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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章四十一章

    长长的路途上,车队拉成长长一行。

    车轮碌碌向前,在前人留下的、已经逐渐加深了有一两寸的车辙上留下一点不明显的、属于这辆车的车轮印子。

    这条驰道是曾经老秦在一统之前修筑的,几百年甚至上千年都不会坏的保质期可以让现代的一切水泥柏油路甘拜下风——不过,这里头耗费的人工也要远远超过后者。

    曾经的驰道连接起了陇西和蜀中,将蜀地在几百年间积攒起来的那些资源悉数输送给了陇西,这些资源成为了秦后来一统天下过程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到如今,仍然有人作诗来表达他们认为巴蜀对于陇西一带的重要性:

    若非司马偏入楚,秦皇一统更几年?

    驰道,做为当时那个运输能力更差一点的年代中创造出来的“高速公路”,提升运力的效果相当显著。

    驰道在那个年代,是普通人没有机会使用的,它唯一的作用就是运输战略物资——一般情况下,都是在要发动战争的时候使用。

    现在却已经是商旅通行。

    如今已非秦时候,明月亦非秦时月。秦人埋骨黄土中,秦皇驰猎黄泉下。

    秦时道上今时人,车辙依旧秦时痕。车队依旧入剑门,秦王御宇今何见。

    不过,这样的演变并没能让驰道上的行进变得容易多少。

    晌午时分,烈阳当空,几乎无风,热气四蔓。

    车队中最大、装饰最为豪华,车厢外头还绘制着长安朱家家徽的那辆马车上,一位穿着一袭蓝色衣裙的美人蹙着眉头,斜斜地靠在了一旁的竹夫人上头,扇子搭在她胸口,却不扇风。

    “……路上当真是要热死了,这两年的蜀中似乎比之前都要热了不少。”

    此人正是邓尔思,她对于车厢里放不了冰这件事有相当大的意见,但却又无可奈何。

    在迢迢的路途上往前赶的时候,她这种坐在车厢里的贵妇人又不能吃太多凉茶,要是有了出恭的想法,临时停车到路边……

    这样的行为,不,应该说是这样的念头,一旦生出来,那都是对邓尔思的极大玷污。

    不能喝太多水,也不能吃冰、不能靠着冰降温,邓尔思就只能懒懒散散地靠在能降降温的竹夫人上头,蒙着一额头的薄汗,偶尔抬手,用手帕轻轻擦拭额角上的汗滴。

    蜀道什么时候才能走完……哦,入蜀之后应该会更热。

    蜀地中水系众多,纵横交错,因此才能养出鱼富饶。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地理特性,蜀中的气候相当湿润,到了夏天天气特别热的那几天,很难不让人怀疑天地其实就是个巨大的蒸笼。

    疑似河汉天仙子,烹来人脂作金丹。

    不过等到了地方之后,好歹有钱就能买冰,还能装上一大桶水,好好地仔仔细细地给自己洗一洗身体。

    “殿下是怎么习惯的呢?这么热的天气,殿下竟然一点都不嫌热。”

    邓尔思

    看着坐在自己对面,已经换了一身世家中的那些个庶出子弟们常穿的衣衫的郑含章。

    对方身上的衣服其实不算很好。

    虽然用的布料确实算富贵了,然而这只是在一些不怎么显贵的世家中算是富贵的——和郑含章平常穿的那些比起来,那是真的要被甩开好几个坊市。

    只不过,这样一身衣物在郑含章身上是被成功地撑了起来的。

    明明是个还没有长成的半大小孩,但是天生就手长脚长的,很有宫里头那位高挑的陈皇后的感觉。

    她随着卫云庭做些简单的晨练已经有蛮长时间了,因为卫云庭也不敢拿出操练那些士卒的精神和手段来操练她,所以到现在为止,她的进步也不能算是太大,顶多是耐力好了一点,下盘稳了一点,进步最迅速的,应该是用弩的技法。

    开弓需要臂力,也不能一步到位。

    但是弩就不一样了,像是郑含章这个级别的,就连弩的上弦都能够单独设计出手摇的机关来完成这么个步骤,她需要完成的就只有瞄准和发射。

    郑含章的手还是非常稳健的,练了几天之后就能稳定地射中红心了,哪怕靶子已经从一开始的二十步逐渐后移到了一百步多。

    郑含章自己也觉得略有些不可思议:她在现代的时候其实有点程度比较轻的近视,也不习惯戴隐形眼镜,没想到到了这个时代来还能勉强碰瓷一下神射手。

    也因为这些训练,她的肩膀比起刚刚穿越到这儿来的时候,也是宽厚了一些,显得更稳定、让人觉得可靠了。

    她还是偏瘦,但是撑着那身版型一般的衣服,却很能将衣服撑起来,偏英气但也很美丽的面容压得住锦缎上的任何繁复的花纹。

    颜控如邓尔思,哪怕这会儿因为天气心思烦躁,此时也能够在看着这张脸的份上,笑着对她说:“再过几年,殿下要迷倒多少人呢。”

    郑含章很自信:“就算是现在,也有很多人喜欢我呢。”

    汉文明中从上古到现在一以贯之的认知就是:真正顶级的魅魔不长翅膀也不长尖尖的尾巴,而是双臂及膝,腕线过腰,某种程度上算是典型的跳舞好苗子的那位大耳朵,又或者是七世纪地表公认最强碳基生物、x洲洲长、东半球话事人、大唐第一举重高手,龙章凤姿,天日之表的二凤这样的类型。

    郑含章对正统的魅魔完全没兴趣,但是对成为后面那一种魅魔相当感兴趣,如果可以的话,她也想要成为后者。

    邓尔思笑着,但是没什么力气,整个人都显得没啥精气神,倦倦的像是随时都有可能睡过去那样:“殿下说得也是。”

    她说完之后就继续靠在竹夫人上头去了。

    郑含章倒也不是感觉不到热。

    但是她能忍耐下去,是因为身边带了一瓶里面泡了很多薄荷的高浓度白酒。

    郑含章隐约记得自己在现代,曾经因为闲着无聊且觉得花露水的香味好闻而去看过它的配料表,里面的主要成分应该是乙醇、水和薄荷醇。

    于是,她就让人把薄荷揉到快要烂了,然后

    放在酒精里面浸泡,泡得差不多了就把薄荷叶子的残躯捞出来,只留下剩下已经有了颜色的液体。

    这种东西和花露水相比还是差得有些太远了,但是,也不算没有好消息:它的清凉效果放在这个年代,除非直接拿去和冰相比,否则约等于无敌。

    郑含章在太阳穴上稍微涂了一点点,手臂上、背后也都涂抹了少许,所以现在只要略微有风吹过来,她的感觉就会变好很多。

    她抬手,撩起一点自己这边垂下的车窗帘栊。

    道旁的树长得有点参差。

    其中一些年纪不小,看着大概也有百岁之龄,树干粗壮,需要几个人才能合抱;另外一些则已经被砍去了,很能够反映出这条驰道上往来通商的情况。

    郑含章略有一点点感慨:她原本觉得在古代,自然的风貌应该会比较不错,却没想到原始带来的反而是行道树都被当做柴火给砍烧了。

    好吧,其实也挺正常的。

    毕竟中世纪的人们感叹城市里的空气才是香甜的时候,是真的在感慨那地面上满是污泥以及从高处的窗户上泼下来的粪便,散发着整个人类文明所能想象到的肮脏滂臭的最下限的城市是多么的美好?

    况且,如果不看近处,远处的山林倒是相当不错。

    山峦一层一层地往后叠去,颜色逐渐由深变浅,最后头的那些层几乎和天空相融——这样的景致确实是很美的,而且很让人心神放松,甚至于都快要忘记了自己这次去往蜀中,是要去和一个很典型的封建时代的贵族傻逼做生意。

    逐渐朝着后头缓慢褪去的景色,以及木头车轮在夯实的泥土路上很有些颠簸地摇摇晃晃的体验感让她没能继续将这种心态享受下去。

    虽然说邓尔思已经算是这个时代顶级的有钱人,虽然说邓尔思对于自己的衣食住行的在意挑剔程度放在有钱人中也算是很了不得的,但现在他们正坐着的这辆马车,以及之前郑含章坐过的那些马车,对于习惯坐着皮质椅子在平坦道路上向前奔驰,又或者是直接坐在地铁上一往无前,上下方向几乎没有颠簸的穿越者来说,这种出行方式……

    是真的很容易晕车。

    所以就算是有了花露水可以用的郑含章,也步了邓尔思的后尘,在对方抱着竹夫人,小憩着小憩着就那么睡了过去之后不久,也拿了个软枕垫在脑袋下面充当缓冲,然后就这样靠着车厢睡了过去。

    就算是花露水都挡不住的昏昏胀胀的脑袋在睡死过去之前最后的想法是:古代的行路商人是真厉害啊。

    这到底是怎么不晕车的……那些车夫也是厉害的很。

    *

    天府之谓、鱼之乡,这样的称呼对于夏日时候入眼一片绿色蜀中来说真的是再合适不过。

    睡醒之后的第一时间,郑含章就感觉到身边的空气都仿佛变了调子。

    更多的湿润使得它像是一层薄膜一样朝着她的皮肤贴过来,阻隔了部分的氧气的同时,也让人的干劲就这么被封印在了身体里头,很难发挥出来。

    郑含章打了个哈欠,转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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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脑袋朝着马车前面探出去一点()?(),

    问也在打着哈欠()?(),

    脑袋一下一下往下点得像是随时都能睡过去并直接从马车上栽下去的车夫:“蜀中到了吗?”

    车夫回答:“已经到了。”

    他在郑含章的询问声中醒了过来()?(),

    虽然仍然困倦疲惫,仍然在打着哈欠,但还是抬起手来,指着前方从山岗上下去之后会路过的一道平铺湖光。

    “那湖名叫青羊湖,湖边有个青羊宫,是庆王的行宫之一,不过似乎也有很多年了,修缮维护得有些不够?这两年跑这一条路,都没有见过庆王到这里来住。”

    青羊湖的水域从远处看过去都能够感觉到那种浩渺到人类永远无法将其全貌悉数收于眼底的广大,在日光下,是很能够反映什么叫浮光跃金的。

    这样的水边,往往凉快而风不小,是很好的避暑胜地,郑含章在刚看到那片水域,以及水域边上因为占地面积过大而很难被忽略掉的那一片规整的建筑时,就在想这是谁家的别院,好生富贵也好生会享受。

    没想到有这么好的地方,刘旻竟然还嫌弃不来。

    郑含章:“他还有别的避暑行宫吗?”

    车夫:“光是夫人去过的就不止一处呢,去年去的应该是璇玑馆,新造起来的,那个富贵的,啧,天上的宫殿与之相比,只怕都要差得好远啊!”

    真奢侈啊。

    郑含章到目前为止都还只住在洛州曾经的此时的刺史府(此时也仍然还是刺史府)中的一个院落,在穿越前更是根本没办法和“富”这个词沾上任何物理上的关联,她得知世界上有这样的人,也只能感叹一声豪,另外再多犹豫犹豫:

    就她在博物馆里看到过的那些精美的金银器物的标准来说,她应该不至于在面对刘旻的时候表现得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吧?

    应该……不至于吧?

    不过说起来……蜀中是真的豪富。

    郑含章忍不住将这里同洛州相比,随后得出一个结论:虽然凤凰城才是数朝古都,曾经是全天下最大也最繁华的城市,但如今与这样的蜀中相比,确实很有种废池乔木,尤厌言兵的落寞破败感。

    蜀中,这地方仿佛还保持在天下数分之前的时代,带着市井的喧嚣味,以及那种不需要因为朝不保夕而灰头土脸,挺着腰杆子过好每一天的表象。

    金戈震震铁马沉沉,如此凶煞血腥的局面由来数百年未曾止,被文人感叹是耗尽了英雄气,导致鼠辈奸贼横行的时代中,反复的屠城、长距离的迁徙、苛刻的税收、在战争之后如影随形的瘟疫等重大疾病……这些都将天下的元气消耗了太多。

    唯独危乎高哉的蜀道边,万千天梯石栈相钩连,用六龙回日之高标与冲波逆折之回川将中间的那一块盆地像是心脏一样好好地护在了其间。

    其山如剑锋,林立何森森,峥嵘崔巍间,在直到将近一千年前,庇护着这个地方发展出了和中原王朝泾渭分明的文明。

    而那文明虽然已经覆灭,但曾经庇护过它的地理环境,现在却又一次变成了一道天然的关隘,一层自然生成的保护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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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国的庆王封地,便就是这样一直保持着相对安宁祥和,自得其乐的氛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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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个好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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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倘若郑含章不曾从吃瓜系统中看到蜀中之外不停有流民涌入蜀中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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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旻是个喜欢享受的人,他如这个时代大多数的贵人们一样,对于内政一窍不通,对于“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这句圣人言嗤之以鼻。

    而这十几年间,因为种种天灾人祸,吴国几乎是每一年都会有一些地方闹上饥荒。

    最开始的时候,朝廷还能赈灾,至少会有没有丧良心的官吏打开粮仓,给百姓施粥。

    但这也是在最开始的时候了。

    后来,荒年一年叠着一年,就这么垒着往上加起来,逐渐吴国的仓库就变空了。

    谁知道那些仍然歌舞升平的世家们家中是不是还存着很多的粮呢?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吃一口就扔,或者将很多的粮食酿造成酒水,觥筹交错之间举杯白眼望青天,并互相称赞这样略带几分因摄入过多五石散而导致的疯癫为“潇洒”?

    反正,仓库就是空了,就算是有良心的官也只能有心无力地看着空荡荡的仓库,做完自己所能做的一切之后,意识到他们似乎无法叩开世家们的高墙朱门。

    里头的歌舞声隐约从高墙的墙头上溢出来,唱的是什么呢?

    唱的是:离开吧,离开吧,像是仙人那样餐风饮露,不食五谷,这样可以飘然而登仙呀。

    就像是这些个世家的老爷公子、夫人小姐们,其实都是天底下最大的好心肠。

    于是就有了流民,没办法,不离开家乡就活不下去了。

    但是离开家乡之后也没能过得多好,旁人尚且没有足够多的粮食和足够多的地,应付税收还要愁眉苦脸,又如何能够对这些流民持有哪怕一丁点的好脸色?

    有如老鼠一般的,他们最后听说蜀中是天府之地,这几年来都没有闹过灾荒,也没有闹过兵,这里一定有粮食,只要到了蜀中就能吃上。

    他们先后浩浩荡荡地跋涉来了这里,随后遇上了庆王刘旻。

    刘旻和流民的音完全一样,但是他却没有将半点怜惜给予这些流离失所、背井离乡的苦命人。

    又或许正是因为这点好笑且不重要的谐音,他才对这些人那么坏,像是想要将这一类人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抹去,好让他的名字上沾染的那一点点“污浊的灰尘”彻底消散掉。

    他驱逐流民,将他们赶到穷山恶水的地方去,什么都不给他们提供,要他们自己过活。

    只不过这样的决定被吴王怒斥了,好歹当年还正当年龄的时候,吴王也曾经是个很英伟的皇帝,他知道这些流民不能被这么对待,就算心里想得再怎么居高临下,至少行动上不能这么做。

    刘旻没有再管流民安置的事情,他厌倦地将这些全都扔给了蜀中的官员们,自己跑去别的行宫里头逍遥自在了。

    夏天避暑,冬天避寒——蜀中还有温泉呢,他舒舒服服地躺进去,池子边上跪着侍女,用纤细柔软的手

    指为他按头上的穴位,让他能够放松地享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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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他,大概也在进行着相似的享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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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含章没再和车夫说话,外头驰道上朝前赶的马车车轮下头都扬起尘土,虽然是被夯实的土地,但也架不住那么多的轮子过去,烟尘还挺不小的,她怀疑自己继续梗着脖子多说几句,回头牙齿都要变成土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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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过头来后,她看到邓尔思也睁开了眼睛,很长的睫毛眨动着,不算很快,还保留着星点未有完全醒来的困倦惺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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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又过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坐起来,给自己倒了一小口茶润了润嗓子:“快要到了?”

    郑含章:“应该是。”

    邓尔思:“啊,那就应该准备一下了——殿下,庆王这几日还在行宫小住,阿榕和老庆王妃都没有随行,所以暂时安排不上,还要烦请殿下届时多在蜀郡待上一段时日了。”

    她一边这么说,一边对着郑含章眨眼,忽略她那本来就挺容易被人忽略的年龄的话,这个动作还真的挺俏皮的。

    她知道郑含章本来就打算在蜀中多待一段时间,因为郑含章很有野心。

    虽然她没有被允许去看更敏感的那些,对洛州的了解仍然是片面而不立体的,不过,从现在已经看到了的那部分里面,明眼人就都能看到郑含章的野心。

    一个有这样能力、能够那么轻松地治理好一个州郡的人,为什么不能去争夺天下呢?况且她的出身是那么的名正言顺。

    邓尔思觉得,要是让她在郑含章同皇位上现在正坐着的那个之间做出选择,她在选择前者的时候根本就不会有半点犹豫。

    她来蜀中绝对不止是为了从刘旻那儿弄到自己想要的那些物资,邓尔思心想,这野心可不算是昭然若揭了?其实就算没那么多野心,在这个时代,那么多上位者都鄙薄得如同一摊生了蛆的烂肉的时代,郑含章这样的人,也是会一步步走出野心的模样来的。

    她这次来,想要的是蜀中的物资,那么下一次来,是不是就要变成整个蜀中了呢?

    这些话是只会被埋藏在心里,而绝对不会说出口的,邓尔思就只是问郑含章,那么她在这几天里,打算怎么打发日子呢?

    郑含章笑着说:“我此行前来的身份不是一个世家旁支,被家族派来挣钱经商养主家的商旅么?”

    “既然是商旅,那当然要去商行。”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