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早春玫瑰 > 正文 第88章第八十八章
    第一次切身体会到这个小镇到底有多小,  是在刚下山就碰到多年未见的老同学那一刻。
    夏荷的记性很好,但仅仅指在学习上。她记单词背课文的速度是普通人的十倍。
    可如果让她记住一个人的脸,则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
    以前的高中被拆了,  旧址则修建成了广场。
    唯一剩下的只有中间那根旗杆。
    红色的五星红旗被微风吹至鼓动。
    夏荷告诉周夫唯,  她的整个高中生涯,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夏荷?”
    一道因为不太确认,  而显得有几分虚浮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清清淡淡的语调,如同盛夏里盛满冰块的波子汽水。
    轻轻晃一晃,微小的气泡和凉意一同涌出。不算多美味,  但给人的感觉却很舒适。
    夏荷好奇看过去,一身简约打扮的男人站在她身后,此时手里正拿着一摞印满文字的a4纸。
    白色衬衫,黑色西裤。
    黑框眼镜更显几分斯文气质。浑身上下的书卷味。
    夏荷看着面前这张脸,  明明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却始终没办法把他和自己脑海里的任何一个名字对上号。
    “你是?”
    他似乎并不意外夏荷的反应,  简单明了地做了个自我介绍:“李遥,  你的高中同桌。”
    听到名字也没印象的人,在听到同桌两个字时,  稍微有了反应。
    好像是有这么个人。
    于是她笑着和他打招呼:“好久不见。”
    他点头:“好久不见。”
    夏荷的高中生涯也不是回回都是第一,她的同桌每次总分都和她的咬得很紧。
    不过她的短板是英语,而李遥,  只是在总分上比她稍微低一些,  不像她那样偏科。
    英语老师为此还特地让李遥给她补过课。
    有一阵他们每天放学都会一起去学校隔壁的书店。
    那里有很多盗版言情小说,  劣质的纸张和印刷,两块钱就能免费看一下午。
    偌大的书店,只有夏荷和李遥是过去学习的。
    他们仿佛两个另类一样。
    路过的学生骂他们书呆子。
    夏荷拿着笔,抬眸去看李遥,  他不为所动,检查完她的试卷后,指正她的语法。
    “夏荷。”他突然喊她的名字。
    夏荷愣了一下:“干嘛?”
    “看试卷。”他翻动手里的试卷,抬眸,对上她的视线,“先别看我。”
    他太过于一板一眼,课桌永远干干净净。
    可能学生时代,只有那种出格的学生才能被别人记住。
    所以夏荷对他的印象仅仅只留在某个补课的午后。
    并且还是因为那天的夕阳很美,所以她才能完整记住。
    礼貌地寒暄几句,得知考上清北的他最后还是放弃了大厂的高薪工作,决定回到北窑做一个村官。
    可能是已经听过太多人询问他原因,所以他习惯性的自己在后面补充一句:“虽然这么想有些不自量力,但我还是希望能靠自己的微薄能力改变这里。”
    夏荷对他有种油然而生的崇拜,出生在北窑的人,好像一生都在努力离开这里。只有他,选择了改变这里。
    “我还有工作,就先走了。”
    和夏荷告别后,他冲周夫唯点了点头,也算是打过招呼。
    没想到学校拆的这么干净,也没什么逛的。夏荷又带着周夫唯去窑河那儿走了一圈。
    有小孩在里面游泳,大人则在岸上看着。
    夏荷指了指旁边那个凉亭,墙壁上的红油漆都斑驳了,露出里面原本的砖色:“我以前经常在这里写作业。”
    周夫唯看见长条的石椅:“这么窄,怎么写?”
    夏荷还亲自过去给他示范了一下。
    地上垫一张纸,作业本放在石椅上。
    “可能现在看着很窄,但对那个时候的我来说,刚刚好。”
    周夫唯笑着比划了一下:“小夏老师高中的时候,怎么才到我胸口。”
    夏荷故意叹气,一副很苦恼的样子:“没办法,我家人个子都不高,只能找个高点的改善一下后代基因。”
    他拖着音,笑声轻慢:“原来我只是一个用来改善基因的工具人啊。”
    “被发现了吗。”
    -
    那天晚上回到家,夏荷有点可惜一天的时间浪费了,明明想带他去看看自己从前生活过的地方,却总觉得,好像都很无趣。
    “我十八岁之前的生活轨迹很无聊,十八岁之前的我,也挺无聊的。”
    周夫唯纠正她:“现在也挺无聊。”
    夏荷不置可否:“反正,你如果再早几年遇到我,可能就不会喜欢我了。”
    周夫唯垂眸:“为什么这么肯定?”
    “我那个时候话很少的,只知道埋头学习。身上穿的衣服全是我表姐不要的,为了方便打理,头发一直都是齐耳短发。”
    可能五官和身材还算不错,可在这样的打扮之下,也被蒙上一层灰扑扑的旧色。
    这里的夜晚很安静,入夜之后,只剩下田间的蛙鸣。
    偶尔还有几只萤火虫飞进去。周夫唯只在读小学的时候参加生物小组,被带去乡下时看到过一次萤火虫。
    这是第二次。
    看着那只屁股冒着荧绿色的萤火虫在屋子里飞了一圈后,终于找到方向后飞出去。
    他抱肘靠墙,站姿透着一股慵懒散漫。
    此时眼神安静地看着夏荷:“别人能喜欢上那个时候的你,你就这么断定,我不会?”
    夏荷以为他指的是自己之前和她说的那些非主流追求者。
    “那不一样,那个时候我都高三了,头发也比之前长了不少。而且那些人就是些小混混,学校里但凡好看点的女生他们都追,追到哪个算哪个。”
    安静持续了很久,夏荷的话迟迟没有等来回应。
    等到杂物间传来奶奶的声音时,周夫唯的声音才缓慢响起:“我说的,是白天碰到的那个。”
    奶奶在收拾屋子,为过几天的席宴做准备。
    她给一些还在走动的亲戚打了电话,到处炫耀,说小荷带了男朋友回家,明年就要结婚了,让他们过来吃顿饭,提前见见。
    夏荷原本还觉得动静太大,怕周夫唯不喜欢。
    结果他本人十分乐在其中。
    还帮着奶奶一起整理。
    夏荷从小到大的课本还都留着,受了潮,书页都开始泛黄。
    轻轻抖一抖,书页里还有纸屑掉出来。
    一同掉出来的,还有一封没有拆开的信。
    明明没有盖邮戳,却还是很认真的贴上了邮票。
    上面的字迹,端正大气。
    夏荷好奇捡起那封信:“这是什么时候的。”
    她完全不记得了。
    周夫唯看见信封下面的名字。
    ——李遥。
    他挑眉:“不拆开看一眼?”
    虽然不知道信的内容,但隐约好像能察觉到一些。
    她犹豫地看着周夫唯:“还是算了,反正我不感兴趣。”
    “可是我挺感兴趣的。”
    周夫唯的声音听不出多少异样来。
    哪怕夏荷想要努力从他的神情里辨认出一些其他情绪。
    可看了很久都是徒劳。
    周夫唯不轻不重的声音,在这夜里响起:“我还没这么小气,不至于连过期的醋都吃。”
    夏荷犹豫再三,最后还是忐忑地拆开了信。
    信纸质量很好,从这么久还没有受潮变色就能看出来。
    足以可见写信的人对这封信的重视程度。
    尊敬的夏荷同学:
    我深知自己是个迂腐至极之人。高中忍耐三年,唯恐泄露情谊半分。
    而今毕业,方才敢鼓足所有勇气同你写这封信。
    我出生于书香门第,父母都是思想老旧的文化人。耳濡目染之下,我免不了古板迂腐。
    自小循规蹈矩,什么年纪便只做什么年纪该做的事。
    可是。
    三年前入学的第一天,在见到夏荷同学的第一眼,我却挣破了我从小尊崇的思想。
    不受控制地早恋了。
    我每日挣扎,一方面知道这样不对,可这份情谊却如同雨后春笋,每日疯涨。
    我束手无策,只能直面它。
    如果你也对我有意,哪怕半分,哪怕微末,都请你于明天下午,窑河边与我见一面。
    文字虽可以表达情谊,可不过几克重的一张纸,我不放心寄予此表达我对你的
    信写到这里,有两个字被划掉,依稀可以看见一些文字轮廓。
    像是“爱意”
    最后改成了情谊。
    我不放心寄予此表达我对你的情谊,总觉得过于轻挑,不严肃。
    可能严肃二字不太恰当,但在我看来,感情之事,该是严肃隆重的。
    同样的,夏荷同学在我看来,也是严肃隆重的,不轻于师长父母。
    所以在以往和你的相处之中,我可能显得有些过于认真,让你感到过不适,非常抱歉。
    但是,我始终没办法用太过浮浪的态度去对待夏荷同学,我遵崇我自小接受的教育,也遵崇夏荷同学。
    可惜书本里的知识只教会我如何应对考试,未曾教过我对待遵崇之人,应该用哪种方式。
    如果可以的话,还请夏荷同学,明天务必与我见一面!
    李遥
    敬上
    这封迟了许多年的信,在今天,以这样的方式被看到。
    夏荷甚至连那个人的样子都记不清了。
    她有些内疚,如果当时能及时看见的话,至少能礼貌的拒绝。
    周夫唯看着那封信,下巴微抬,笑意虽未完全散去,但至少不再像方才那般轻慢。
    “刚才看他那个眼神,我就感觉到了。”
    夏荷生怕他生气:“虽然我不记得他了,但我读书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学习,别说早恋了,我朋友都没几个。”
    “我没生气,我的心眼至于这么小吗。”
    夏荷欲言又止,有点想点头。
    周夫唯伸手薅了把她的头发,像是在报复她这个反应:“你要是敢点头,我立马生气。”
    夏荷急忙摇头:“你的心眼是整个宇宙最大的。”
    周夫唯停下手里的动作,眼神认真起来。
    他说:“我尊重所有发自真心的爱。”
    他的整个学生时期,也遇到过不少追求者。
    除了那些极端疯狂的。他对待每一个人的方式,都是礼貌地拒绝:“不好意思,我最近没有恋爱的打算。”
    往往这种时候,对方都会心存侥幸:“那你什么时候有恋爱的打算呢?”
    “等我遇到我爱的那个人。”
    那个时候随口的一句话,想不到最后成了真。
    等他察觉到自己对夏荷的爱意时,就迫不及待的想和她在一起。
    爱是运气加时机。
    这两点李遥都没有拥有。
    周夫唯说:“刚才看完那封信以后,我沉默的几秒里,想了很多,如果我是他,如果这份信是我写给你的,如果那天我也在河边站着等了一天,也可能连续等了整整一周、半个月、甚至一个月,那我”
    “不会有这个可能。”夏荷打断了他没说完的话,“如果是你的话,我一分钟都舍不得让你等。”
    爱是运气加时机。
    可在夏荷这里,爱是周夫唯。
    也只能是周夫唯。
    “周夫唯”
    “嗯?”
    “你以后一定要死在我前面。”
    他轻笑:“刚才还说只爱我,现在就咒我了?”
    夏荷摇头:“我总觉得如果我先死了,你每天都会哭。我又没办法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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