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无限流:当不良系统遇上非正常人类 > 第57章 血族公爵追爱血包99次9
    菲比诺眼眶红起,有那么一瞬间的怔愣,突如其来的莫名表白爱意,让这一位高贵的血族大人不知所措。

    从来都没有任何一位向他如此直接的表达过这样浓烈的情感。

    而且,菲比诺低垂下脑袋,过长的刘海遮掩住眼眸中的情绪。

    他能够分清楚自己和他,而不是把自己认作他。

    这是加分项。

    菲比诺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开始在心中给701增添地位和认可。

    这是一个人陷入爱情的前兆,开始对特定的人进行加分。

    菲比诺的失神被701看在眼里,系统确实没有人类那么多的情绪,所有的情感和表演,都是在701的系统大脑里推演和应用出来的。

    你所看见的浓烈爱意,你所看见的愤怒,你看见的一切,在701的眼里,都是一串串冰冷的数据。

    汹涌着的杀意退却,取而代之的是对面前人的考量,按照道理,在黑夜里出现的“菲比诺”才更应该是这一具身体的正主,主人格,可是………………

    为什么文质彬彬的那个家伙更加的受到所有人的认可?

    长久以来的情感像是被突然打开了一个口子,里面积攒已久的情绪开始喷涌而出。

    撕咬停顿了一会,紧接着,回应701的是更加疯狂的撕咬,菲比诺的尖牙刺破701身上的皮肤,深深浅浅的落下,一个接着一个,血液顺着伤口往外,很快晕染了一小块一小块的地方。

    血液的香气开始蔓延。

    菲比诺就那么趴在701的脖颈上,一字一句,逐渐癫狂。

    他说。

    “这是你自己的决定,不能够再反悔了。”

    “你爱我。”

    ????????

    701黑人问号脸?

    他刚才做了什么事情吗?

    哈?

    他说什么,他说自己爱他?

    挠挠狗头,不理解。

    不过没关系,只要能够避免倒带,那我就勉勉强强装作我爱你吧。

    “是的,我爱你。”

    双手主动的拥抱,搂抱住菲比诺的肩膀,胸膛贴近。

    虚假的爱意来的莫名其妙,如果是白天的菲比诺,一定能够意识到这是什么骗局,701的心里话一字一句,完完全全都在透露着他不爱他。

    可惜了,这是夜晚,作为菲比诺这个躯体的主人格感受到了专属于他一个人的爱意。

    胸膛里装着的一颗心,心跳紊乱,没有一点规律。

    得到了一点爱意,菲比诺就想让爱意永存。

    血族能够转化人类,让人类成为自己的同类,即使有一定的失败率,菲比诺还是要尝试一下,这一点,副人格会比自己擅长些。

    主人格决定和副人格好好的沟通一下,因为,这毕竟,是他们共同的爱人。

    不可避免的需要分享,在大部分时候。

    菲比诺把玩着701的头发,吮吸着血液,看上去漫不经心,不经意的询问。

    “你想永生吗?成为血族?”

    如果你说了不想永生,不想成为和我一样的存在,那就现在告诉我。

    我给过你机会的。

    701没有读懂菲比诺的言外之意,他一如既往的狗腿,维持并且表演着普通人民对于血族和永生这两个词汇的向往。

    他回答。

    “没有人不想永生,也没有人不想成为尊贵的血族。”

    “好,我知道了。”

    这可是你自己选择的,不能够怪我啊。

    菲比诺借着遮掩,露出了痴痴的笑意。

    真好啊,永远的爱意,他终于抓在了手里。

    属于他的,永久爱意。

    那如果永恒的生命活到了尽头,对一切都丧失兴趣的那一刻,他会把面前的人拆吞入腹,一口一口的吃干净,再迎接死亡。

    病态的爱意,扭曲的三观,菲比诺的主人格崩坏又奇特。

    身上的伤口,大大小小的,或多或少的,都被愈合了,菲比诺一夜不曾合眼,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701,从701入睡开始。

    直到副人格顶替了他,看见面前人的那一刻,菲比诺(副)的视线上下扫视着面前人的脸,被他看上了,运气不错,只不过,能不能够在初拥后活下来,那就要看是否有足够的运气了。

    脸上还挂着一颗血珠,菲比诺(副人格)想也不想的凑过去,将701脸上的血珠卷到口中。

    “哈,他还真的是浪费呢。”

    菲比诺遮掩住自己眼眸中的情绪,并不打算将这一个有趣的血仆内心里的真实想法告诉主人格,等到主人格在沉迷一点,他再告诉他吧。

    那时候,主人格会崩溃吧,这一副身体的控制权就会落到他的手上。

    他可不是故意要这样子的呢。

    那就干脆让这个人类血仆兴风作浪一段时间吧。

    “醒醒。”

    菲比诺换上了一副温柔的面孔,看上去简直就是活脱脱的一个绅士。

    701睁开眼睛,看见的是坐在书桌上,正翻阅着书籍,余光正好暼到自己的菲比诺。

    “不好意思,是我翻书的声音吵到你了吗?”

    “不……………当然没有。”

    701摇了摇头,面前的人不是昨天晚上的那个疯子了。

    抓了抓头发,从床上站起来,等701看清楚菲比诺手中正在翻阅的书籍后,整个人都僵硬了,停在原地,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冻结掉了。

    因为菲比诺手上拿着的书籍,不是别的,正是讲述如何将普通血仆转变成血族的书籍—《血仆重生论》。

    察觉到面前人的目光正落在自己手中,捧着的这本书上,菲比诺仿佛并没有看出来,701脸上的震惊和显而易见的慌乱。

    泰然自若地将手中的书合上,直率的迎接上701的目光。

    “正巧你醒了,我刚才正在看书,书里讲了一个关于如何将血仆初拥成血族的方法和步骤。”

    “他很喜欢你,这是他拜托我的事情,希望你不要介意。”

    “…………………”

    701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可该说什么,最后也只是悻悻的闭上了嘴。

    将整个头偏到一旁,头发覆盖住了大半张脸,具体的神色也叫人看的并不明朗。

    “我不介意的,公爵大人,能够被初拥是我的荣幸。”

    “乐意之至。”

    菲比诺眼底带着笑意,他淡淡的哦了一声,听着面前人违心的话语,他的内心可不是这样说的。

    你瞧,人类果然是虚伪的。

    “我讨厌被初拥,痛死了,我可不想被放干血,血族也没什么好的。”

    这是701的内心话。

    菲比诺一字不落的听了个干净。

    701平静的伺候着菲比诺进食,做完这一件事情后,菲比诺独自一人去处理堆积了几天的正事,没有过多自保能力的血仆被安放在了城堡里。

    因为伺候的人是整个城堡里绝对的权威————菲比诺公爵,701的待遇比起在奥斯曼那里,除了住宿外,其他的待遇好的不能够再好了。

    “血仆大人。”

    “血仆大人。”

    “血仆大人。”

    走到哪里,除了那些地位尊贵的血族之外,其余人都必须恭恭敬敬的弯下他们往日

    在那些平民面前挺得僵直的脊梁,低眉顺眼的喊上自己一句血仆大人。

    701不自然的走出了城堡,城堡外面是熙熙攘攘的人群,摆着小摊子的商贩们正卖力的吆喝着,为了让自己摊子上的水果能够更快更紧俏,不少商家小贩们都在往水果上面喷洒水珠。

    好让水果看上去更加的新鲜。

    血红色的衣裙勾勒出大美人的完美身材,外面的平民不敢直视701,却依旧小心翼翼的在701看不见的角落里偷偷的抬头,注视着这一位漂亮的血仆大人。

    “这是哪一位血族大人的血仆?”

    “好漂亮。”

    卖苹果的商贩忍不住说出声,意识到自己说出什么之后,下意识的就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当众议论血族及其血仆,可是要被处于极刑的。

    好在,那一位高挑的血仆大人并没有听见,或许是不在意。

    站在城堡二层露天阳台的奥斯曼,近几日来憔悴了不少,整个人看不见往日的风姿绰约,肆意潇洒,眼底一片青黑,看上去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眼白布满了红血丝,一条接着一条。

    看上去可怖的紧。

    有些东西得到了之后,再失去远比从未得到要更加的难受。

    “你总算出现了。”

    奥斯曼的眼神像阴暗的毒蛇隐藏在层层的密林之中,注视着自己的猎物。

    天知道,奥斯曼有多么的想要再一次见到这个自己亲自挑选看上的血仆,那甜美可口的滋味,温暖带有香气的躯体,现在是多么的让他迷恋。

    那一些没用的废物后来带进来的血仆没有一个,再也没有一个能够让他像对柒柒一样满意的,全部都太差劲了,太差劲了。

    脸没有他漂亮,血液的味道没有比他好,就连给他的感觉也不如他。

    统统都不如他。

    他已经杀死了好多个不合格的血仆了。

    就算冒犯菲比诺公爵,这一次,他也必须把这个最让他满意的小血仆带走,无论如何,就算是去满是敌人的狼人的底盘那里,或者是去都是女巫的森林和城镇,都行,都可以。

    只要能够和他在一起。

    奥斯曼觉得舍弃自己这个爵士的头衔也并不会有什么可惜。

    传承造谣故事的衣服走在来来往往的街道上的701,还不知道接下去自己会面对什么,一道黑色的身影在背后一闪而过,直接将701抓住,旁观的群众还没有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人就

    已经消失不见。

    在城堡附近,胆大包天,堂而皇之的掳走血仆,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

    “奥斯曼?

    701不确定的问出口,自己来到这里这些日子来,招惹的人也算不上太多,能够拥有这个手段,这个力气的人也就只有奥斯曼这个纯粹的血族了。

    “是我。

    奥斯曼没有避讳。

    一点儿也没有顾忌。

    “你不是把我送给了菲比诺?现在又要把我带走?

    ?)

    “不怕菲比诺到时候,杀了你?

    奥斯曼无所谓道。

    “那就到时候再说。

    “我不后悔,死了我也不后悔。

    奥斯曼现在最后悔的事情,就是让菲比诺发现701,把701献给被菲比诺,早知道会对自己的影响那么大,他当初绝对不会把人送出去。

    高傲的血族不愿意当着人类血仆的面,承认自己的的错误,对于自己多日的境遇闭口不谈。

    奥斯曼足够大胆,大胆到他选择了一个对于血族来说最不友好的地方。

    他带着701来到了狼人的地盘。

    在这个世界上,最讨厌血族的,只有狼人,没有之一。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没有任何一个血族会吃了熊心豹子胆来狼人的地盘上找人。

    奥斯曼就是要彻底地断绝了菲比诺的搜查。

    人回到了他的手里,他必然不会再轻易地把人还回去,除非他死。

    狼人的地盘上带着很浓的动物气息,奥斯曼嫌弃的捂住了鼻子,敌人的气味让他反胃和恶心,不过没办法,这已经是目前生存地的最好选择了。

    森林里的狼毛在地面上留下一簇又一簇,就像是留下某种标记一样。

    正是因为狼人的气味太重了,偶然一个血族带着人类的进入,一时半会儿并不容易被发现。

    血族的能力的的确确是被造物主偏爱的,一个地下住所的诞生,在奥斯曼的手上,不过半个小时的时间,奥斯曼甚至不用自己亲自动手。

    701看着奥斯曼的举动,轻轻的抬动手指就可以制造出这一切,看来成为血族也并不是完全的一件坏事情。

    起码,这能力真的很诱人。

    “委屈你了,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可能都需要生活在地底下了。

    701点点头,习惯了柔软的床铺和被褥,点着名贵熏香的房间,浸染过午后的阳光,被滋养过的大美人,又怎么可能心甘情愿的居住在这样阴暗的地方?

    这和下水道的老鼠有什么区别?

    701仔细想了想,嗯,还真有一点区别。

    下水道的老鼠没有翅膀,但是奥斯曼有。

    “没关系的,奥斯曼,我喜欢你,只要和你在一起,无论是住在哪里,我都可以接受。

    听听,多么让人感动的话语啊。

    在奥斯曼学识不多的大脑里,都硬生生的搜刮出来了一句好听话。

    患难见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