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凌枫,这是老大给我起的名字,我很喜欢。
    至于本名和我的父母,我不记得了。
    我只记得我的父母为了一碗牛肉面,就把我卖给了人贩子,我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肤色不同的人,在不知道是换的第多少次工作时,被老板诬陷偷钱,最后被卖进了死城。.八壹zw.??m
    死城这个地方嘛,明明是一座岛,却常年被大雪冰封着,亘古不化,据说这座岛曾经是古代贵族的屠宰场,无数亡灵深埋地下,还有人说这座岛受到了诅咒,不会有生命在这岛上存活,死城也因此得名。
    特别冷的时候,海周围的海水也会结冰,饿到极致的时候,我就吃雪,吃枯死的树皮,反正就是有什么吃什么,只要能裹腹就好。
    我到死城的第185天,我在沙滩上幸运地拾到了一条被电焦的死鱼,我高兴坏了,正准备带回去吃的时候,却被其他人拦住了路。
    哦忘了说了,这座岛上有不少人,但他们大都是有心里问题的精神变态和各国贵族争斗里送来的牺牲品,他们这些人,不,不对,他们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长时间的物资匮乏和环境因素,让他们已经失去了人性,身体里的兽性却被完全激发,为了填饱肚子,不惜去烧去抢去杀人,甚至还会吃人肉。
    他们好多人围着我,虎视眈眈地盯着我怀里的鱼。
    我紧紧护着自己怀里的鱼,护着我接下来很长时间唯一的口粮,他们围着我,对我拳打脚踢,我感觉到自己的肋骨被硬生生踢断了,身上也多处骨折,好痛。
    就在我快要被活活打死的时候,她出现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老大,她穿着一条沾满血迹的裙子,稚嫩却又冷静的脸上带着阴沉的杀意。
    我身处一片水深火热的地狱,而她是救赎我的神明,明亮又皎洁。
    她看着瘦小,但却能将这群兽性大发的掠食者打跑。
    她的眼睛漆黑又死寂,明明是个十一岁的小女孩,眼睛里却有着近乎惨烈的绝望。
    “你是九州人?”
    这是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我一直记着。
    自从这件事之后,我和老大就此相识。
    她的拳脚功夫很厉害,能一拳打退一只体型庞大的白熊。我喜欢跟着她上冰山,打一些能吃的野味,还会在海边的沙滩上设陷阱抓鱼抓螃蟹。
    抓到食物就会给岛上其他人分一些,渐渐的,她成了我们这些人的主心骨。
    我也跟着老大学了不少东西,但她从不允许我靠近她,她四周好像有什么防线一样,把她包裹了起来,不会让任何人靠近。
    我就想着一定要哄老大开心,所以在后来的日子里,我总是竭尽所能去逗老大开心。
    她一笑,冰山都开始融化,美的惊人。
    我到岛上的274天,朗克先生来岛上选人,我发高烧到了三十九度,身体困乏无力,是老大一直在照顾我。
    大家都想离开死城,挤破了头皮想赢得朗克先生的青睐,而朗克先生却只能选一人带走。
    意料之中,朗克先生选中了老大。
    可老大说,要么带着我一同离开,要么谁都不会走。
    我知道,她想救我。
    岛上没有药,我要是再这么烧下去会死的。
    许是太过惜才,又许是看我太过可怜,朗克先生最终还是带着我一同离开了。
    我被朗克先生的人送到医院去治疗,老大却不知所踪,等我再见她时,已是三个月之后了。
    那时她已经成为了地下组织的一名杀手,代号十二。
    她告诉我,她可以继续念书了。
    那时她总是会隔三差五地疯狂出任务,大多数回来时都是受了重伤。
    我后来才知道,她找了很多人,说了很多好话,花了很多钱,才给我争取了一个雾都大学的入学通知书。
    老大在死城时,就喜欢教我读书认字,教我各国的语言,死城的每一片雪花里,都藏有老大教我写的字,教我语言的语法,所以我的成绩并没有落后于周围的人,最后还成为了优秀毕业生。
    老大拿到第一个博士学位时,我刚毕业,她和夜董已经合资开好一家医药实验室。
    我拒绝了当地各大公司企业的面试邀约,成为了老大的特助,帮她处理公司的事,还有她不擅长的应酬和人际交往。
    夜董很懂投资和金融,为实验室提供了大量资金,老大的实验室越做越大。最后产业扩展,慢慢的就变成了后来的九笙集团。
    在英联王国那几年,老大在地下世界声名鹊起,成了地下世界杀手榜上排名第一的人,她出任务的次数虽然不多了,但只要一出任务,就会丢掉半条命,她身上是没一片好地方的。
    九笙集团盈利后,我和老大在夜家的帮助下,开始向死城运输设备,包括一些最基础的供电设备和取暖设备,建了房子,我们还送了很多植物种子,努力改善那边的气候,死城也再也不向之前那样落后原始,死城的人都很感激老大和我。
    但死城毕竟是那些西方国家共同建立起来的,我们做这些事都极其隐秘,所以在外人的眼里,死城还是那个原始又肮脏的贫民窟。
    我认识老大九年,她都是强大到无坚不摧,可遇见顾十安之后,她变了,变得有了软肋,她的脸上开始有了别的表情,整个人焕发了生机,也不像之前那般死板和冷漠,就好像重新活过来一样。
    后来在墨家老宅,我从墨先生的口中才知道老大的童年经历了什么,难怪她不喜欢异性的靠近,难怪我用了好几年的时间才让她卸下了防备。
    老大以前过的太苦了,可她那么苦,却从未对任何人说过,那样瘦削的肩膀,到底扛下了多少,又背负了多少。
    所以,当我知道老大孤身前往无垢准备面对星研所时,我做了一个决定,我提了辞职,交接了自己的一切工作,然后毅然离开去追随老大。
    我知道老大不让我跟着她,是担心我会出意外,可要是没有她,我早就死在了死城的海边,我早就死在了那些人的拳打脚踢之下。
    我这条命,早就是老大的了,我又怎么能让她一个人面临险境呢。
    所以后来,我将星研所的人交给白一之后,又折回去找了老大。
    那道黑色光波袭向老大时,我根本来不及思考,满脑子想的都是老大不能有事,所以我冲上去了,我扶着老大的肩膀,挡在了她的身后,那是我第一次离老大那样近,我想,应该也是最后一次了。
    小王子会沉溺于玫瑰的芳香和浪漫里,我也在自己朦朦胧胧的感情里扑捉到了航向的偏离,我对救赎自己的神明,似乎有了逾越的情感。
    我一点都不遗憾,哪怕是我小心翼翼又汹涌至极的爱,从没有让任何人知道。
    死在老大的怀里,死而无憾。
    墨笙染是我的玫瑰,可我从来都不是小王子,我只是满天的星,是死城的雪,是她耳畔的风,是一个自卑又怯懦的胆小鬼。
    老大,若有来生,我还愿做你的助理,做永远站在你身后的那个人。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