的路上看了太多‘血金镇’上那漫山遍野的僵尸和变异生物,你才会产生这样的印象。不过事实是——我们这些猎人,还是与它们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别的。”
    “……”
    “而所谓的‘血针’,或许以方便你理解的方式诠释,就是‘先代猎人的血’。基于那之中难以名状的某些物质传承,我们的血脉通过注射与之相融后、便会产生反应,从而数倍以上地强化体质、血质、身体机能与感知能力。”
    “所以就是说,我现在即便不必像吸血鬼那样追着人吸血,像僵尸那样追着人啃脑髓,像恶魔那样动不动追着人们骗些莫须有的灵魂一类,也能正常的活下去吗?……我可以这么理解吗?”
    林德索尔仍旧难以置信地向老埃里希确认道。
    而老猎人虽然明显对林德所说的有些不知所云,但还是平淡地回答道:
    “对。只是要注意别忘了原本正常的日常补给,吃饭、喝水、睡眠、排泄——注入‘血针’之后,平时这些寻常的官能似乎便会被淡化。而纵使猎人们的复生能力很强,只是因为逐渐忘记这些简单的事、便如老树枯枝一般不可逆地枯竭至死的,却也不在少数——不过看你刚刚的食欲,兴许是不必担心这一点了。”
    “呼……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不,可能是我臆想得太多了。”
    说着,林德索尔这才猛地松了一口气,似乎感觉身上积蓄已久的压力这一瞬间都消失了。
    ……这也是当然。结合之前的种种,他还以为自己是要付出什么不得了的大代价,才能逃过一劫呢。没想到,结果居然这么的轻松愉快——简直就像成了超人一类的超级英雄电影主角似的。
    呃,虽然老埃里希好像说过,在路斯维塔利州,没能成为猎人却还能生存下来的才是少数就是。
    ——高兴之余,林德索尔突然想起,自己也不过是被关在这偌大囚笼里的万千生灵的一员。
    不过,就算这样也比之前自己想象的强了太多就是,他想。
    “看样子,你似乎没那么焦虑了。”老猎人仍旧语气平淡地说道,“不过,你要知道,一旦成了猎人,你就注定无法再逃离这场‘狩猎’了。我们与‘祂们’间的缘分,可要远远深过‘猎人协会’、哥伦比亚、甚至这片大陆本身。这将会是你的工作,你的义务,也会是你的命运,林德索尔——没有谁能从中逃脱,从来没有。”
    不过听到这里,此时得知自己确实捡回了一条命,心态已经有些飘飘然的林德索尔,却只是耸了耸肩,答道:
    “哦,我知道……不过您瞧,反正我现在也没什么正经工作,又没什么其他本领;若是在埃里希先生您这里总是白吃白住,也不合适不是?所以我想……这也未必是件坏事。我是说,成为猎人。”
    “……小子,你要记得——这件事可远没有听上去那么简单。”老埃里希冷冷地重复道。
    “我明白,先生,我明白。只是说,我觉得若是能消灭那些东西,也算是一件为民除害的好事不是?不过……如您所知,现在的我因为‘血针’的副作用几乎失去了所有记忆,就连拔枪设计的手段都生疏了。所以,像蒂尔列特所说的,我希望您能成为我猎人之路的‘导师’,像回程时那样继续为我指点迷津——拜托您了。”
    “啊……蒂尔列特那小子,又在对人信口胡诌了。这么多年来,我可从未答应过收她为徒。”老埃里希叹了口气,说道。
    “但……您却也没拒绝我。”林德索尔机敏地说,“而且我知道,回程的路上,您其实是故意选了那条颇具挑战的路线,直到我们第一次遭遇危险——就是‘水鬼集群’那时。之后,您才转为选择了较为轻便的路线,就是为了让我能从中学到些什么,才不至于刚被您救活不久就又草草死掉……如果我没猜错的话。”
    “唉……好吧,我得承认,也许你的确比自己最初看上去的样子要敏锐许多,牛仔小子。事先声明,这可不会是条轻便的路。而且如你所见,我这个老家伙也从来不太擅长‘动嘴教人’。”老埃里希说。
    而林德索尔自然立刻心领神会,连忙低下头、感激地说道:
    “那么,就多谢您了,埃里希先生!——不,埃里希导师!”
    “另一件事。”这时候,老猎人却突然想起似的说道,“关于狩猎的详细内容、规则一类,你可以之后去问附近的集会所一带‘猎人协会’的家伙。不过记得,不要将猎人与猎人混为一谈。我们是纯粹的猎人,而他们——则始终是为了高额佣金行动的赏金猎人。我不会阻止你与他们交往,毕竟他们的内部也是良莠不齐。只是,永远别忘了这点,别忘了我们本质上的区别。”
    听罢,林德索尔重重地点了点头,示意自己已经记住。
    “好了,我们的牛仔小子。首先……第一件事,等蒂尔列特回来,就让她带你去集市上购置一身行装。然后,再把你身上这件满是泥泞、血污和汗臭的‘西部遗老’套装换下来,洗刷一下。要知道,你现在臭的简直像只腐烂、蛀虫了的老驴。”
    “我会的,导师。”林德索尔已经逐渐开始明白,该如何应付这位老猎人那种风格独特的笑话了,“……然后再次,多谢您了。”
    待老埃里希再次缓缓点了点头,林德索尔·伊斯特伍德才在向他致意后终于离开房间,似乎像个年轻人那样兴致勃勃地、回自己的房间暂作休整去了。
    而仍旧待在客厅里的老埃里希则只是望着他的背影,意味深长地喃喃自语道:
    “我不会骗你,小子。但……有些即便知道也无力改变的事,我想你还是不要太早了解才好。你知道有句谚语——‘好奇心害死猫’。”
    “况且……”
    “……你说,这世上又怎可能存在死后过了足足三天,尸骨都开始腐朽糜烂,却还能轻易复苏如初的好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