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 正文 第55章结怨录
    高一,  林诗兰有事没事就往谭家跑,简直把他家当成了自习室。
    林诗兰不跟谭尽说话,因为她是来找谭子恒的。有时,  她来借本笔记马上就走,有时会在他家呆上半天。他家二楼是谭子恒的地盘,厨房客厅厕所在一楼,谭尽想找个由头上去都难。
    所以,  即便是林诗兰一周来几次,她依旧对他的存在毫无察觉。
    冥思苦想后,  谭尽决定改变他家客厅的格局。
    沙发、电视,  电视柜被他全套移到了二楼的楼梯附近。
    家里一贯没人说他。谭尽如此大动干戈,他们也没来问他为什么要把家具搬来搬去。从此以后,沙发被谭尽霸占,  林诗兰要上楼找谭子恒,  总能看见他。
    而且,  活动区域变成客厅后,  离门最近的谭尽自然地变成了开门的负责人。
    门铃一响,  他便懒洋洋地溜达过去,  问一句:“谁呀?”
    林诗兰老实地报上姓名。
    谭尽给她开门后,林诗兰通常会问:“我来找子恒哥学习,  他在家吗?”
    如果谭尽回答在,  林诗兰会点点头,往二楼走;他要回答不在,她就不会进门,直接回家。
    他们的对话也仅停留在这两句了。
    六月,  谭子恒高考结束后,  林诗兰更常来找他了。
    她每次背着一堆书来他家,  仿佛要学个昏天黑地,但他哥屋里的学习氛围却明显比之前松弛了许多。楼上的阵阵笑声传进谭尽的耳朵里,不知谭子恒说了什么逗她发笑,他们听上去好快乐。
    放假了,林诗兰不再穿校服。
    她自己的衣服大多风格休闲,各种短t恤配上一条宽松的裤子,她素净的脸上不抹脂粉,显得干净秀丽又青春无敌。
    她不像上学时,扎着一丝不苟的马尾。林诗兰通常长发披肩,或者绑两个简单的麻花辫。
    谭尽觉得她的麻花辫造型很可爱。
    每次她梳那个发型,他都很想多跟她说两句话。
    “我来找子恒哥,他在吗?”
    门外,露出少女的半张脸,麻花辫尾巴的翘起来,精灵俏皮。
    回答一个“在”字之后,林诗兰就要走了。谭尽望着她的小辫子,想要搭话,又不知道说点啥。
    她歪着脑袋,奇怪地看着支支吾吾的他。
    谭尽也想效仿他哥,说点俏皮话惹她发笑。脑子一抽,他语出惊人。
    “他在。呵呵,你来找我哥假学习啦?”
    “啊?”林诗兰怀疑自己耳朵出问题:“假学习?”
    一双微愠的杏眼盯着他看,谭尽四肢冰冻,嘴角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
    先是出言讥讽,现下笑里藏针。沉默的对视中,林诗兰对谭子恒的弟弟不好的印象,渐渐复苏了。
    她可不肯吃闷亏,嘴皮子一动,便把那话给他噎了回去。
    “我假学习也是学啊,比不学习的好。”
    “……”
    谭尽没想到,林诗兰有关注到他不学习的事,四舍五入,她已经充分注意到他了。
    他脸皮厚,被说“不学习”也不生气,甚至他还很高兴,自己终于在林诗兰那里有了存在感。
    这天之后,谭尽开始有勇气和林诗兰搭话。
    这天之后,林诗兰心中,她与谭尽正式结下了梁子。
    林诗兰穿新裙子,在小区门口碰到谭家兄弟,她跟谭子恒打招呼。
    谭子恒没注意她的裙子,路过的谭尽倒来了一句:“你穿新衣服啦?”
    她感觉他说这话没安好心,警惕地摆出防御姿态:“关你什么事?”
    摸摸脑袋,他说:“没啥,就是树下卖西瓜的大妈跟你撞衫了,提醒一下。”
    林诗兰愤怒叉腰。谭尽快乐傻笑。
    过几日,谭尽买了新球鞋,摆在电视柜上欣赏。
    路过的林诗兰抓住报仇机会,扫了眼他的鞋,轻飘飘丢下一句:“这鞋假的吧。”
    不给谭尽辩驳的机会,她已溜出大门。
    互怼的次数多了,连谭子恒都察觉出了他俩的不和。他有意错开他们,让他们少见面。
    暑假步入尾声,谭子恒被他理想的大学录取。
    谭子恒临行前,林诗兰拿出自己攒了大半年的钱,送他一个钱包。
    她把自己的心意画在小纸片上。
    那张纸片被夹进钱包里,一并送他了。
    高二。抱着要和谭子恒考到一个大学的决心,林诗兰继续刻苦地学习,把自己投入题海。
    谭子恒去大城市后,林诗兰也不必再到谭家了。
    谭尽以为先前他们斗嘴,是关系变亲近的信号。林诗兰的冷落让他回归了现实,她并没有要靠近他。
    有时林诗兰在学校或者小区门口,偶遇谭尽,哪怕离得很近,她不会搭话。失去“谭子恒”这个唯一的交集,他们又回归了生分。
    高二暑假,放假的谭子恒回雁县住几周。
    得到消息的林诗兰迫不及待来谭家找他。
    按门铃,又是谭尽开的。
    他一脸兴味盎然,沿用之前跟她说话的风格,吸引她的注意。
    “哟,这什么风把你刮来了?”
    林诗兰压根不搭他的茬:“你哥在上面吗?”
    谭尽刚说个嗯,她立马头也不回地上楼了。
    一连几天,都是如此。
    只不过,林诗兰不知道:每次她一按门铃,谭尽不论在做什么,都会立刻停下手中的事,用最快速度跑步到门口。
    有次,他正在吃橘子,门铃响了。
    谭尽着急忙慌咽下橘子瓣,橘子在喉咙一卡,把他卡得岔了气。他一边拍着胸脯,一边冲向门口。
    用一贯的悠闲姿态替她打开门,他喉中不适,打了个嗝。
    林诗兰问:“你哥在吗?”
    谭尽点点头,挥手让她往上走。
    她走了两步,感觉他的行为和平时不一样,说不清是因为什么,林诗兰返了回来。
    “你怎么了?”
    谭尽正想回她“没事”,一张嘴,又打了个嗝。
    橘子吞得太快,害他打嗝不止。
    发现了谭尽的不舒服,她招招手,让他到沙发坐下。
    林诗兰有一套管用的止嗝方法。她看他嗝得难受,没功夫跟他慢慢解释,直接上手。她站立在他身旁,左手中指塞住他的左边耳洞,右手中指塞住右边的,两手的大拇指再抵住他的鼻子,将鼻孔堵住。
    她的手冰冰的,却很软。
    谭尽乖乖地坐着,一动也不动。奇异的姿势,她的双手在他的脸上展开,封住他的听觉与嗅觉。
    他紧张极了,两只手抓紧沙发的布料,垂眼看着地板,不敢看林诗兰。
    空气稀薄,谭尽打着嗝,声音被捏得细细的。
    他小声问:“你要憋死我吗?”
    “是啊,”她说:“把你的嘴闭上。”
    领会到,她的指令是字面上的意思,谭尽照做,憋气闭嘴。
    不一会儿,林诗兰松开手。
    谭尽大口喘着气,抚着自己的胸脯调整呼吸。
    气顺之后,他惊奇地发现,嗝止住了。
    林诗兰眼中有得意的神采。
    她抱着手臂,等待着谭尽的道谢。
    他脸上,薄红未消,大概是缘于先前的缺氧。
    眨眨眼,他脸颊小红痣艳艳,嘴唇艰难地动了动,说出的,居然不是“谢谢”……
    他说:“真希望,你不找谭子恒了。”
    一整天,林诗兰在脑中反复回想着谭尽的这句话。
    每个字拆开,她知道意思。合在一起,她又猜不太准。
    回家后,躺在床上仔细琢磨,她最终悟了。
    谭尽,不想她再接近他哥。
    ——所以,他想表达的是:他讨厌她!他家不欢迎她!
    这个结论,林诗兰越想越确信,越确信她就越气。
    ——凭什么啊?!
    谭尽有那么讨厌她吗?为什么?
    因为她每次按门铃,他要开门,所以他很烦?
    因为她找他哥写作业,说话太大声,打扰到他看电视?
    因为她身为外人,占用了谭子恒陪他踢球的时间?
    好像都有道理。
    但再怎么说,她刚帮完他,他就对自己恶语相向,发泄怨愤了吗?!
    好吧!他看不惯她,她也懒得理他。
    合不来的人,以后不来往就是了。
    林诗兰在心里,把谭尽这个人物,盖上了“不友善”的印章。
    高三。
    林诗兰全力备考,心无旁骛。
    这一年的雨季,雨水充足得令人害怕。
    高考,林诗兰正常发挥,考上了她妈一直希望她上的专业与学校。那是全国名列前茅的一流大学,她为她妈赚足了面子。
    收到录取通知后,林诗兰睡了很长很香的一觉,梦里雨声不绝。
    七月一日,林诗兰的生日。
    林诗兰不过生日。
    这个日子她不记,她妈妈也不记,但谭子恒记得。
    之前生日,谭子恒亲自送过她帆布包。高中毕业这一年的生日,他送了她一串水晶珠串,有心地托他弟转交给她。
    一拆开礼物盒,见到珠串的第一眼,林诗兰就喜欢它。
    手串的颜色,正是她最喜欢的颜色,怎么能送得那么正好呢?
    林诗兰迫不及待把它戴到手腕上。
    “帮我谢谢子恒哥。”她冲送货的谭尽喊。
    谭尽落荒而逃。
    这份礼物,他捂了一个高中。
    最终,借由他哥的名义,交到他喜欢的人手里。
    他见到她开心的笑容,不知道她是喜欢礼物,还是喜欢送礼物的人。
    不能细想……
    他早知,林诗兰与谭子恒心意相通。
    说他哥送的,她至少愿意戴一戴它。
    林诗兰。
    谭尽总是悄悄地望着她。
    门铃叮叮咚咚响,组成她的名字。
    小树林的火光中,藏着她的名字。
    篮球场的观看席,写满她的名字。
    他总是在心里,偷偷念着她的名字,再偷偷埋起来。
    “林诗兰,生日快乐。”
    18岁生日的那场雨。
    她笑的时候,他也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