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和直男兄弟假装恋爱后 > 第二十三章
    这段话刚发出去,周锦书就有点后悔。

    不过算了,气气对面那个傻子也好,免得他大白天的骚扰他。

    朱茅果然没有再发什么东西过来,不知道是不是被刺激到了。

    周锦书没管他,放下手机去卫生间洗漱,打开水龙头泼脸,水珠溅到镜子上,留下一串水痕。

    发尖被打湿,湿漉漉地贴着脸,刚睡起来的脸还有些红润,看着气色挺好。

    周锦书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停了几秒用力拍了拍脸。

    大早上就红脸,他迟早要被他的脸气死。

    看看给他惹了多少麻烦出来。

    大众对于红脸还停留在害羞、窘迫这样的阶段,他们不知道有些人,他们情绪稍微一激动会红脸,红的程度取决于当天的天气。

    三十度是淡红,三十五是晚霞红,超过四十度像干了三瓶二锅头。

    如果正常人脸红的阀值是8,周锦书觉得自己应该只有1.

    他红着脸和人讲话,加上他话少,很多人都会以为他真的在害羞。

    高中集训班上有个女生在课间过来问他水彩技巧,当时他位置在暖气片旁边,坐太久了他脸就自动热红。

    旁边的男生一直起哄,最后女生的脸也红了。

    之后她来问问题得更频繁了,周锦书讲的时候还总是偷看他。

    他早就察觉到了,但他不能说什么,只能尽量离远点。

    有了脸红这个前提在先,他怎么躲避都是害羞、不好意思、脸皮薄。

    他又不可能直接说,我不喜欢你,你不要喜欢我了。

    别人都还没说什么呢,也没表白,你拒绝什么。

    拖了小半年,女生终于表白了。

    他高兴地拒绝了。

    人家不信:“你不喜欢我,那你和我说话为什么脸红?”

    他邀请女生来他座位上坐,把暖气调到最高,真诚道:“这个位置热吧?你看你坐你脸也红。”

    女孩儿的脸真的红了,并且气哭了。

    当众宣布在班上最讨厌的人是周锦书。

    ......

    所以比起朱茅这种一上来就表白的,他反而更怕这种一直追着他跑就是不说的。

    追个一年半载的那才是真的噩梦。

    邓斯在门口叫唤:

    “阿锦!阿锦—-在家没---邓哥来给老年社区送温暖了--快开门。”

    啪的一声门开了。

    周锦书穿着宝蓝色衬衫,扣子开着两颗,锁骨被衬得又白又亮,头上还整齐地戴了帽子:“干嘛?”

    邓斯诧异:“??你这是?要出门?”

    不是他太惊讶,周锦书可是没有必要不出门的,而且现在外面这么晒,他出去干什么?

    周锦书看着他提着一大堆东西,看起来应该是吃的。

    想到在信息里疯狂轰炸他去吃饭的程庭,他犹豫了两下:“你......打算过来和我吃饭的?”

    “对啊。”邓斯晃了晃手上的袋子:“这不是想着你在家休息,应该没吃呢吧,正打算和你一起吃饭呢。”

    “没想到来得不是时候。”

    周锦书一个人的时候不好好吃饭,邓斯不出去玩的时候就会陪他吃饭,这都是传统了。

    他还记得有一次他四天没来找周锦书,第五天进来的时候他正在拌圆白菜,还有黄瓜,一桌的绿,没有一点油水。

    他还以为他要减肥。

    当时他大叫:“我去,阿锦,你这身材还要减肥啊?你想变成白骨精啊?”

    周锦书回他:“这样简单,而且几分钟就能吃完。”

    于是邓斯最多三天就找他来吃一顿饭,免得他把自个儿饿死了。

    周锦书看着他提着午餐,不想辜负他好意,“没关系,不用出门了,本来就是打算出门吃饭。”

    “你买的多吗?我再点点别的吧?把程庭喊过来。”他说完看着邓斯,小声问:“你介意吗?”

    邓斯挠挠头,“不介意啊,不用点了,我今天买了超级多,本来想着剩下的话下午我俩热热还能吃一顿,现在刚好不用了。”

    “不过....程庭住在哪啊?他过来还要不少时间吧。”

    2G如他,这几天玩疯了,还不知道程庭已经搬过来的事。

    “他就住隔壁,很快的。”周锦书笑他,“不是A大百晓生吗?体院大名人程庭搬家了不知道啊?”

    “啊?”

    邓斯反驳:“我是百晓生,不是私生,这么私人的事情我怎么会知道。”

    不过这也太巧了吧?

    这个小区有多热门,他还是知道的。

    位置就在大学旁边,旁边不远就是美食街,条件还好,这小区但凡空了房子,抢手得都不用挂出去,熟人就包圆了。

    程庭要搬家,就能马上搬过来?

    还就在隔壁。

    邓斯在原地思索了一会儿,感觉事情有点不对。

    现在又不是毕业季,这小区的房子真这么好租?

    周锦书给程庭发了个消息:

    【TS:邓斯过来了,他带了饭,正好我们不用出去了,你过来吃。】

    对面过了几分钟回他:

    【男菩萨:行。】

    周锦书和邓斯把东西摆上桌,锡纸和饭盒打开,香气四溢。

    “等等,我去拿几个盘子。”

    邓斯感叹:“有一次性饭盒你还要拿盘子,为了这点仪式感你是真勤快,盘子都愿意多刷几个。”

    “反正是洗碗机刷,又不是我刷。”

    周锦书认为这点仪式感很有必要,“这样会有种在家里吃的感觉。”

    “本来就是在家里吃。”邓斯吐槽。

    门没锁,程庭推门进来,邓斯热情打招呼:“你好,上次我们已经见过了,我是邓斯,你还记得吧?”

    他看起来非常殷勤,如果不是平辈,他甚至想用一句您。

    这可是常年出现在论坛的A大风云人物,现在就要和他一起吃饭了!

    而且他还很有可能喜欢他朋友!

    邓斯一时间不知道是不是应该骄傲一下。

    程庭礼貌微笑:“你好,记得。”

    他上前主动给周锦书摆盘子,温声问:“早上也没吃什么东西,现在胃没有不舒服吧?”

    从医院回来以后程庭要和他去吃早餐。

    周锦书还是太困了,说吃了早餐该影响补觉质量了,坚决不去。

    “没有啊。”周锦书说:“昨晚吃太多了,现在还饱着呢。”

    程庭装作不信:“真的吗?我摸摸。”

    说完他伸手探向周锦书的肚子,被他躲开:“别闹,就是饱的你也摸不出来。”

    邓斯在后面的沙发上眯着眼睛看二人互动。

    他总觉得自己感觉得没错,程庭.......真的喜欢周锦书吧?

    看他等会在饭桌上试探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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