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鞫谳分司与翻异别勘制度是宋朝特色,”伍爱华说道:“为了防止刑事案件中刑罚泛滥和官员不秉公执法,宋朝实行了审判分离制度。”

    “审判分离制度,就是以鞫谳分司命名的这项宋朝特色制度。”

    “在宋朝,大理寺有断司和议司,分别负责审理和判决,所以要不怎么说包拯包青天的故事都是编的呢?”伍爱华笑道:“包拯完全把检验、审理、判决的职责都担上了,判决的还是一定会呈报中央的死刑,这在宋朝叫什么?叫做揽权还是徇私舞弊?”

    只是一个单纯柔弱小御史的包拯:……

    同僚们闻言都忍不住看向包拯,但是也只有包拯的老大敢打趣他:“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厉害啊!”

    【宋朝官员那么多,为什么会用包拯作为包青天的形象,肯定是有原型的吧!】

    【那也不一定,虽然包拯算得上公正廉明,但也没听说他嫉恶如仇、探案如神啊!也许只是因为他足够黑,在官员们当中有特色有记忆点】

    【谁不知道铁面包青天?】

    【他就是弹劾同僚们的时候格外的铁面无私】

    【原型之说也不好说,他同事庞籍是个和包拯一样的好官,结果不还是成为了奸角当了庞太师?】

    【听说原型是秦桧,可怜咱们也是正直为民的庞统被骂了好多年】

    庞籍:……这还有我的事?

    同事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根据宋朝法律的规定,有专职的官员负责审理、判决工作,负责审理的官员没有资格过问判决的轻重,负责判决的官员也没有资格过问审理的情况,二者互相牵制,尽量避免官员舞弊。”

    【那要是两人勾结?】

    【先不说有多少人愿意勾结,就是朝堂上真都是一群小人乱世将至,难道不能把王安石和司马光这种政敌放在两个位置吗?或者苏轼这种搅屎棍也行啊!】

    苏轼有理由怀疑这是自己同时代的人发的弹幕,看这酸味都冲出来了!

    我是搅屎棍?好歹我还是个棍子,你就当屎罢了!苏轼骂骂咧咧。

    “宋朝不仅在大理寺这种中央机关设置了审判分离,在州府也确定了审判分离制度。”

    “在州一层级,司理院设置了司理参军,专门负责审理勘验,而司法参军则专门负责议法判刑,实现了地方成绩的审判分离。”

    【那这些和提刑官又有什么区别呢?】

    伍爱华看了一眼,回答道:“司法参军只是提出量刑,最终是知州来进行决断,而提刑官是提点刑狱公事,主要是负责定期到自己辖区内的各个州府巡查,职责范围包括了现在的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四个部门的职责。”

    【不算很懂,但是大概知道了,这是两套班子】

    【就是一个地方常设政府机构,一个中央巡查组特派办】

    “除了审判分离之外,翻异别勘制度也为宋朝的司法公正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伍爱华看到弹幕中已经有人大致听懂了,就知道自己的说法没有太大的问题,于是进行了下一项制度的科普。

    “翻异别勘制度是说如果犯人不服判决,自己或者家属申冤的时候,要换一个全新的司法机关重新审判,或者全套换一批官员重新审判。”

    【这个制度好像之前的朝代也有?】

    【有是有,但是像宋朝这种规定审判人员全部换一套的好像没几个?】

    “这种操作的原因大家都能猜得到,就是害怕原本的审判官员挟私报复,或者先入为主陷入思维定势,全部换成新的之后,不仅能够防止官员的司法舞弊,还能够让新一批的官员从新的角度发掘证据,提升审理和判决的准确性。”

    “而且宋朝规定,犯人申冤后,复审的次数可以达到三至五次,在实践中这一条更是宽松,根据历史记载,最多有翻异过七次的人。”

    【好家伙,这是全部官员都给他审了一次,没人了才结束吧?】

    【Howoldareyou?】

    【不过想想如果我是宋朝人,还觉得挺安心的,最起码不会轻易被冤枉】

    【对方要是冤枉一个人,要买通七批官员,这代价也太大了吧?而且很可能有人不愿意被买通】

    【还有另一个可能啊,就是对方权势滔天,七批官员都不敢得罪他】

    【要是得罪了这种人,那也是我回天乏术,冤有头债有主,和宋朝司法无关了,毕竟这是封建社会,要是得罪了皇帝,他还能直接砍了我呢!】

    总体而言,大家对于宋朝的司法制度都是好评居多的。

    【之前看包青天还有电视剧,都以为那时候司法很黑暗,听了博主的科普,感觉人宋朝还是很注重司法公正的嘛!】

    【对啊,我还以为古代都要给行刑人塞钱、给狱卒塞钱、给师爷塞钱,原来古代司法也在避免他们收受贿赂啊?】

    【师爷那是明清的产物呢,宋朝好像还没有】

    【就好比大家觉得在印度随时会被□□

    ?)

    虽然印度确实治安很差

    但是大部分人还是平平淡淡过完贫苦的一生

    不至于

    真不至于】

    【这很正常啊!就像我们现代对民国的印象就是他们会随便抓人去监狱然后让人花钱赎身

    但事实上民国后期糜烂之后这种情况才比比皆是

    抗战之前社会还是能够维持基本稳定的

    要真是随便抓人

    哪有人还敢在城市大街上走路啊?】

    “宋朝的司法公正不仅仅体现在重视证据以及这两项制度

    他们的审判管辖也非常具有科学性。”伍爱华继续说道。

    “和唐朝一样

    宋朝的司法制度按照不同的层级

    设定了能够判决的最高刑罚。”伍爱华说道:“按照路、州、县三级来说

    徒以上的刑罚需要州府判决

    县级只能判决杖以下的案件

    州府虽然可以判决徒刑到死刑

    但是流刑需要路以上官府复核

    死刑需要大理寺复核。”

    【难怪州就有司法参军和司理参军了】

    【等等

    我以为州和省是一个级别

    原来州之上还有路?那岂不是每个地级市都设置了审判分离?宋朝这样还能冗官

    他们是录取了多少进士啊!】

    【司法参军和司理参军不是就两个人?】

    【他们还有翻异三到五次

    不得配备十个人?】

    【一个地级市就五个检察官和五个法官

    这数量也很少了

    冗官也正常吧?想想我们一个县就有几十个】

    【那难道不是因为我们随便有点什么事情都喜欢上法院?你要拿法院的刑庭和检察院的公诉庭来对比啊】

    古人看着现代人的弹幕

    只觉得长了见识:现代人居然还有喜欢见官的?随便有点事情都去找官员判决?

    “对于官府没有主动介入的刑事案件

    以及认为官府判决不对的民事案件

    宋朝给出了民众状告的渠道

    称为‘登闻鼓院’和‘登闻检院’。”

    “这两个击打登闻鼓喊冤的受理部门

    是宋朝参照唐朝设立的

    可以直接受理申告的案件

    并且可以接受越级起诉的案件。”

    “但是越级起诉的受理范围也有规定

    案件涉及机密的可以找皇帝

    判决杖刑过多的可以找尚书省

    路级官员判决不当的可以找中央大理寺

    官员违法的可以越级诉讼至上级。”

    弹幕适时为伍爱华配备了表情包

    吗喽版本:我要告到中央.jpg

    看到这只被保安叔叔们抓住胳膊的吗喽

    古人适时发出疑惑的声音:“这只猴子成精了?”

    “难道是孙大圣的徒子徒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