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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

    ***

    雪祁不动了。

    他不仅不动了,甚至连瞳孔都已缓缓扩散成了一片迷迷蒙蒙的血雾。

    姜明舸伸出手,在他面前晃一晃。

    雪祁没反应。

    姜明舸:“…………”

    其实之前,姜明舸就发现了。

    雪祁看似冷酷少言,实际上大约并没有什么与人和平交流的经验,所以并不懂得如何转移话题、如何避重就轻,碰到他自己不想回答、或者无法回答的问题的时候,他就会直接选择宕机。

    有点……可爱。

    姜明舸的唇角忍不住勾起来,又伸手去拉他垂下来的那一缕头发,雪祁一动不动地坐在她身边。

    姜明舸轻轻拉一拉头发。

    雪祁没反应。

    姜明舸用中等力气拉一拉头发。

    雪祁没反应。

    姜明舸伸手重重拧了他胳膊一把。

    雪祁缓缓眨了眨眼睛,瞳孔又慢慢地聚焦,安静地看着她。

    他说:“没在想什么。”

    姜明舸:“?”

    雪祁欲盖弥彰地补充:“就那么熬。”

    姜明舸反应过来了——他是在回答她的上一个问题。

    【平时你饿的受不了的时候,都是怎么熬过去的?】

    姜明舸:“…………”

    这慢十拍的聊天节奏!

    姜明舸也已经发现了,他的动作虽然很敏捷利落,但是平时说话和反应都不算很快,也不知道是因为他是树獭转世,还是因为他觉得把力气放在这种日常的事情上没有必要,亦或者他只是单纯不知道怎么和人聊天,单纯就是反应慢罢了。

    姜明舸被他逗笑了,捂着肚子倒在床上哈哈大笑。

    雪祁:“…………”

    雪祁:“…………?”

    雪祁慢慢偏过了头,垂眸盯着在床上扭来扭去狂笑不止的姜明舸,双眸中浮现出了一丝茫然不解的情绪。

    猫儿龙也倒在了床上,跟着姜明舸一起扭来扭去,从三角嘴里发出喵喵的笑声——不过,因为它天赋异禀,所以很快就把自己拧成了一根麻花。

    雪祁完全无视了他。

    姜明舸问:“你今天吃的,是你的同类?”

    雪祁缓缓点了下头,说:“是。”

    姜明舸眨了眨眼:“这座城里有很多你的同类么?”

    她之前还真

    的没见过吸血鬼,对他们的生态还真是有点好奇。

    雪祁却缓缓摇了摇头,说:“不知道,我只认识那一个。”

    姜明舸:“嗯?”

    雪祁说:“我以前和他一起被上一个……人持有。”

    姜明舸挑眉:“……同事?”

    雪祁冷淡地说:“算吧。”

    姜明舸问:“你的上一个持有者死了?”

    雪祁没说话,嘴角却浮现出了一丝奇异的冷笑,这令他的表情看起来有点可怕——不过他的表情一向都有点可怕的。

    姜明舸不再询问,因为她已经看出,雪祁并不是很想回想起过去的日子。

    这问题最终她肯定会弄清楚的,但不是现在,现在有更为重要紧急的问题需要解决。

    姜明舸问:“所以,下一次,你准备去哪里找食物呢?”

    对,这才是现在最重要最紧急的事情。

    她是人类,对其他吸血鬼的死活当然不是很关心,雪祁爱吃就吃,她无所谓。

    但是吸血鬼又不是韭菜,割完一茬还有一茬、迎风就长不愁后续。

    雪祁还只知道一个……这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节奏啊!

    雪祁:“…………”

    雪祁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又有点不太乐意回答这问题了。

    但他还是张了张口,含糊地说:“之后再说。”

    姜明舸:“…………”

    姜明舸从床上跳起来,伸手在他身上拧了一下,又留下一个小小的月牙指甲印,雪祁坐在原地一动不动,但身体却微妙的绷了绷。

    ……他吃饱了,不可以想。

    雪祁这样警告自己。

    也正因为他今天吃饱了,所以才敢这个样子走到她的屋子里来。

    姜明舸掐了掐他,又摸了摸他胳膊上的指甲印,今天他们的距离似乎又更进了一步,她连着掐了他两下,他都没有躲开。

    姜明舸懒洋洋地说:“算了……看来还是要我想办法,谁叫我铁了心要养你呢。”

    雪祁的睫毛颤动了一下。

    他抬起眸瞧着她,说:“你不必……”

    姜明舸摆了摆手,对他说:“我记得我利用咒印力量下的那道命令是——不许杀人,觅食对象要经过我的同意?”

    雪祁闭上了嘴,点了一下头。

    姜明舸说:“那就对了……既然我都说了这样的话,当然要为你打算起来了,其实,本来我也是这么想的

    ,不过后来我以为你吃动物血就可以了。”

    雪祁盯着她看,问:“你想做什么?”

    ——难道真的要为他挑选觅食对象?

    她要对同为人类的同类下手吗?

    这让雪祁觉得有点意外——或许这是因为他后来总在无意识之间把姜明舸当做需要保护、需要隐瞒的人。

    但她其实不是。

    如果她真的是个朝九晚五、非常普通的女孩子的话,那她不会因为看到了一件他脚边的衬衫就选择信任他,也不会那么果断地把那个惊慌的女人给弄晕。

    ——她把那个女人弄晕的时候,雪祁的心中陡然生出了一种怪异的感觉,好像他们是共犯。

    他和很多人都当过共犯,但是只有这一次,这感觉令他兴奋。

    现在……她还要继续和他一起当共犯么?

    姜明舸的心里的确是这么考虑的,她从一开始就是这么考虑的。

    她其实并不觉得人类相较于其他的东西有多么的高贵、多么的不可亵渎。这和外婆的教育有关,外婆当年带着她去做事的时候,她们也曾见死不救过。

    那次是一个身家丰厚的企业家,姓赵,家里是开酒厂的,在本地的商人圈子里有名有姓。这位赵总才刚五十,就把家里的生意放权给他儿子小赵总了。

    这是很不正常的事情,对于这种富一代来说,正值壮年,失去决策的权力,那简直比死了还让他们难受呢。

    赵总当然不是清流,他是因为生病。

    他身上长了个疮。

    人面疮。

    大的像成年人的拳头一样,就长在赵总的胸口上,平时看着像个肉瘤,但会突然睁开眼睛和嘴巴,还需要吃饭,如果不给它喂饭的话,它就会开始吃赵总的血肉,疼到让他想死。

    但是,喂它吃饭也很可怕,据赵总自己讲,人面疮最开始只有一元硬币大小,就是因为喂饭,所以才会长这么大。

    ——他不知道继续喂下去会出什么事。

    他曾经去过很多好医院,去做外科手术,去除这个大疮。

    但是,疮会自己回到他身上,像附骨之疽。

    赵总辗转了很多人,找上了外婆。

    外婆看到了人面疮之后,抬头就问赵总:“你有没有做过亏心事?”

    赵总打哈哈:“商场如战场,这个……成年人的事情,讲什么亏心不亏心?”

    外婆一点也不客气,直截了当:“你有没有害死过人?”

    赵总当然还是不肯说

    外婆带着姜明舸抬脚就走

    没有办法

    赵总还是说了。

    很符合糜烂富豪生活的故事

    就是他喝醉了

    和一个公司里新入职的小男生“你情我愿”的成了……过了一段时间

    对方自杀了。

    这赵总居然喜欢对男人下手……好吧

    这也没什么稀奇的。

    总之

    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件事

    即便是从加害者口中说出来的

    避重就轻的文法用的非常好

    但是实际上发生了什么

    明眼人一眼就能明白。

    人面疮本来就是来索债的鬼怪所化的东西。

    所以外婆没告诉他

    只要一直喂人面疮吃贝母

    就可以令它成痂脱落。不管赵总怎么声泪俱下的恳求

    外婆都没松口

    就说自己没本事、治不了。

    没过两年

    那个赵总就死了

    据说死前形销骨立、瘦得不成人形。

    报应不爽

    姜明舸认为他活该。

    现在也是一样的

    姜明舸经常和奇奇怪怪的事物打交道

    这种做了亏心事的人见的也不少

    很可惜的是

    想要让他们每个人都蹲大牢

    那还真是不能够。

    既然如此

    那就随便找几个去吃两口咯……就当无偿献血

    每个人都贡献个200cc

    够雪祁吃好久了吧?

    姜明舸这么盘算着

    刚好这天又看了蝙蝠侠……她觉得这个当城市义警的计划真是完美

    摩拳擦掌

    准备找个倒霉蛋先来试试怎么开刀!

    不过

    雪祁虽然有可以避开监控电子眼的能力

    她却没有

    而且他的行动更快。

    但是这种事

    她是一定要深度参与的。

    那似乎就只能……让雪祁背着她走……?

    对他来说应该也不难吧

    他看起来力气很足的样子……而且

    这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的大事

    他必不可能在意!

    姜明舸伸出手

    揉了揉自己的脸

    严肃且没有任何杂念的这样想到!!

    ?三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