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不再是有个洞的感觉了,我找回了那一块,而那一块如同浸满了毒的毒药,安在我心脏的中心,每一次心脏的跳动都让那些剧毒随着血液渗入我的身体里,带来针扎似的疼痛。
    我用最后一点力气挣扎着换了个姿势,坐在墓碑边,头抵着冰冷的石块。
    “Sherlock。”我叫了一声。我知道没人会回应我了,但我又叫了一声:“Sherlock。”
    “Sherlock。”我察觉到自己的声音带上了一丝哽咽。这丝哽咽逐渐扩大,我张大嘴呼吸,咸涩的水珠流进我的嘴里。
    一只乌鸦拍打翅膀,停在我脑侧的墓碑上。我听见它在墓碑上踱步,发出嘶哑的叫声。它凑近我的头发,仿佛在估量我是否是可以啄食的腐肉。我没有动,没有抬起手驱赶它,我太累了。
    我闭上眼。黑暗里我看见一个人影走过来,看着我。
    “Sherlock。”我叫他。
    END
    作者有话要说:
    有读者跟我私信讨论过剧情,所以决定把本子的FT放上来,一些自己写always时的理解和想法。
    你知道,故事的结尾并不重要,生活唯一确保我们的就是死亡。
    所以我们最好不要让那结尾,夺走了故事的光芒。
    ——《漫长的告别》 ????
    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我刚刚开始写《Always》,瞬间我就被这句话击中了,并且抱着这样的心情写完了这一整篇文。
    发正文时,收到了一个很有趣的评论,“这不是bad ending,因为这本身就是个bad opening了。”《Always》不是以死亡为结局,而是以死亡为开始。但每一个人都会死亡,而我想探寻的是,死亡会对他们的关系和感情产生怎样的影响。
    这篇文开始于老朱跟我聊天,她提出了这个脑洞:如果在水族馆死的是Sherlock,只有Rosie可以看见他。我们两个开始讨论剧情,他们会作何反应,会有怎样的故事。我原本以为这会跟我开过的无数个脑洞一样被丢在一边,但是我最后决定开始写了,开始写就停不下来了。
    我并不太擅长写比较长的文章,因为我不擅长把控剧情走向,也没有写大纲的习惯。这一篇是我目前为止写过最长的一篇完整的故事了,我得以写完,是因为我在写的时候发现,这一篇里的人物实际上是在自行发展的。越写下去,越对他们了解得深,我越被这些角色的感情震撼。
    我的剧情随着文章的进展不停地在变,比如,原本我计划Rosie应该在Sherlock的帮助下解决了一个大案子,从而引起John的注意。但在写到那时,我决定让Rosie只改一个博客里的感叹号。因为这个感叹号对John很重要,比什么大案子都重要。比如,我原本决定让一切在John离开美国后完结,但我还是加上了最后那部分——Sherlock是个女孩的名字。再比如,John最后还是回了伦敦。在我最初的预想里,他会在加州的阳光里、在离Sherlock千百万英里的地方去世。但最后我想他还是会回到伦敦,回到这个一切开始的地方。比起我的想法的改变,这些改变更像是这些角色们自己做出的决定,当我投入那么多感情和精力去了解他们、揣摩他们、想象他们的故事后,他们的一举一动已经不再完全由我控制,而是按他们的性格会做什么而发展。
    然后我想说一说《Always》里的人物们。我知道作者的解读可能是多此一举,甚至是累赘,但我想谈谈我对他们的看法——我对他们的爱。
    Sherlock,不用我多加解读,像John说的那样,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我唯一想解释的一点是,他为什么不告诉John自己活着。我特别喜欢老朱跟我在讨论这一点时的对话:他在最开始Rosie问John那个男人是谁时,亲眼看见了John的希望又一次破灭了,他的伤口又一次被撕裂了。大概也是这时他下定决心不让John知道自己还活着。他又一次伤害了自己最重要的朋友——Again, and always. 一个人的心能被烧成灰烬多少次,又有多少次还能从灰烬里拼凑出重燃的一点希望呢?Sherlock已经把John的心引爆了,他不能再那么残忍地把剩下最后那点儿残渣烧尽。
    而John是个没那么完美的人,这也是他最迷人又最让人心痛的地方。他会哭,他会变老,他会选择离开,而没人能责备他——因为他心底的伤那么痛。在《Always》里,他占的篇幅并不算太多,但他的悲伤可能比Sherlock更多。他的悲伤埋在心底里,在每一天最深的梦里发作,习惯后这不算太痛,可是这样的痛苦永远不会结束。
    Rosie其实是《Always》视角的主体。选择她作为旁观者和参与者,是因为她是连接Sherlock和John的桥梁。不只是因为她能看见Sherlock、也能跟John一起生活,也是因为她如此像Sherlock,又如此像John。所以她能明白这两个人的感情,也要承受跟这两个人不一样的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