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嫡姐逃婚后我被选上替嫁 > 第 66 章 双章合一
    窈娘在颜家这样的大家族生活,兄弟姐妹多,亲戚族人更多,她当然也算是很懂一些人情世故的,故而沈临风这样,她固然不愿意推辞他的好意,但还是笑着按着他的手:“今日是新婚头一日,按照规矩,是我服侍娘和夫君,就让我来吧。”

    沈临风也反应过来,他甚至听到神妃妹妹喊他夫君,心中忍不住一漾,又看着窈娘起身,他对沈夫人道:“她一早上就问我说您爱吃什么,就怕出错。”

    “哦,这孩子的确孝顺。”沈夫人自然不是走心的夸奖了,她甚至都不明白沈临风为何对颜神妃就这般情有独钟。

    但是儿子成婚了,她是不可能再和之前那样和儿子撕破脸去做坏人的,到时候让儿子恨着她就不好了。

    沈家早膳吃的都颇为清淡,粥大概就有好几种,花生粥、百合粥、牛乳粥、山栗粥、杏仁粥这些,还有鲜果若非,似樱桃、金橘、蜜枣等等,糕饼和菜堆的层层叠叠的,窈娘只能勉强看到她面前的几样,毕麻饼、羊肝饼还有水晶龙凤糕,鹿肉白菜、黄焖羊肉、三鲜鸭子自不必说。

    窈娘当然不能随便布菜,她见沈夫人的丫鬟跟她盛了一碗山栗粥,盘子里布的是盐水鸭,她想这沈夫人多半是金陵口味,金陵人都爱吃这盐水鸭。

    故而,她夹了一筷子笋烘素火腿到沈夫人的碟子里,又拿起桌边的刀子,用筷子折了一半,切了一块香煎鳗鱼给沈临风。

    虽说窈娘不会做饭,但是布菜伺候她还真的会,解氏做儿媳妇多年,还有三老太太那样厉害的婆婆,因此窈娘从小无论是吃螃蟹剥虾还是怎么拆鱼刺,都是非常有经验的。

    沈夫人本来就想吃一筷子素火腿,没想到儿媳妇已经夹在嘴边,她又见这孩子给临风在布菜,认认真真一丝不苟,甚至都没有看儿子一眼,倒是知道些分寸。她便道:“风哥儿媳妇,你也坐下来一起吃吧,我们家的规矩没那么大。”

    如此窈娘才坐下来用饭,她是个不太挑嘴的人,因此把花生粥喝完,还吃了黄焖羊肉,羊肉补气血最好不过了,毕麻饼也是焦香酥脆的,她眉眼弯弯看着沈临风:“好好吃。”

    沈临风不敢再像刚才那样帮忙了,但见窈娘这么一笑,只觉得心都化了。他一开始对她有好感,就是窈娘帮她母亲争取诰命,解氏的身份沈临风当然清楚,可大部分的人不过是听天由命而已,甚至觉得解家还得了颜家的好处,否则若真的以解家的身份,还未必能高攀颜应祁,里子可都是得了。

    是窈娘以实际行动告诉他,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不管你身份怎么样,你是我的家人,我会永远为你争取。

    因此,他万分佩服,再有一路以来,窈娘和他相处都十分舒心。

    他还担心窈娘在自家不管,苦哈哈的,没想到她的胃口这么好。

    他是假开朗,而她是真的明媚。

    三人用完饭,沈临风先行告辞,男子不宜在内宅待久,沈夫人则拉着窈娘的手道:“过几日是你二弟的婚事,所以咱们家里住着不少亲戚,你也拜会一下长辈。”

    “是,这是很应该的,就是我年纪小,又不会说话,很怕得罪人,还望太太帮我周全些。”窈娘笑着道。

    是不是高手,说几句话就知晓了,沈夫人见颜宁馨跑都跑了,还上门请罪,让颜氏父子功亏一篑就知道那是个大坑货,而这位颜三姑娘素来是颜侍郎得意的女儿,无论说话行事都滴水不漏。

    沈夫人当然也无法拒绝:“好,你是我的儿媳妇,我素来拿你当我亲女儿看待的。”

    “我母亲也说夫人慈爱,让我进门之后一定要多孝敬您,我也知道这些孝顺不能放嘴上说,不过是日久见人心罢了。”漂亮话窈娘最会说了,反正不让你们抓到把柄就行,她也不会信什么把她当成女儿的鬼话。

    沈夫人握着她的手坐下,窈娘其实有些不自在,但还是面带笑容坐着,不一会儿,沈家几位亲眷都过来了。

    昨日虽然和二姑太太有些龃龉,但窈娘脸上和第一次见面似乎的,没有任何芥蒂,还听沈家大姑太太抬举道:“我看新妇额头白皙光洁饱满,必是个有福之人。”

    这位大姑太太也是做祖母的人了,两鬓都有白发了,窈娘因为嫁的急,实在是不太清楚沈家这些亲戚关系,见她夸奖,窈娘躬身道谢。

    甘姨妈则看着窈娘送上来的针线,拿起抹额看道:“我们年轻的时候也喜欢在这抹额上绣一些繁复的纹样,现在年纪大了,能防风就好。这抹额好看是好看,做的太窄了一些。”

    实际上这就是鸡蛋里挑骨头了,窈娘心想为了这些抹额她不知道做了多久,现在被人这般说,她可不觉得是自己抹额的问题。这就像莹娘这种人,她遇到过不少,现在甘姨妈是长辈,反正住不了几日就要走,窈娘也就忍下了:“姨母教训的是。”

    接着,沈二夫人对沈夫人道:“大嫂,临风好容易成亲了,将来开枝散叶,我真是羡慕你呀。”

    沈夫人笑着应是,但心道这儿媳妇要满十五岁及笄才同意圆房,还要等到明年去呢!想到这里,心情也就不太好了。

    窈娘现在处于和大家谁都不熟悉的阶段,无论她们说什么做什么,她都先听后看,不要表态。索性沈家这些人,也实在是不是山野泼妇,再难听的话她们也不会说出来。

    沈陌还主动道:“大嫂,你刚来,若有什么不懂的,只管问我。”

    “多谢妹妹,说起来我正有一件东西想送给你,我见你生的娇艳明丽,除了你,恐怕旁人都压不住这个色。”送名贵的礼,绝对要当着所有人的面送。

    沈陌没想到窈娘还要送东西给她,有些惊讶,打开匣子一开,竟然是一对花丝镶嵌红宝石的镯子,这镯子花丝镶嵌是一绝就不说了,拿起来沉甸甸的是重工,内外皆是金累丝。这绝对是一对珍宝,沈陌还有些受宠若惊:“嫂嫂,这也太贵重的。”

    窈娘却道:“若是能得你青睐,就是贵重些又如何了,我第一眼见到就觉得适合你。就是我白嘱咐一句,这上头的红宝石产自真腊,是我父亲做礼部侍郎时,同真蜡商人手中买回来的,妹妹且放存好,十年都不会变色。”

    她自己就是做过小姑子的人,不管于氏是否小恩小惠,但进门就送梳妆匣给她们这些小姑子,实在是拉好感,而窈娘要送就送个大的。即便日后,新进来的信宁侯的女儿进门,也学于氏送东西,其贵重也绝对比不得这对镯子。

    与其分头出击,送东西给这个送东西给那个,还容易被当成冤大头,沈陌绝对是要被先攻略的对象,即便她拿不下她,可如果沈陌在外说自己的不好,外人都知道她收了自己这么贵重的礼物,绝对会腹诽沈陌本人有问题的。

    沈陌得了这对镯子心里欢喜,昨日还想排揎窈娘的二姑太太见状看了看自己得的一对荷包,略微撇嘴。

    “嫂嫂,我会好好放着的。对了,大嫂,过几日我去打马球,你和我一起去吧?到时候我教你。”沈陌如是道。

    窈娘笑道:“那就多谢妹妹了。”

    又见沈陌介绍韩若华给她认识:“这是我舅舅家的表姐,小字若华,和嫂嫂一样都是金陵人。”

    韩若华上前行礼,窈娘连忙扶起她:“韩妹妹何必多礼,快些起来吧,因我不知道妹妹,故而来不及准备礼物,若妹妹不嫌弃,我手上戴的这对镯子只当时给妹妹作见面礼吧。”

    说罢,又取下手上的白玉镯,戴在韩若华手上。

    沈夫人坐在上方瞧着,也忍不住点头。

    女人们在一处说话,也无非就是说一些子女和京中八卦,窈娘也在仔细听。沈夫人正问起三姑太太:“你这次来,也不把颂儿带来?”

    “有了身子的人,怎么能走的动身,只是月份不显,我也不好说。”三姑太太提起女儿很欢喜。

    沈夫人看了沈陌一眼,那颂儿可是和自己女儿年纪一样大,都已经有了身子了,她的心里如何不心焦。

    ……

    从婆母这里出来,窈娘不知不觉额头沁了一层薄汗,里边人多,也太热了一些。

    沈陌因为得了窈娘的镯子,也想关心窈娘,就和她一起走去,还介绍道:“现如今我们家和二房三房都住在一起,但三房是分产没有分家。二房只有彦二哥一个儿子,二婶平日对我们小辈最是和气。”

    “三房为何没有和大房二房一起排行?”窈娘笑问。

    沈陌道:“三婶之前一直跟着三叔在任上,是前些年三婶去世了,我那两位堂兄弟才过来京中,由我母亲照拂,所以她们家就按照她们自己的排。”

    “原来如此,还多亏妹妹告诉我呢,我就怕哪里一时不对,得罪了谁。”窈娘手放胸口,似乎很担心。

    沈陌笑道:“嫂嫂不必担心,三房那两位嫂子平日也常过来我们这里玩,都好相处。”

    这话窈娘也不信,嫂子对待小姑子,和嫂子们互相之间的关系也是不同的,窈娘从小生活在比较复杂的环境中,天然对什么谁谁谁很好,谁人淡如菊一概不信,只要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就会争这争那,除非这个人不是人。

    但她肯定不会和沈陌说出口,反而看着她道:“这就好了。”

    二人把臂一起到新房来,窈娘有些不好意思道:“还好好些东西都没有收拾妥当,等日后拾掇好了,再请妹妹上门。”

    沈陌也识趣的道:“是我太喜欢大嫂了,下次我再过来。”

    “好,我们还有好些话要说呢。”窈娘也作亲热状。

    待沈陌离开之后,沈临风的奶母还有亲近之人都过来请安,顾妈妈带着一位四十多岁上下,穿着湖蓝色比甲的妈妈进来,她头上插着两支金钗,看起来油光水滑的。

    她的脸上一丝皱纹也没有,圆圆胖胖的,一看就是个好脾气的妇人。

    “给大奶奶请安,想昨日就过来看看新妇的,但又想昨日是大日子,只好这个时候过来给您请安。”

    “朱妈妈这么客气做甚,您既然是自小奶大了大爷,说起来,也算是长辈了。”窈娘言笑晏晏,又对青黛红袖道:“快些上新茶来。”

    朱妈妈没想到这位新奶奶虽然年轻,但人倒是很亲热,她连道:“我不过是来看看大奶奶,怎么好吃大奶奶的茶。”

    又听窈娘道:“您和我客气什么,我才新来,正愁没个人陪着说话,您过来了,我们也好好说话。”

    期间丫鬟们上了茶水,但是没上点心,窈娘眼睛闪了一下,就道:“我记得那个匣子里装了玫瑰糕,你们拣两碟出来给朱妈妈尝尝。”

    刚到沈家对什么也不熟悉,点心也不知道往哪儿去要,只好先拿自家带来的凑数。

    她也是在看这个朱妈妈会不会贴心贴肝的为她们好,若真的为她好,应该多告诉她这里的规矩,却没想到朱妈妈一语不发,只是见到这玫瑰糕才多问了几句。

    素来对她没什么用,不是真心的人,窈娘对她们也不会真的用心,但要得到的消息总是要打探的。

    “朱妈妈,大爷小时候也和现在一样吗?我也想啊,好好伺候他。”窈娘笑道。

    朱妈妈脸色有些古怪,但一瞬间恢复如初:“哥儿自小就是个聪明的孩子。”

    “那他平日爱吃什么?有没有喜欢做的事情?”窈娘放下茶盏道。

    朱妈妈这个倒是说的很清楚:“以前在吴兴的时候,哥儿口味和许多人都不同,爱吃炙烤之物,来到京中更甚。我记得有一年吃的太多了,脸上长那些小豆子,他才戒口了。”

    窈娘听了直笑:“真的啊?还能这般呢,那他能戒掉口腹之欲,也说明他这个人很有毅力。朱妈妈,我对别的事情都不感兴趣,您就多和我说说大爷吧。”

    朱妈妈见窈娘的确对沈临风很感兴趣,也略微挑了几件事情说了:“大爷平日很讲究,衣裳配饰仪容都不能出一点错漏。小时候还好,越长大,越是讲究,平日也不吃豆子、粉团儿、南瓜,就连豆腐和豆腐脑儿也不吃。”

    “真的呀?可是为何呢?是容易胀气吗?”窈娘好奇。

    朱妈妈笑着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后来哥儿大了,我就不在身边伺候了。说起来,有一年哥儿发烧,高烧不止,我们老爷太太请了好多大夫们都是退不了烧,还是我想起一个土方子,我不敢尝试啊,最后就是用酒精擦拭才擦拭退烧的……”

    这个故事她好像在开封的陈同知的夫人那里听过,没什么新意,窈娘打断道:“朱妈妈,我家夫君以前性格如何啊?”

    “看到谁都笑,特别开朗,性格很好,没有人不喜欢他的。说实在的,当初我都担心他被欺负呢,为人太好了。一些坏小子们骗他,他也不和人生气,都是我挡在身前。”朱妈妈又在说自己劳苦功高。

    窈娘立马捧了她一句:“妈妈您真的是为夫君操碎了心,青黛,裁两匹彩缎,把这一匣子玫瑰糕都赏妈妈了。”

    朱妈妈道:“哪里好意思要您的东西?”

    “您别嫌少才是,我和您刚认得,也不知道您喜欢什么,将来我们若是更熟了,日子久了您就知道我的好了。”窈娘笑着。

    朱妈妈不知道怎么,是听出了弦外之音,这大奶奶的意思是,你有更多的情报告诉我,我给你的就越多。本来她还想着颜氏是新媳妇,她的那些嫁妆多如膏梁,库房都装不下,应该是极其大方的,没想到才给了两匹彩缎。

    其实窈娘也在想自己到底要成为什么样的儿媳妇?她家里就现成有好几个,于氏属于扮猪吃老虎,后期逐渐露出獠牙的,关氏属于上来就像作威作福的,李氏呢属于仰慕夫婿很温顺的贤妻良母类型。

    上一辈的甄氏和解氏并不算很好的参考对象。

    她是一个也参考不了,最后决定还是做自己吧。

    朱妈妈这种讨赏说话不痛快的人,她随意打发了就是,她可不是那种随意散钱的人,否则每个月的月例银子都打点不了下人的。

    正想着,沈临风回来了,窈娘忙起身上前:“沈哥哥。”

    沈临风打趣道:“三妹妹,你不是喊我夫君的吗?”

    “那是对外人的时候这般称呼,要我对着你喊,有点儿喊不出来。”窈娘其实也是有点害羞的。

    沈临风看了她一眼:“可我们总要定一个称呼才是。”

    这倒也是,窈娘就道:“不如叫名字吧,我大名神妃,小名窈娘,我家里人都叫我窈娘。”

    “那我叫你窈窈好不好?”

    “嗯,听起来颇为可爱,那我就叫你临风,对外还是喊你大爷或者夫君。”窈娘笑。

    如此,沈临风也同意。

    窈娘又和他说起朱妈妈刚刚过来的事情,还道:“这位妈妈和我说了好些话,我送了些彩缎,赏了一匣子玫瑰糕给她,这样妥不妥当?”

    见窈娘问他的时候,似乳燕一般,很怕做错的样子,他握住她的手:“很好,非常妥当,没关系的,你赐下的东西,谁还敢说什么不是?”

    “我自个儿什么闲言碎语我岿然不动,就怕丢你的脸。”窈娘觉得他好像很喜欢握住自己的手,也就由着他了。

    沈临风不爱听这些家务之事,特地问窈娘平日在家的爱好,窈娘则笑道:“以前是弹琴画画,后来因为亲事提前,就成日在家做针线活。”说完,她又道:“原本打算学厨艺的,也没功夫学了。”

    “不用学了。”沈临风赶紧道。

    窈娘却道:“那咱们俩都不会可怎么办呢?总要有一个人会做饭啊。你还记得我们从开封回来的时候,渔公在前面撑船,渔婆就在后面烧饭,炊烟袅袅的。”

    她说的这一幕,沈临风也想起来了,他笑道:“急什么?我会做饭啊?”

    “君子远庖厨,你怎么可能会做饭呢?”窈娘不信。

    沈临风解释道:“我们每次科举,一进去就好几天,每次都是我自己做的。熬桂圆粥,煮面条,还有一次乡试,我还带鸡翅膀进去了,一进去就烤上了,因为实在是太香了,我吃完之后竟然睡着了。”

    “真的吗?太好笑了,有没有你临近的考生也被香迷糊了。”窈娘真的觉得沈临风太有意思了。

    沈临风想了想:“好像真的有人这么说,说是哪个傻子跑来考场来了……”

    窈娘笑的前仰后俯。

    沈临风看她这般,心想她真的很好,如果是别人肯定会说你这么胡闹,也难怪你乡试没考好了。

    外面站着的下人,听到里面的笑声,都想大爷和大奶奶倒是脾性相投。

    二人又在一处欣赏画作,窈娘把朱妈妈夸他的话说了:“说你小时候人见人爱的,老实说是不是特别多的小姑娘喜欢你啊?”

    “不会,我小时候长得挺喜气的,你知道的,每个家族大概都有个开心果似的人,我就是那个开心果。后来长到十岁左右,人就突然变好看了,不管走到哪里都一大群人看我,吃饭也看,走路也看,就连书也有人看,其实还有点困扰的。”沈临风道。

    一开始别人都说他漂亮英俊好看,还是有些高兴的,实际上因为相貌英俊也会有很多优待,但后来困扰还是很多的。

    窈娘安慰他道:“这样的烦恼我也有啊,可是长的好看,总比歪瓜裂枣强吧。”

    还怕他闷,窈娘把她之前描述的渔公渔婆画了出来,她还在案板上增添了一只小橘猫正在跃跃欲试想吃盆里的鱼。

    沈临风很喜欢这幅画,夕阳照耀在江面上,浮光跃金中间这对夫妻的船上炊烟袅袅,只是,他指着橘猫问道:“我记得这里是没有猫的?”

    窈娘捂嘴笑道:“我有个习惯,但凡画画呢,就喜欢加一只小猫咪,很可爱的,对不对?”

    沈临风却想到他曾经收到过齐王世子的一幅画,那幅画上也是有一只这样的猫,而且画风完全一模一样,他心顿时凉了半截。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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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窈娘在颜家这样的大家族生活,兄弟姐妹多,亲戚族人更多,她当然也算是很懂一些人情世故的,故而沈临风这样,她固然不愿意推辞他的好意,但还是笑着按着他的手:“今日是新婚头一日,按照规矩,是我服侍娘和夫君,就让我来吧。”

    沈临风也反应过来,他甚至听到神妃妹妹喊他夫君,心中忍不住一漾,又看着窈娘起身,他对沈夫人道:“她一早上就问我说您爱吃什么,就怕出错。”

    “哦,这孩子的确孝顺。”沈夫人自然不是走心的夸奖了,她甚至都不明白沈临风为何对颜神妃就这般情有独钟。

    但是儿子成婚了,她是不可能再和之前那样和儿子撕破脸去做坏人的,到时候让儿子恨着她就不好了。

    沈家早膳吃的都颇为清淡,粥大概就有好几种,花生粥、百合粥、牛乳粥、山栗粥、杏仁粥这些,还有鲜果若非,似樱桃、金橘、蜜枣等等,糕饼和菜堆的层层叠叠的,窈娘只能勉强看到她面前的几样,毕麻饼、羊肝饼还有水晶龙凤糕,鹿肉白菜、黄焖羊肉、三鲜鸭子自不必说。

    窈娘当然不能随便布菜,她见沈夫人的丫鬟跟她盛了一碗山栗粥,盘子里布的是盐水鸭,她想这沈夫人多半是金陵口味,金陵人都爱吃这盐水鸭。

    故而,她夹了一筷子笋烘素火腿到沈夫人的碟子里,又拿起桌边的刀子,用筷子折了一半,切了一块香煎鳗鱼给沈临风。

    虽说窈娘不会做饭,但是布菜伺候她还真的会,解氏做儿媳妇多年,还有三老太太那样厉害的婆婆,因此窈娘从小无论是吃螃蟹剥虾还是怎么拆鱼刺,都是非常有经验的。

    沈夫人本来就想吃一筷子素火腿,没想到儿媳妇已经夹在嘴边,她又见这孩子给临风在布菜,认认真真一丝不苟,甚至都没有看儿子一眼,倒是知道些分寸。她便道:“风哥儿媳妇,你也坐下来一起吃吧,我们家的规矩没那么大。”

    如此窈娘才坐下来用饭,她是个不太挑嘴的人,因此把花生粥喝完,还吃了黄焖羊肉,羊肉补气血最好不过了,毕麻饼也是焦香酥脆的,她眉眼弯弯看着沈临风:“好好吃。”

    沈临风不敢再像刚才那样帮忙了,但见窈娘这么一笑,只觉得心都化了。他一开始对她有好感,就是窈娘帮她母亲争取诰命,解氏的身份沈临风当然清楚,可大部分的人不过是听天由命而已,甚至觉得解家还得了颜家的好处,否则若真的以解家的身份,还未必能高攀颜应祁,里子可都是得了。

    是窈娘以实际行动告诉他,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不管你身份怎么样,你是我的家人,我会永远为你争取。

    因此,他万分佩服,再有一路以来,窈娘和他相处都十分舒心。

    他还担心窈娘在自家不管,苦哈哈的,没想到她的胃口这么好。

    他是假开朗,而她是真的明媚。

    三人用完饭,沈临风先行告辞,男子不宜在内宅待久,沈夫人则拉着窈娘的手道:“过几日是你二弟的婚事,所以咱们家里住着不少亲戚,你也拜会一下长辈。”

    “是,这是很应该的,就是我年纪小,又不会说话,很怕得罪人,还望太太帮我周全些。”窈娘笑着道。

    是不是高手,说几句话就知晓了,沈夫人见颜宁馨跑都跑了,还上门请罪,让颜氏父子功亏一篑就知道那是个大坑货,而这位颜三姑娘素来是颜侍郎得意的女儿,无论说话行事都滴水不漏。

    沈夫人当然也无法拒绝:“好,你是我的儿媳妇,我素来拿你当我亲女儿看待的。”

    “我母亲也说夫人慈爱,让我进门之后一定要多孝敬您,我也知道这些孝顺不能放嘴上说,不过是日久见人心罢了。”漂亮话窈娘最会说了,反正不让你们抓到把柄就行,她也不会信什么把她当成女儿的鬼话。

    沈夫人握着她的手坐下,窈娘其实有些不自在,但还是面带笑容坐着,不一会儿,沈家几位亲眷都过来了。

    昨日虽然和二姑太太有些龃龉,但窈娘脸上和第一次见面似乎的,没有任何芥蒂,还听沈家大姑太太抬举道:“我看新妇额头白皙光洁饱满,必是个有福之人。”

    这位大姑太太也是做祖母的人了,两鬓都有白发了,窈娘因为嫁的急,实在是不太清楚沈家这些亲戚关系,见她夸奖,窈娘躬身道谢。

    甘姨妈则看着窈娘送上来的针线,拿起抹额看道:“我们年轻的时候也喜欢在这抹额上绣一些繁复的纹样,现在年纪大了,能防风就好。这抹额好看是好看,做的太窄了一些。”

    实际上这就是鸡蛋里挑骨头了,窈娘心想为了这些抹额她不知道做了多久,现在被人这般说,她可不觉得是自己抹额的问题。这就像莹娘这种人,她遇到过不少,现在甘姨妈是长辈,反正住不了几日就要走,窈娘也就忍下了:“姨母教训的是。”

    接着,沈二夫人对沈夫人道:“大嫂,临风好容易成亲了,将来开枝散叶,我真是羡慕你呀。”

    沈夫人笑着应是,但心道这儿媳妇要满十五岁及笄才同意圆房,还要等到明年去呢!想到这里,心情也就不太好了。

    窈娘现在处于和大家谁都不熟悉的阶段,无论她们说什么做什么,她都先听后看,不要表态。索性沈家这些人,也实在是不是山野泼妇,再难听的话她们也不会说出来。

    沈陌还主动道:“大嫂,你刚来,若有什么不懂的,只管问我。”

    “多谢妹妹,说起来我正有一件东西想送给你,我见你生的娇艳明丽,除了你,恐怕旁人都压不住这个色。”送名贵的礼,绝对要当着所有人的面送。

    沈陌没想到窈娘还要送东西给她,有些惊讶,打开匣子一开,竟然是一对花丝镶嵌红宝石的镯子,这镯子花丝镶嵌是一绝就不说了,拿起来沉甸甸的是重工,内外皆是金累丝。这绝对是一对珍宝,沈陌还有些受宠若惊:“嫂嫂,这也太贵重的。”

    窈娘却道:“若是能得你青睐,就是贵重些又如何了,我第一眼见到就觉得适合你。就是我白嘱咐一句,这上头的红宝石产自真腊,是我父亲做礼部侍郎时,同真蜡商人手中买回来的,妹妹且放存好,十年都不会变色。”

    她自己就是做过小姑子的人,不管于氏是否小恩小惠,但进门就送梳妆匣给她们这些小姑子,实在是拉好感,而窈娘要送就送个大的。即便日后,新进来的信宁侯的女儿进门,也学于氏送东西,其贵重也绝对比不得这对镯子。

    与其分头出击,送东西给这个送东西给那个,还容易被当成冤大头,沈陌绝对是要被先攻略的对象,即便她拿不下她,可如果沈陌在外说自己的不好,外人都知道她收了自己这么贵重的礼物,绝对会腹诽沈陌本人有问题的。

    沈陌得了这对镯子心里欢喜,昨日还想排揎窈娘的二姑太太见状看了看自己得的一对荷包,略微撇嘴。

    “嫂嫂,我会好好放着的。对了,大嫂,过几日我去打马球,你和我一起去吧?到时候我教你。”沈陌如是道。

    窈娘笑道:“那就多谢妹妹了。”

    又见沈陌介绍韩若华给她认识:“这是我舅舅家的表姐,小字若华,和嫂嫂一样都是金陵人。”

    韩若华上前行礼,窈娘连忙扶起她:“韩妹妹何必多礼,快些起来吧,因我不知道妹妹,故而来不及准备礼物,若妹妹不嫌弃,我手上戴的这对镯子只当时给妹妹作见面礼吧。”

    说罢,又取下手上的白玉镯,戴在韩若华手上。

    沈夫人坐在上方瞧着,也忍不住点头。

    女人们在一处说话,也无非就是说一些子女和京中八卦,窈娘也在仔细听。沈夫人正问起三姑太太:“你这次来,也不把颂儿带来?”

    “有了身子的人,怎么能走的动身,只是月份不显,我也不好说。”三姑太太提起女儿很欢喜。

    沈夫人看了沈陌一眼,那颂儿可是和自己女儿年纪一样大,都已经有了身子了,她的心里如何不心焦。

    ……

    从婆母这里出来,窈娘不知不觉额头沁了一层薄汗,里边人多,也太热了一些。

    沈陌因为得了窈娘的镯子,也想关心窈娘,就和她一起走去,还介绍道:“现如今我们家和二房三房都住在一起,但三房是分产没有分家。二房只有彦二哥一个儿子,二婶平日对我们小辈最是和气。”

    “三房为何没有和大房二房一起排行?”窈娘笑问。

    沈陌道:“三婶之前一直跟着三叔在任上,是前些年三婶去世了,我那两位堂兄弟才过来京中,由我母亲照拂,所以她们家就按照她们自己的排。”

    “原来如此,还多亏妹妹告诉我呢,我就怕哪里一时不对,得罪了谁。”窈娘手放胸口,似乎很担心。

    沈陌笑道:“嫂嫂不必担心,三房那两位嫂子平日也常过来我们这里玩,都好相处。”

    这话窈娘也不信,嫂子对待小姑子,和嫂子们互相之间的关系也是不同的,窈娘从小生活在比较复杂的环境中,天然对什么谁谁谁很好,谁人淡如菊一概不信,只要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就会争这争那,除非这个人不是人。

    但她肯定不会和沈陌说出口,反而看着她道:“这就好了。”

    二人把臂一起到新房来,窈娘有些不好意思道:“还好好些东西都没有收拾妥当,等日后拾掇好了,再请妹妹上门。”

    沈陌也识趣的道:“是我太喜欢大嫂了,下次我再过来。”

    “好,我们还有好些话要说呢。”窈娘也作亲热状。

    待沈陌离开之后,沈临风的奶母还有亲近之人都过来请安,顾妈妈带着一位四十多岁上下,穿着湖蓝色比甲的妈妈进来,她头上插着两支金钗,看起来油光水滑的。

    她的脸上一丝皱纹也没有,圆圆胖胖的,一看就是个好脾气的妇人。

    “给大奶奶请安,想昨日就过来看看新妇的,但又想昨日是大日子,只好这个时候过来给您请安。”

    “朱妈妈这么客气做甚,您既然是自小奶大了大爷,说起来,也算是长辈了。”窈娘言笑晏晏,又对青黛红袖道:“快些上新茶来。”

    朱妈妈没想到这位新奶奶虽然年轻,但人倒是很亲热,她连道:“我不过是来看看大奶奶,怎么好吃大奶奶的茶。”

    又听窈娘道:“您和我客气什么,我才新来,正愁没个人陪着说话,您过来了,我们也好好说话。”

    期间丫鬟们上了茶水,但是没上点心,窈娘眼睛闪了一下,就道:“我记得那个匣子里装了玫瑰糕,你们拣两碟出来给朱妈妈尝尝。”

    刚到沈家对什么也不熟悉,点心也不知道往哪儿去要,只好先拿自家带来的凑数。

    她也是在看这个朱妈妈会不会贴心贴肝的为她们好,若真的为她好,应该多告诉她这里的规矩,却没想到朱妈妈一语不发,只是见到这玫瑰糕才多问了几句。

    素来对她没什么用,不是真心的人,窈娘对她们也不会真的用心,但要得到的消息总是要打探的。

    “朱妈妈,大爷小时候也和现在一样吗?我也想啊,好好伺候他。”窈娘笑道。

    朱妈妈脸色有些古怪,但一瞬间恢复如初:“哥儿自小就是个聪明的孩子。”

    “那他平日爱吃什么?有没有喜欢做的事情?”窈娘放下茶盏道。

    朱妈妈这个倒是说的很清楚:“以前在吴兴的时候,哥儿口味和许多人都不同,爱吃炙烤之物,来到京中更甚。我记得有一年吃的太多了,脸上长那些小豆子,他才戒口了。”

    窈娘听了直笑:“真的啊?还能这般呢,那他能戒掉口腹之欲,也说明他这个人很有毅力。朱妈妈,我对别的事情都不感兴趣,您就多和我说说大爷吧。”

    朱妈妈见窈娘的确对沈临风很感兴趣,也略微挑了几件事情说了:“大爷平日很讲究,衣裳配饰仪容都不能出一点错漏。小时候还好,越长大,越是讲究,平日也不吃豆子、粉团儿、南瓜,就连豆腐和豆腐脑儿也不吃。”

    “真的呀?可是为何呢?是容易胀气吗?”窈娘好奇。

    朱妈妈笑着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后来哥儿大了,我就不在身边伺候了。说起来,有一年哥儿发烧,高烧不止,我们老爷太太请了好多大夫们都是退不了烧,还是我想起一个土方子,我不敢尝试啊,最后就是用酒精擦拭才擦拭退烧的……”

    这个故事她好像在开封的陈同知的夫人那里听过,没什么新意,窈娘打断道:“朱妈妈,我家夫君以前性格如何啊?”

    “看到谁都笑,特别开朗,性格很好,没有人不喜欢他的。说实在的,当初我都担心他被欺负呢,为人太好了。一些坏小子们骗他,他也不和人生气,都是我挡在身前。”朱妈妈又在说自己劳苦功高。

    窈娘立马捧了她一句:“妈妈您真的是为夫君操碎了心,青黛,裁两匹彩缎,把这一匣子玫瑰糕都赏妈妈了。”

    朱妈妈道:“哪里好意思要您的东西?”

    “您别嫌少才是,我和您刚认得,也不知道您喜欢什么,将来我们若是更熟了,日子久了您就知道我的好了。”窈娘笑着。

    朱妈妈不知道怎么,是听出了弦外之音,这大奶奶的意思是,你有更多的情报告诉我,我给你的就越多。本来她还想着颜氏是新媳妇,她的那些嫁妆多如膏梁,库房都装不下,应该是极其大方的,没想到才给了两匹彩缎。

    其实窈娘也在想自己到底要成为什么样的儿媳妇?她家里就现成有好几个,于氏属于扮猪吃老虎,后期逐渐露出獠牙的,关氏属于上来就像作威作福的,李氏呢属于仰慕夫婿很温顺的贤妻良母类型。

    上一辈的甄氏和解氏并不算很好的参考对象。

    她是一个也参考不了,最后决定还是做自己吧。

    朱妈妈这种讨赏说话不痛快的人,她随意打发了就是,她可不是那种随意散钱的人,否则每个月的月例银子都打点不了下人的。

    正想着,沈临风回来了,窈娘忙起身上前:“沈哥哥。”

    沈临风打趣道:“三妹妹,你不是喊我夫君的吗?”

    “那是对外人的时候这般称呼,要我对着你喊,有点儿喊不出来。”窈娘其实也是有点害羞的。

    沈临风看了她一眼:“可我们总要定一个称呼才是。”

    这倒也是,窈娘就道:“不如叫名字吧,我大名神妃,小名窈娘,我家里人都叫我窈娘。”

    “那我叫你窈窈好不好?”

    “嗯,听起来颇为可爱,那我就叫你临风,对外还是喊你大爷或者夫君。”窈娘笑。

    如此,沈临风也同意。

    窈娘又和他说起朱妈妈刚刚过来的事情,还道:“这位妈妈和我说了好些话,我送了些彩缎,赏了一匣子玫瑰糕给她,这样妥不妥当?”

    见窈娘问他的时候,似乳燕一般,很怕做错的样子,他握住她的手:“很好,非常妥当,没关系的,你赐下的东西,谁还敢说什么不是?”

    “我自个儿什么闲言碎语我岿然不动,就怕丢你的脸。”窈娘觉得他好像很喜欢握住自己的手,也就由着他了。

    沈临风不爱听这些家务之事,特地问窈娘平日在家的爱好,窈娘则笑道:“以前是弹琴画画,后来因为亲事提前,就成日在家做针线活。”说完,她又道:“原本打算学厨艺的,也没功夫学了。”

    “不用学了。”沈临风赶紧道。

    窈娘却道:“那咱们俩都不会可怎么办呢?总要有一个人会做饭啊。你还记得我们从开封回来的时候,渔公在前面撑船,渔婆就在后面烧饭,炊烟袅袅的。”

    她说的这一幕,沈临风也想起来了,他笑道:“急什么?我会做饭啊?”

    “君子远庖厨,你怎么可能会做饭呢?”窈娘不信。

    沈临风解释道:“我们每次科举,一进去就好几天,每次都是我自己做的。熬桂圆粥,煮面条,还有一次乡试,我还带鸡翅膀进去了,一进去就烤上了,因为实在是太香了,我吃完之后竟然睡着了。”

    “真的吗?太好笑了,有没有你临近的考生也被香迷糊了。”窈娘真的觉得沈临风太有意思了。

    沈临风想了想:“好像真的有人这么说,说是哪个傻子跑来考场来了……”

    窈娘笑的前仰后俯。

    沈临风看她这般,心想她真的很好,如果是别人肯定会说你这么胡闹,也难怪你乡试没考好了。

    外面站着的下人,听到里面的笑声,都想大爷和大奶奶倒是脾性相投。

    二人又在一处欣赏画作,窈娘把朱妈妈夸他的话说了:“说你小时候人见人爱的,老实说是不是特别多的小姑娘喜欢你啊?”

    “不会,我小时候长得挺喜气的,你知道的,每个家族大概都有个开心果似的人,我就是那个开心果。后来长到十岁左右,人就突然变好看了,不管走到哪里都一大群人看我,吃饭也看,走路也看,就连书也有人看,其实还有点困扰的。”沈临风道。

    一开始别人都说他漂亮英俊好看,还是有些高兴的,实际上因为相貌英俊也会有很多优待,但后来困扰还是很多的。

    窈娘安慰他道:“这样的烦恼我也有啊,可是长的好看,总比歪瓜裂枣强吧。”

    还怕他闷,窈娘把她之前描述的渔公渔婆画了出来,她还在案板上增添了一只小橘猫正在跃跃欲试想吃盆里的鱼。

    沈临风很喜欢这幅画,夕阳照耀在江面上,浮光跃金中间这对夫妻的船上炊烟袅袅,只是,他指着橘猫问道:“我记得这里是没有猫的?”

    窈娘捂嘴笑道:“我有个习惯,但凡画画呢,就喜欢加一只小猫咪,很可爱的,对不对?”

    沈临风却想到他曾经收到过齐王世子的一幅画,那幅画上也是有一只这样的猫,而且画风完全一模一样,他心顿时凉了半截。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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