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的,她是。
    第九章
    直到睡前,耿丹菲还爱不释手的把玩着梁乃楠送她的礼物——
    那是一整打的铅笔,鹅黄色的外皮,上头镶着砖红色的橡皮擦,梁乃楠用一条红色滚着金边的锻带将这十二枝铅笔捆成一束,还系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像极了一束小花。
    小花束漂亮又实用,她好喜欢好宝贝,她会留一枝给自己,剩下的正好带回去一风堂送给掌柜大叔,好让大叔记账的时候更方便。
    之前,是她误会铅笔了,还直说它难用,没想到是她自己使用方法错误,把铅笔当毛笔使,自然觉得难用。
    多亏了梁乃楠……
    她坐在床上,弓着腿、托着腮,脑袋不由自主的回忆起他握着她的手,一笔一划教她用铅笔写字,想着想着,整个人仿佛又回到白天在他办公室里的情景——
    他将她安顿在一张气派的大桌前。
    “喏,这枝就是佳佳借我的笔。”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假,她特地亲自示范梁佳佳借给她的铅笔有多难用。
    果不其然,一个字都还没写完,不是纸张破掉就是笔尖断掉。
    她气嘟嘟的望着他,像是等着他替她出气。
    他眉眼含笑,气定神闲走来,抽走她手中的铅笔,揶揄道:“铅笔不是毛笔,它是让人这样轻松握住轻松书写的工具,发明铅笔的人要是知道你把它当毛笔使,不捶胸顿足才怪。”
    他扳弄她的手指,让拇指搭着食指,牢牢把铅笔握在手心里,就连手肘手腕也都舒服的靠在桌面上,然后,他从身后连笔带手的握住她,慢慢教她在纸张上写字。先是他的名字,再来她的。
    幼细小手被阳刚大掌牢牢包裹着,和谐得仿佛女人天生就该这么被男人牵握着。
    记忆的弦瞬间被拨动,已经远去的温暖与熟悉,再度涌上心……。
    那个时候她还小,跟着阿爹在外走镖,餐风露宿,没有纸笔没有桌案,阿爹就随手取来小树枝,抓着她的小手一笔一划的耐心教她识字。
    那一直是耿丹菲心里最幸福的记忆,却也是这辈子再也不可得的幸福,没想到阿爹走后的今天,竟还有一个梁乃楠这样待她。
    “你好像我阿爹……”她声音微哽,“记得小时候,我阿爹也这样手把手的教我写字。”
    听出她声嗓里的哽咽,他怜惜的揉揉她的发心,“你父亲很疼爱你。”
    “那是当然,阿爹最疼的人就是我。”
    冷不防往她的脑门敲了一记,“可我有那么老吗?”故意打趣问。
    被自己认定的小女人说他像她父亲,好像没几个男人高兴得起来,就好像他若说她像他妈,这张小脸不拉得老长才怪!
    她偏着首,一手捂着倒霉的脑袋瓜,一边用那双微微湿润的眼睛谄媚的瞅着他,“你不老,你长得还……”
    挑眉,“还怎么样?”
    “特别好看!”说完,也不知怎地,耿丹菲脸一热,低头不好意思看他。片刻,才又鼓起勇气,娇睨着他,“总之,你就是跟我阿爹一样好!”
    饿了,他买东西给她吃;没钱了,他帮她付钱;伤心了,他在身边守着由着她哭;现在还陪她练字写信——
    他待她的好,几乎都要超过一风堂的叔伯大娘师兄弟了,令她都忍不住动了心思,恨不得日后也能把他打包一起带走。
    但是,怎么可能,他可是隐身于此修行的高人欸。
    突然觉得,如果他只是个平凡人,多好,她就可以把他拎回齐城去,让他跟她成亲生小娃娃,他可以继续待她好,她也可以不必再被人嘲笑嫁不出去,他们可以永远在一起。
    可,反过来想,倘若梁乃楠只是个平凡到不行的平凡人,那他们两人还能相遇吗?她还能闯进他设下的结界、成为他的有缘人吗?
    唉,这真是令人左右为难。
    “喔,既然我这么好,那你喜欢我吗?”梁乃楠口气淡淡,似是随口问起。
    “喜欢。”耿丹菲毫不犹豫的点头说。
    挑高一双浓眉,目光充满兴味的瞅着眼前这占据他全部视线的女人,“多喜欢?”
    “……”她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顿时一楞。
    她不知道如何测量对他的喜欢,就觉得一看见他便是喜欢,每多看他一回,对他的喜欢就又多些,她的喜欢看似微不足道,却又一点一滴的在累积着。
    她看似傻气却很认真的问:“有测量喜欢的工具吗?”
    男人勾了勾唇,“没有。”
    唔,奇了,高人的幻境里居然也有没有的东西,由此可知,喜欢这种东西有多难测量。
    她歪头想了想,认真而诚恳的说:“我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可是我想,我喜欢你,应该会比喜欢一风堂的叔叔伯伯大娘婶娘师兄弟们还有小青儿再多一点点,这样可好?”她捏着大拇指跟食指,比着多出的一点点。
    对爱情蒙昧无知的耿丹菲浑然不觉,就在她用手指努力比出那多出的一点点的瞬间,她心中的天秤,早已朝着爱情的那个方向彻底倾斜。
    “不够,得多些。”他故意撑开她几乎粘在一起的两根手指头,硬是拉到极限,霸道地说:“至少得多这样多。”
    耿丹菲惊讶地瞠眼,“这么多啊!”沈吟须与,“好,就这么多。”她孩子气的把手晃到他面前比划着。
    梁乃楠一把握住她顽皮的手,“记住你说过的话。”
    话落,他低头,牢牢衔住她的嘴后,又是一阵狠狠的蹂躏与掠夺,似乎非要把那张可口的小嘴吃得干净润亮不可。
    又吃?!他是有这么饿吗?好可怜喔,定是平日忙着修行太虐待自己了。
    唉,高人的修行之路,果然不是她这个平凡女儿家可以想象的。
    要是哪日她回一风堂了,他怎么办,难道就这样一直饿下去吗?那他会不会把自己饿成皮包骨啊?
    她心疼,又感到浓浓的舍不得,她想要让他吃饱饱的。
    她温驯的仰着头,由着他热切又投入的吃着自己,偶尔也忍不住反过来偷吃他几口,果然是又香又可口。嘻嘻。
    一开始,思绪还是清楚的,可渐渐的,脑袋就不听使唤了,四肢也无力、软绵绵的,活像团麻糬,但她清楚的感觉到,全身的血液却是澎湃激昂的流动着,像是有一把火在身体里燃烧似的
    莫不是高人又在传授她什么神功吧?要不,四肢百骸奇筋八脉为什么都变得跟平常不一样,又热又软又激昂?
    原本握在手中的笔不知掉到哪里去了,她亦不知道自己的双手几时交横在他颈后,既不能思考,就只能顺心而为,继续与他的唇舌忘情的纠缠不休。
    至于那封要捎给小青儿的平安信……
    真正完成,已经是好几个时辰以后的事了。
    佯装平静的写完了信,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眼前就真的出现了一只鸽子,羽毛雪白,她将信笔绑在鸽子的脚上,对着充满灵性的小家伙叮嘱了去向,双手捧着鸽子朝天一放,白鸽旋即振翅飞向天际。
    她虔诚祈祷小白鸽可别教哪个贪嘴儿的家伙给一箭射下,变成烤小鸟,务必要平平安安的把平安信捎回一风堂。
    身后温暖传来,她不用回头也知道是他。
    “求什么呢?”
    “求白鸽飞快点,快点去、快点回。”耿丹菲扬着暖洋洋的笑容说。
    能不能快点去,他不知道,至于快点回来,那是一定的,因为白鸽是阿超为了电影需要特地买来的,暂时就养在顶楼,像这种脚上有鸽环的鸽子,代表是有人豢养,自然会回来。
    世上是否真如她所言有芜州齐城一风堂的存在,梁乃楠并不清楚,他始终抱持着怀疑,又或者,他是不愿意相信的。
    毕竟,这是一个讲究科学的二十一世纪,就算科学家已经证实宇宙黑洞的存在,可硬要扯到时空穿越,他是不愿也不想相信的。因为,倘若真有穿越,耿丹菲既能穿越而来,那么哪日她是不是也要穿越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